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执勤力量及战备制度_战备执勤制度

2020-02-25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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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执勤力量及战备制度

学习目标

1.掌握执勤力量的组成。2.了解战备制度。

学习内容

一、执勤力量

消防中队的执勤力量,由执勤人员和消防车辆组成。

消防中队执勤人员,一般由执勤队长、战斗班和两名通信员组成。

二、战备等级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军事化、专业化队伍,是实施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必须昼夜执勤,常备不懈,接到报警迅速出动。

为使公安消防部队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保证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公安消防部队在完成经常性执勤任务时所保持的战斗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公安消防部队在重大灾情发生或者即将发生,或者遇有重大消防执勤任务时所处的准备状态为二级战备。其基本要求:进行战备动员,停止探亲休假,调整执勤力量,启动执勤战斗预案,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国家发布戒严令,或者发生特别重大灾情时所处的准备状态为一级战备。其基本要求:进行临战动员,召回在外人员,实行全员在岗执勤,启动执勤战斗预案,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三、战备制度

所谓战备制度,即有关战备(作战准备)工作的整套规定,包括关于战备教育、战备等级、战备值班、战备检查和战备报告等的规定。

(一)战备教育

通常情况下,中队每月进行一次战备教育;重大节日和遇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战备教育列入年度政治教育计划,由政治机关统一组织。主要内容包括:职能任务教育、形势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

(二)战备值班

执勤中队必须建立严格的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中队值班首长由中队警官轮流担任;通信室人员和战斗班人员为值班人员。值班首长和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队长组织,列队进行。主要内容是:调整落实执勤力量,检查、清点器材装备,安排当日执勤工作。值班首长和值班人员听到出动信号,要立即着装登车出动,并要适时检查执勤人员和装备的战备状况.(三)战备检查

中队每天必须进行战备检查;主要任务是检查执勤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车辆装备器材配备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四)战备报告

中队值班员每天必须向上级报告当班执勤情况。报告应及时准确。一般情况按规定时间逐级报告,重要情况随机报告,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对一时难以弄清的问题,先简报后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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