如东高新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物业管理以及安全管理制度_物业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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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高新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物业管理以及安全管理制度
江苏如东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如东生命健康产业孵化平台物业承租主体,如东高新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为孵化平台运营和管理主体。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代表如东创投行使物业管理和维护职责。为切实加强园区物业及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物业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承租主体职责:
1、如东创投作为承租主体与业主方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2、如东创投根据《房屋租赁协议》以及园区规定定期支付房屋租金、物业管理、维护、水电煤等相关费用。
3、如东创投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如东创投委托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承租的物业行使管理和维护职责。
4、如东创投顾翠华作为物业管理监管方对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在其物业管理和维护工作中进行监督管理。
5、如东创投协助管理中心处置物业管理各项事宜。
二、管理主体职责
1、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主体与如东创投签署《委托管理协》。
2、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正常行使物业管理和维护工作。
3、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每月月底向如东创投顾翠华汇报物业管理情况。
4、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期通报如东创投各项物业费用的催缴
5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表如东创投定期通知入驻企业催缴房租和各项能源费用。
6、入驻企业二次装修管理:入驻企业需装修的应递交工程申请,入驻企业填写《装修申请书》。《装修申请书》由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汇如东创投审批,如东创投审批通过后,出具《装修决议以及装修建议书》后方可实施装修工程。《装修申请书》、《装修决议以及装修建议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归档。
7、管理中心做好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三、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方针: 树立安全理念建设安全文化 坚持以人为本认识安全效益 创建预防系统把握安全本质 完善自律机制落实安全责任
四、组织架构及成员职责 1.组织架构
为保障安全工作始终贯穿孵化平台正常运营全过程,并根据管理中心实际,园区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孵化平台的各项安全工作。顾翠华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孵化平台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吴天亮为安全管理协调员,协助顾翠华开展安全工作,包括拟、修订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园区安全工作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即安全员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工作人员组成。安全员具体执行园区的各项安全事务,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执行,安全事故的处理等。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职责: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孵化平台各项安全事务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孵化平台日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专员职责:是孵化平台安全事务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组长管理并执行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巡视、指导孵化平台开展安全工作;经组长批准,对安全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具体负责孵化平台安全报告及会议的组织、起草及内外部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所有有关安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小组的年度报告、实验室安全评估报告、孵化平台季度安全工作报告、各类事故报告及处理整改情况汇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安全工作相关文件原件由安全专员按季度交管理中心办公室存档,安全专员应保留复印件。
五、日常安全管理细则 1.办公室安全管理
1.1 办公室安全管理分级负责制:办公室安全管理实行内部分级管理负责制,1.2 办公区域每日安全点检制度:各部门最后离开者必须检查部门所属区域的安全情况,并在《安全点检表》上签字。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三次抽查此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在“抽查者意见栏”内签字。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办公室将予以定期/不定期检查此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管理中心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季度评价。
1.3 节假及双休日孵化平台内部安全自检及值班制度:节假日前发布孵化平台内部安全自检及会议通知,安全工作小组对孵化楼进行例行检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由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行政值班,并做值班记录。节假及双休日结束后由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办公室统一汇总值班记录情况报安全工作小组审核。
六、入驻企业安全管理
1.入驻企业评审:对入驻企业或项目,管理中心应对其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进行严格的评估,凡有严重安全隐患和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或项目严格限制其入驻。
2.入驻企业安全承诺书:所有入驻的企业必须在入驻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企业对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3.安全管理约谈制度:企业入驻及退租前,安全领导小组须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管理约谈,明确其安全管理上的责任和义务,管理中心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有责任就安全责任书中的承诺事项开展检查与验收。
4.入驻企业废弃物管理:入驻企业凡从事实验工作的,均须与有资质的废弃物回收公司签订废弃物回收合同,管理中心须跟踪入驻企业的《废弃物回收合同》的签订情况,每季度末向安全协调员顾翠华递交汇总情况表,安全专员不定时予以抽查,并将抽查情况通报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协调员。
5.入驻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入驻企业每月向安全领导小组递交本企业现存危化品品种与数量统计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将统计结果、情况分析上报至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顾翠华。如发现企业危险化学品数量品种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到企业现场查验并向安全领导小组以及安全协调员通报查验情况。
6.入驻企业高压气瓶管理:入驻企业使用高压气瓶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范,安全专员负责监督巡查企业的气瓶使用符合各项规定。7.孵化楼禁烟管理:根据孵化平台实际安全需求,楼宇全面禁止吸烟且不设吸烟区。为保证楼宇安全,任何人都有劝导、阻止、举报在楼宇内吸烟行为的义务。
8.孵化楼巡检制度:安全专员应每日对孵化楼进行安全巡检,并填写《入驻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巡检过程中应对企业实验环境、人员操作规范、化学品及废弃物管理、消防设备、物业安全设施等情况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需立即要求企业整改,并根据隐患程度向企业提出口头或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入驻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每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入驻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应保留一年以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适时对孵化楼点检情况予以抽查,抽查后应确认签字。9.孵化楼维修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负责园区各楼宇的物业维护及报修工作,安全专员负责孵化楼公共区域的各项基础设施、设备维护报修工作,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或者园区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维修,如无法修理或暂不能修理且对孵化楼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10.孵化楼安全环境评估制度:安全专员每年应就孵化楼进行一次整体环境、安全评估,对楼宇的安全设施、入驻企业安全制度执行、废弃物处理、安全隐患及事故发生频度、人员安全意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安全领导工作小组,对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不良因素应提出整改计划并按时进行改进。
