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03_现场监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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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03
1.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1)凡收到的文件均应分类、编号,并记入收文本,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来函应按专业编号。
2)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修改文件,由承包单位报送的材料与产品检验单、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记录、基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会议纪要、洽商记录、竣工图等均需一式两份,施工完毕后,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整理归档。
3)凡属公司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文件均需按日期分类、编号、并记入发文本,发往上级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文件按专业编号。
4)所有收文均应归档,所有发文均应存档。
5)收发文件应统一放置,按收、发文日期顺序登记填写。
6)收发文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收文由收件人及保管人签字,发文由发往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
2.监理会议制度
1)、第一次会议
A.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B.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授权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一起参加。
C.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a.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b.建设单位根据委托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f.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d.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e.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f.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g.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D.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施工监理交底
A.施工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中心内容为贯彻项目监理规划
B.参加人员:
a)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b)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
C.施工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a.国家及省市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b.阐明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c.介绍监理工作内容;
e.介绍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f.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
3)、工地例会
A.每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地例会;
B.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C.总监理工程师或指定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每周工地例会;
D.工地例会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a.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b.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落实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c.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d.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e.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f.其他有关的事宜。
4)、专题会议
A.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专门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代表主持;
B.工程项目各主要参加单位均可向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动议;
C.会议内容包括:主要议题,与会单位、人员及召开时间;
D.经总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的书面通知,与会各方做好会前准备;
E.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工地工作报告制度
1)每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提交监理月报一份,监理月报的编 制截止日期为上月25日。
2)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
3)监理月报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第一期为工程总概况、从第二期起为本月工程概况):
a.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类型、建设面积、檐口高度(或总高度)、结构类型、层数(地上、地下)、总平面示意图;
a.合同情况: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合同价;
b.承包单位项目组织系统;
c.总承包单位组织框图及主要负责人;
d.主要分包单位承担分包工程的情况;
e.项目监理机构框图(含人员)
B.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C.工程进度:
a.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b.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c.本月在关键施工部位的工程照片。
D.工程质量:
a.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b.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c.本月施工试验统计(试验台帐)。
d.本月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统计)
E.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a.工程量审核情况(用图表形式);
b.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用图表形式);
c.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d.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F.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
a.工程变更情况(数量、编号、主要内容等);
b.工程延期(工程延期申请表、审批表数量、编号及主要内容);
c.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申请表、审批表数量、编号及主要内容);
G.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a.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b.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c.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d.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4、其他监理工作制度
1)、监理工作日记制度
A.监理日记按专业或人员分类填写,做到当日完成,节假日和夜间施工值班期间由当班监理人员按要求做好记录;
B.监理日记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清楚,并不得缺页。
C.监理日记的填写内容要具体、直实、准确、完整,并要有事实和数据,具有可追溯性和条理性,做到前后呼应,有头有尾。
D.监理日记分标段填写,土建和安装单独填写;
E.监理日记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活动情况记载,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监理质量验收情况、特殊控制过程旁站情况,其他事宜;
F.施工活动情况记载:记录承包单位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主要材料、机械、劳动力进出场及变异情况,材料试验及施工试验情况,工地会议情况等;
G.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记录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监理发出的指令和承包单位的整改情况,工程专题会议情况等;
H.其他事宜:(应对以下内容视情况作或详或略的记载)
a.承包方提交的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b.各方往来函件或口头洽商;
c.图纸会审、设计更改、技术核定;
d.阶段(控制)计划完成情况;
e.与安全、消防、环卫等的联系;
f.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情况;
g.监理人员变异;
h.来访和会见;
i.公司领导巡视;
j.上级指示、通知等。
2)图纸会审制度
A.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机构成员介绍工程情况,并组织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
B.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C.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出书面会审意见;
E.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进行讨论,提出对图纸的汇总审查意见;
F.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共同磋商会审意见;
G.召开图纸会审会议,形成正式会审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A.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成员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与各自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
B.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b.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c.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d.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e.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是否与进度计划相协调;
f.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审核包括如下内容:
a)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
b)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c)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g.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h.冬季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i.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C.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施工质量签认制度
为加强质量控制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下列各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这种签认将作为月付款依据;
A.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需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对于与合格证内容名实不符的或其可疑问题,监理工程师将要求复验或拒收。
B.隐蔽工程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签证。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要求对已覆盖的工程进行剥露检查。
C.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认。
5).项目监理部考勤制度
A.项目监理部人员按工程进度的需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并严格遵守;
B.项目监理部所有考勤范围为现场监理人员,包括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在考勤表上准确注明上、下班时间,考勤表须上墙;
C.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向总监或总监代表递交请假条,经准假后方可离岗,否则作旷工处理;
D.总监代表向总监请假,总监向公司工程管理部请假;
E.总监请假3天以内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副总审批,经批准后的请假条交回办公室;
F.各项目监理部考勤责任人:总监或总监代表;
G.考勤必须真实可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考勤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从严处理;
H.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及福利,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辞退、直至除名。
6)、项目监理部工作纪律
A.严格执行《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质量手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标准》等公司标准;
B.坚持公司、独立、自主的工作原则。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建设行为要严格监理,对业主要提供热情服务。对各种争议的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切实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定期向委托人汇报监理情况,报送有关监理资料。
C.监理人员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行使职权,不得擅自超越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内容。
D.不得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
E.工作时间不得喝酒,不得搓麻将、打牌或电脑游戏等。
F.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G.监理办公室应布置规范,时刻保持环境整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项目监理部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A.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B.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C.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为断提高业务能力的监理水平。
D.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E.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F.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G.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H.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I.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