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护理科研、教学培训管理制度_护理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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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第五章 护理科研、教学、培训管理制度
护理科研管理制度
1、护理部下设护理科研管理小组。由护理部指定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护士长负责,成员可推选科研能力较强的护士担任。
2、护理部及时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定期组织学术讲座,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3、遵循护理科研贴近临床及解决实际护理问题的原则,护理科研管理小组结合本院护理工作特点及医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科研计划。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充分论证,遵守科研道德,实事求是,不剽窃他人成果。
4、科研资料分类妥善保管,记录完整、真实、有据可查。
5、鼓励护士撰写学术论文,对已完成的科研论文协助科教科进行登记。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并做好督导,特制订本制度: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护理部负责实习护士的各项管理工作。
2、凡是进入医院实习护理专业的学生,须经护理部同意,由护理部安排实习科室。
3、建立健全院、科、二级教学管理组织。护理部主任分管实习教学工作,各科护士长为实习生总带教人员。
4、制定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各级(本科、大专、中专)教学人员职责。
5、临床教学老师资质符合规定。带教中专实习生应大专或以上学历及护师以上职称有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或中专以上学历,有2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主管护师)带教大专实习生应本科或以上学历及护师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及主管护师职称);有4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带教本科生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及护师以上职称,有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6、护生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
7、总带教老师,要经常检查、督促实习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每月开展教学查房、护理小讲课1次,病区有教学记录及教案。
8、制定临床护理教学质量标准,护理部组织教学质量检查每季度1次;护士长组织检查每1月1次。
9、实习转科前,所在科室进行考试考核,并记录。
10、护理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不断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11、实习结束,须办理离院手续,方能离院。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护理教学档案建立和保管制度
为加强护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护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由各科护士长负责。
凡在教学管理及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护理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完整、准确、系统。
将收集、积累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盒),做到组卷(盒)合理、编目清楚、标题准确、装订整齐。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护理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是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管理环节,为使我院的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该制度,并纳入二级质控检查,制定有《临床科室教学培训管理
工作评分标准》,《临床护理实习教学质量评估表》对临床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㈠组织领导:由临床各科护士长组成教学检查小组。
㈡教学检查形式:教学检查分为实习前期教学检查、实习期中教学检查和实习期末教学检查。㈢教学检查的内容
1、实习期前教学检查:每学期护生进入临床之前检查。内容包括:各科室教学安排是否到位、有无教学计划,带教教师资格认证,小讲课备课情况,召开全体带教老师会议并落实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2、实习期中教学检查:按照护理部部署,教学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教学资料:小讲课授课教案、课件,讲课记录,护理教学记录本(护理查房,操作示教,学生考核,出科小结等)。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实习体会,召开学生及教师座谈会,了解学习与教学情况。
3、实习期末教学检查:重点检查各科教学计划落实情况,了解学生等。
4、教学检查的要求:每一环节的教学检查,均要进行全面部署并总结,结果反馈给各科室或个人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实习生临床教学查房制度
一、目的加深学生对疾病临床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将护理程序系统化地应用到临床护理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提高临床护理技能及临床思维能力。
二、程序
1、主持教学查房的教师事先选择好典型病例,定好查房时间,让实习护士做好准备。
2、查房老师站患者右侧,汇报病史的实习护士站患者左侧,面对老师,其余参加者站在周边。
3、由主管病床实习护士面对老师简明扼要地汇报病史(包括病人姓名、年龄、职业、入院日期、主诉、简要病史、体格检查及实验室、器械检查结果)
4、查房教师示范询问病史及护理体格检查,突出专科特点及与本病有关体征纠正同学查体中的错误。
5、病历讨论在教室进行,由查房老师主持,实习护士根据相关辅助检查及护理评估的资料,找出护理问题,制定护理措施,其它实习护士进行讨论,提出不同意见。
6、查房老师最后进行小结,对病例进行综合分析、讲解。查房过程中就本病的基本概念、理论等进行深入浅出地提问。
三、要求: 1.查房老师资格:对中专实习生、大专实习生查房,应由大专学历、护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对本科实习生查房,应由大专学历、主管护师职称以上或本科学历护师以上人员担任。
2.查房方法:结合本专业特点,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方法查房。3.时间:每次40~60分钟。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进修护士管理制度
1、进修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经科教科核实同意来院报到后,由护理部组织岗前培训。
2、由进修科室按计划对进修护士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及考勤工作。
3、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护理记录应有带教老师审阅并签名。
4、按医院要求着装,仪表端庄,整洁大方,正确佩戴胸牌。上班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进修期间不得安排探亲假、事假,除急诊外,病假需有我院医生证明。
6、遵守医院及所在科室的工作制度和各项护理操作常规、岗位职责等。
7、进修结束后,由进修护士本人完成进修总结表,所在科室签署意见并进行技术考核。
8、进修生总结表由护理部签字科教科盖章后带回进修生原单位。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临床护理实习生管理制度
1、带教老师应向实习护士或进修护士介绍医院环境和科室环境,介绍医德规范、病房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环境就条件。
2、实习生在我院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实习,不得单独对病人进行一切护理操作。
