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_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对象是涉密计算机和使用院机关网络及院属二级单位局域网的所有人员。
第二条保密办负责涉密计算机的统一管理,维护涉密计算机正常运作,任何人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其他软件及设备。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三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度。保密委员会统一协调组织全院的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保密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涉密计算机指定由取得涉密人员上岗证的专人使用。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单位的机密,不得侵犯国家、单位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和非涉密计算机以及其他非涉密设备相连接。
第五条本单位任何人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反动与黄色等有害信息,禁止使用邮件发送涉密信息。
第六条计算机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定期升级杀毒程序和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及时做好机内重要数据的备份,下班后必须按程序关闭主机和其他设备,切断外供电源,所有生产用计算机统一安装数据加密软件。
第七条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使用个人帐号和密码进入办公网络,不得使用或盗用他人帐号、密码登陆,上班时间严禁使用BT、VeryCD(电骡)、QQ旋风等类似软件下载个人资料,下班后断开所有网络。
第八条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办公无关的应用程序,严禁删除或更改计算机原有的网络技术参数、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网卡MAC、I P地址等软硬件配置;严禁删改网络服务器内的文件、程序或通过黑客程序偷窥删改他人计算机内的文件、信息,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及一切属于本单位的内部资料。
第九条凡属涉密公文、资料、信息及数据,一律在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及存储,严禁将涉密资料和数据交叉拷贝在非涉密计算机上操作和处理。外单位发送的邮件和材料,必须经查杀毒处理后,方可拷贝到内网处理,严禁将未经查杀毒处理的外来存储器和未经检查的外来光盘、U盘、移动硬盘装入计算机运行或拷备操作。
第十条凡能在办公系统处理的办公事项都要在办公系统上进行操作和处理。各科室要及时整理办公电子文档资料,凡不属于涉密的和院内共享的资料,应放入共享盘,以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和办事效率,不得在外网进行涉密事项的操作处理。第十一条不准利用上网计算机及院属任何办公设备制作、浏览、下载、打印、复印有关反党、反社会主义、黄色、邪教迷信等内容的网络信息,不准侵入院内计算机网络窃取系统信息资源。
第十二条办公室所有人员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不得进入黄色、黑色网站,未经批准严禁外来人员使用本单位电脑及网络设备。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或经举报查实的,除批评教育外,对该电脑停止外网服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各二级单位的系统管理员、保密员做好本单位的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系统的信息保密工作,对系统的结构、设备、系统密码、用户信息、系统的重要数据做好备案工作。系统管理员、保密员在调离本部门工作时,应移交上述材料,并
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四条加强机房及网络管理,严禁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网络机房。机房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各项设备运行情况,保持机房环境清洁,严格按规定操作,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涉密计算机的存放、管理、使用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涉密计算机必须存放在保密室,由专职保密员管理,院保密办监督。
2、对计算机实行分类标识,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分别贴上不同颜色的标签。
3、涉密计算机使用要办理申请、登记、审批手续。
4、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单位内部网等非涉密网络。
5、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上处理、存储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地
形图)。
6、禁止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禁止涉密移动
存储介质在非涉密计算机使用,禁止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
上使用。
第十六条各单位、部门均需配备病毒检测软件,每周应对所属计算机及网络进行病毒检测,所有外来的磁盘、电子邮件等均需进行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第十七条未经计算机使用者同意,不得在他人计算机上设立共享、远程管理等侵权行为。
第十八条各单位、部门在进行信息备份前,应利用防病毒软件对所备份内容进行病毒检测,并应使用足够空间进行备份,为确保信息完整性,应采用异机异盘备份,一般不应同机同盘备份。
第十九条为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对重要信息载体可按院档案资料管
理办法归档管理。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二十条各单位在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发生下列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对院及相关工程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凡属涉密资料和信息由于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重要数据、涉密信息未及时备份,从而造成重要资料丢失并无法恢复的。
3、利用计算机、网络及电子邮件传播反动及非法信息的。
4、未经过院有关领导授权,擅自将企业内部信息丢失或泄密。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规定由院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