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_疑难病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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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 人员参加。
3、普通会诊: ①、会诊资格:原则上具有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职称 的医师可参加会诊,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不得参加会诊。无执业医 师资格书写的会诊单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字,否则会诊 医师有权拒绝会诊。②会诊时间:会诊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必须在24 小时内到达所请会 诊科室会诊。
4、急会诊: ①、会诊资格:由值班或当班医师负责科间急会诊,如感会诊困 难,应立即通知二线值班的高年资医师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协助会诊。②、会诊时间:值班或当班医师接到会诊的电话或通知后,必须 在10 分钟内到达会诊现场科室。
5、院内大会诊: ①、院内大会诊由请会诊科室提前一天发出请会诊申请,报医务 科审批、备案和安排院内会诊工作。②、会诊病人的病历摘要、会诊目的打印后随申请单一并送达医 务科,并转会诊医师,请参加会诊医师提前做好安排。
6、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会诊: ①、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会诊必须应家属要求或必须先征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愿意支付请会诊的相关费用。②、必须经科主任及医务科同意,打印患者病历摘要及会诊邀请 函,由医务科传真到上级医院相关部门。③、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会诊时,上级医院专家有关生活接待 由患者家属自行安排,医院可帮助协调。
7、ICU 主管医生应做好会诊登记,按照会诊意见会或全院会诊综 合意见拟定诊疗方案。
8、ICU 医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和会诊后拟定的诊疗方案及时告知 患者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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