3、实习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的实习规定,在实习中一般不进行侵入性操作。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进入病房要求礼仪端庄、举止大方、谈吐文雅,按规范着装,不佩戴首饰。
5、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权利,热心服务患者,对患者态度和蔼、诚恳、耐心,不论任何情况下不与患者争吵,正确处理与患者、陪伴之间的关系,严禁向患者或陪护借钱物。
6、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可独立向患者家属解释病情。
7、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工作如不慎发生差错,须立即报告护士长或带教老师,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应详细记录事情经过,并根据情节轻重由实习生给病人以赔偿。
8、服从护士长排班,不私自调班,实习期间的节假日由所在科室同意安排,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提前10分钟到岗。
9、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打私人电话,不谈论私事,不会客,不在护士站或治疗室内围坐聊天。
10、爱护公物、杜绝浪费,不拿公物私用,不慎损坏医疗器械或药品,应据实报告老师,按有关规定赔偿。
11、实习组长负责组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经常收集组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时向带教老师汇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内发生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12、实习期间违反实习规定和护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情节严重者停止实习。
13、实习结束后带教老师根据实习要求给实习生填写评语及考核意见。
14、请假制度:实习生不得无故请假、病假需要医生的证明,病假证明交护士长审阅同意后交护理部及学校备案。三天以上病假和事假必须经校方同意,并由校方与护理部联系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医院将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停止实习等处分。离开医院到外地应聘谋职,必须有校方和护理部联系,护理部同意后方可离岗。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护理人员在职培训与考评管理制度
护理部按照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当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相结合、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的层次及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全院护理人员在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对象:
继续(护理)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毕业后护理教育培训(护士)及具有初级(护师)、中级以上(主管护师及副、正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为主。继续教育任务:
1、根据护理人员学科、专业、层次等不同进行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教育。
2、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任职与晋职的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
3、进行培训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训。继续教育内容与方式:
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各层护理人员的实际需要,注意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应以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
继续教育形式上要坚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习目的、内容、条件、对象等具体情况加以选择。
继续教育项目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报告、专题讲习班、临床病理、临床病例讨论、短期培训或长期进修班等形式。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也应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继续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接受继续教育的护理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需要,首选参加与本专业和岗位工作相关的继续教育项目。考核: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护理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72学时,25学分。
护理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统一安排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在学习期间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完成学习任务,接受有关部门考核、检查。
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其任职、晋职的重要条件。护理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平均最低学分数,才能提出晋升高一级职务的申请。继续教育经费:
继续教育经费由单位出资和个人适当承担的办法解决,经费报销按单位统一规定执行。
(一)岗前培训
护士毕业分配到医院,正式上班前均需接受1周以上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医院人事部门和护理部统一安排。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环境介绍
(1)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等。(2)医院环境:外环境(地理、人文、交通等)、内环境(科室布局、门诊、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等)。
(3)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制度等。
2.工作态度培训 医德规范、护上行为守则、护理服务理念等。3.护士素质培训 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逻辑思维、应急与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安全意识、法律知识(包括劳动保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感染控制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等培训。
4.操作培训常用护理操作技术和抢救技术。
培训结束后要进行相关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进入病区(部门)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病区(部门)工作。
(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
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本科、专科、中专)分阶段进行。医院的注册护士均应接受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按学分制进行,周期为3年,基础培训1年,专科培训2年。
1.护理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相关科室参与和协助执行。
2.内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急救知识与技术。3.考核(1)考核内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急救知识与技能、综合能力,医德医风等。
(2)考核方法:护理部按照培训计划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