五、安全报告及安全教育 1 安全报告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月安全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总结,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第一时间汇报安全协调员顾翠华并及时进行整改。安全小组负责人应根据季节、入驻企业数量、入驻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对未来安全工作形势做出前瞻性判断,并提出重点工作及指示。
1.1入驻企业季度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入驻企业安全员联络会议,所涉内容包括近期安全情况通报,国家及地方安全会议精神的传达,各类安全知识的学习等。
1.2安全例检制度:每季度及国定假日前安全员应同安全协调员对入驻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检查完毕填写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表》并存档。1.3档案保存制度:安全工作小组的年度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管理中心季度安全工作会议报告及纪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整改情况汇报等安全工作相关原始文档由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建档保存,安全专员可保留复印件。2安全教育及培训
2.1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中心对员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易制毒类化学品安全管理教育、常用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及防护、5S 现场管理、防台、防汛、防震安全教育等。特殊岗位员工,应按有关规定实行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定期复验资格证书。
2.2预案演习及安全活动:管理中心应不定期实施各类预案的演习及开展安全专题活动。对入驻企业安全员的安全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做好培训记录。有针对性的对某些或集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聘请外部机构专家对入驻企业人员以及管理中心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七、安全事故的分类与处置 1.安全事故的分类
按安全事故的不同性质分为安全隐患、安全事件、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四类。
1.1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及人的不安全行为,该隐患尚未导致安全事件或事故的发生。
1.2安全事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但该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也未产生任何不良社会影响。
1.3一般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轻伤或造成损失低于50 万元人民币,并未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1.4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大于50 万元人民币的,或因事故的发生给管理中心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2.安全事故的处置流程
2.1安全隐患: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及协调员汇报,如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即发性安全事故的隐患,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应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对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对隐患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向隐患方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在巡检过程中发现入驻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予以指出并督促其整改,直至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存入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安全档案中。
2.2安全事件:发生安全事件责任人应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安全协调员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补救。责任人及所单位应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事件报告及整改方案,事件报告、工作报告、整改通知书等应存入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安全档案中。
2.3一般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安全协调员汇报,以上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至现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及安全协调员到达现场后先期进行补救及人员救治并及时对事故现场加以控制保护,进行现场勘查、证据采集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证据采集。责任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事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出具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处罚建议。3.责任认定与奖罚
3.1安全工作是每个员工工作的一部分,在员工的绩效考核中占 10%的比例。
3.2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具体方式包括口头、书面表扬及绩效加分等。创投公司设立安全贡献奖,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奖励。
3.3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凡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玩忽职守、监督管理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及隐患频发的,当事人或入驻企业必须相应给以处罚。对个人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行政警告处分、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入驻企业的处罚包括不再续签租赁合同、立即中止租赁合同、停止发放租金补贴、设施赔偿。个人或入驻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酿成安全事故的,还应追究当事人及企业的法律责任。安全领导小组就事故分析、责任认定提交相应的处罚建议报告到创投公司,经创投公司批准后执行。
3.4对安全隐患及事件频发的企业应给予适当处罚以督促其整改,对连续发生安全隐患并整改不力的,或季度内发生安全事件的企业,当事企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没收房租押金的处罚。对年度内发生安全事件超过两次的入驻企业,下一年度不再续签租赁合同。3.5一般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认定,对发生事故的入驻企业,肇事企业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情节轻重,对该企业可以采取不再续签租赁合同或立即中止租赁合同的措施。
3.6重大安全事故经事故经调查认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入驻企业,肇事企业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情节轻重,对该企业可以采取立即中止租赁合同的措施,如企业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3.7为体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如创投公司和入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情节轻重,该季度创投公司全员的工资视情况给予扣减。
3.8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人员对任何安全隐患、事件、事故有故意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6.附则
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工作小组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创投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