(三)各级护理人员层级培训
1.初级护理人员培训重点(包括护士与护师,与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相结合)(1)形象塑造及礼仪知识。(2)常用护理技术与急救技术。(3)常见药物作用及不良反应。(4)常规检查与治疗。(5)专科常见疾病及护理。(6)专科常见护理问题与健康教育。(7)护理文书书写。(8)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2.中、高级护理人员(包括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及主任护师)培训重点
(1)重症及疑难患者护理。
(2)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与讨论、健康教育等。(3)护理生涯规划。
(4)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5)品质管理:如何制定护理质控标准并参与活动。(6)危机管理与处理。(7)课堂教学与临床带教。(8)护理科研。
(四)相关专科护士培训重点
专科性较强的护理岗位(如手术室、新生儿、产科)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接受层级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各专科护士培训重点如下: 1.手术室护士
(1)围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2)手术体位。
(3)手术常用器械、仪器设备及药品的正确使用。(4)手术配合。(5)手术标本管理(6)手术室患者安全管理。
(7)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8)手术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9)手术安全核查、手术清点记录及规章制度等。2.新生儿科护士
(1)新生儿科设置与布局。
(2)新生儿科相关制度与操作程序:新生儿科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探视制度、配奶程序、沐浴程序等。
(3)新生儿科医院感染防控:洗手和消毒技术、细菌培养标本的采集、隔离原则。(4)正常新生儿特点与护理常规。
(5)日常护理:生命体征监测、维持静脉通道通畅、给药、体温调节、氧疗、出院护理、新生儿转运等。
(6)常见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及治疗。(7)新生儿窒息、呼吸暂停等急危症的处理。
(8)操作技术:建立静脉通道、复苏技术、经胃肠道喂养、采集血气标本、换血术等。3.助产士
(1)围产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相关法律、伦理。(3)助产技术。(4)新生儿急救技术。(5)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6)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教育。(7)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8)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医院感染控制等。4.供应室护士
(1)消毒供应室基本知识(2)消毒隔离与医院感染防控知识(3)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材的正确处理流程
(4)清洗、消毒、灭菌方法的基本原理、正确选择与应用。(5)消毒供应室常用设备的性能、使用与保养。(6)消毒供应室物流管理与质量追溯。(7)消毒供应室正确的监测与资料收集。5.骨科护士
(1)骨科健康教育的护理(2)预防足下垂护理引
(3)正确摆放骨科病人肢体体位护理(4)下肢骨牵引病人护理(5)皮肤牵引的护理(6)石膏固定术护理(7)外固定架护理
(8)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护理(9)脊髓损伤肠道护理之便秘护理(10)脊髓损伤肠道护理之大便失禁护理(11)骨筋膜室综合征评估专科观察护理(12)髋关节置换术后护理
(13)颈椎损伤、颈椎术后呼吸功能评估护理(14)脊柱损伤/手术翻身的护理。(15)膝关节手术后腓总神经受压/损伤护理(16)正确使用骨科助行器、拐杖护理
(五)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制度
新上岗的各级护理管理者必须接受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1.培训组织与实施
(1)护士长参加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组织实施的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省卫生厅指定省护理基础质量控制中心为岗位培训机构)。
(2)护理管理干部任职期间,至少每一年外出参加相关管理培训班(卫生行政部门,质量控制中心,学会协会组织的培训)一次。2.培训重点 护理行政管理、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护理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同时结合当前行业中心工作进行培训。重点培养护理管理者领导与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能力、处理危机能力、沟通与协调技巧等。
(六)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l.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规范化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护理学教育。
2.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3.参加护理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例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做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4.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科室耍积极提供有关文字和声像教材;护士所学内容符合本专科业务发展需要。5.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从参加院内外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6.护理部、科教科负责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与各科室(部门)共同制定护理人员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各科室(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7.护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护理人员的累计学分为20学分/年,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理人员的累计学分为25学分/年,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6学分,II类学分达到19学分。未取得最低学分者,不得晋升职称。
8.继续教育学分与本人的年度考核、职称晋升与聘任挂钩。9.护士继续教育情况及结果应及时记录于个人档案。10.聘用护士的继续教育同上述条款执行。
(七)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制度
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有计划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省外、院外进修,培养专科护理骨干。
2.每年按技术职称有计划护士外出学习的机会,外出学习人员学习结束2周后将学习体会上交护理部,并汇报或推广运用所学知识与技术。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公共资料,应上交科室或护理部,供相关护理人员学习。
3.各专科选送护士外出学习、进修,须向护理部提出申请。4.合同制护士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院内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5.护士长对本病区(部门)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护士长本人外出学习,需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批准。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护理业务学习管理制度
1、护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院性业务学习。2、科室每月组织一次科内讲课。
3、根据医院的规定,有计划的派遣护士外出学习。
4、鼓励在职护理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学习与考试时间按医院规定给继续教育假。
5、科室设立业务学习登记本,每次学习做好记录,护士长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6、学习内容根据各科室业务开展需要及实际情况选择,以新的学术动态,新技术及专科特色知识为主导,各科年初根据具体情况做好讲课内容及时间安排。
7、护理部定期下科室督查。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护理人员三基培训与考核制度
1、以山西省卫生厅编写的《山西省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护理分册》、《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常用护理技术操作程序与考核标准》等为蓝本,结合医院护理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进行理论和技术操作的培训、考试、考核。
2、各科室每月进行护理三基理论、操作培训并考核一次。
3、护理部原则上每半年各组织一次理论和操作考试。三基理论考试合格分为60分,三基操作考试合格分为80分(创等级医院另行安排)。三基培训考试考核奖励措施:
1、每半年对理论和操作考试考核(不含补考者)总分前一、二、三名分别给予奖励。即:第一名100元 第二名80元 第三名50元。
2、科室护士考试考核合格率达l00%,护士长加管理分1分。三基培训考试考核处罚措施:
L、各科护士长认真组织本科室护士按时参考,参考率要求l00%。无故缺席每人50元处罚并补考,补考无故不参加者处罚100元,并扣护士长的管理分0.5分/人次。
2、考试按“三严”管理。即: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谨作风。考试时如果作弊,一次处以10元罚款,二次加倍,依此类推。
3、“三基”理论考试低于75分按医院制度给予处罚(每低1分罚2元,补考低于75分,加倍处罚)。
4、“三基”操作考试低于80分按医院制度给予处罚(每低1分罚2元,补考低于80分,加倍处罚)
5、以科为单位组织培训,科室护士操作考试考核合格率,要求达100%。列入护士长工作考核。护理部组织的操作考试科内护士低于80分者,1人扣护士长管理分0.1分;科内护士理论考试低于75分者,1人扣护士长管理分0.1分。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护士分层次培训考核制度
为实现分层次培训的目标,使各级护理人员能够适应不同工作任务,培养一支能适应现代护理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护理队伍。
实施方法
1、制定考核内容及标准:为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护理部根据各级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共制定了包括品德与仪表、工作态度、专业技术能力、行政管理、沟通能力、学习与成长、解决问题能力等7个方面的能级护士综合考核评价表。
2、学分考核:各级护理人员每年至少完成25学分的继续教育项目学习(其中Ⅰ类学分≥6学分,Ⅱ类学分≥19学分,且Ⅰ类学分Ⅱ类学分不能相互替代)。
组织培训
根据在职培训的特点,护理部主要通过岗前培训、新护士基本护理技术培训与考核、安排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安排岗位轮训、举办内容丰富的继续教育讲座、组织新技术和新业务的推广应用培训、举办护士长管理培训班等形式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临床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不同内容的培训项目,人员参加培训情况与学分考核相结合。
组织考核
每季度对科室护理人员进行1次综合考核,全年岗位考核平均成绩作为岗位聘用、晋级、晋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各级护理人员依据各级护士考核手册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年终由护士长进行汇总后将所管辖的全体护理人员的全年岗位考核平均成绩上报护理部。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专科护士培训制度
为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强护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护士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我院护理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杏花岭区中心医院《专科培训制度》如下:
一、培训目标
1、由护理部负责每年制定专科护士培训计划。
2、分步骤地对心内科护理、骨科护理、手术室护理、母婴护理、静脉治疗、急诊急救、重症监护等专业或重点专科领域选派人员参加省级专科护士培训,提高我院专科护理水平,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3、争取在5年内达到每个科室至少1名专科护士,以后相关专业领域护士逐步递增。
二、专科护士选派资格
1、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精神。
2、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专科工作2年以上。
3、除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外,还应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较好的专科护理知识与实践经验。
4、条件合格者,本人自愿并经科室推荐后,由护理部综合考评进行选拔,医院院务会同意。
三、专科护士工作职责
1、取得《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的专科护士负责相应的专科护理工作。
2、负责全院相关专业的护理会诊和疑难处理。
3、在临床岗位中对其他护理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并对专科护理的有关工作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4、主动、及时地掌握本专科领域护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积极参加本专科的护理继续教育学习。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2015年2月修订 专科护士培训师资准入制度
专科护士岗位指:手术室、急诊急救、急危重症、消毒供应等专业重点专科领域护理人员。
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须参加省级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科(专业)护士培训合格证》。
一、省级培训师:
1、本科学历,主管护师,从事临床护理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工作5年经历,取得中华或省护理学会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
2、参加护理学会本专业委员会职务,担任本专业护士长,主管护师或副主任护师,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取得中华或省护理学会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
3、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护师,参加护理学会本专业委员会职务,担任本专业护士长,取得中华或省护理学会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
二、院级培训师:
1、本科学历,主管护师,具有本专业工作3年经历,取得山西或市护理学会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
2、本科学历,护师,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具有本专业工作3年经历,取得山西或市护理学会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
3、研究生学历,护师,具有本专业工作3年经历,取得山西或市护理学会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
三、科级培训师:
1、大专学历,主管护师,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工作2年经历,取得山西或市护理学会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
2、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护师,具有本专业工作2年经历,取得山西或市护理学会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