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委员会日常规章制度_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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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委员会日常规章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的管理机构为院学生会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内的一切财产归学生会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
第二条:学生会办公室的钥匙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配发,不得私自配备,若丢失,需报学生会办公室,由学生会办公室再次配发并登记。持钥匙者不能随意进入办公室做与学生会事务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使用办公室时,必须爱惜办公室内的财产,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学生会办公室,并作相应或全额赔偿。
第四条:办公室不得存放私人用品,不得带他人进入办公室做与办公室事物无关的事。第五条: 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自觉维护办公室内卫生环境,离开办公室前需将使用的物品整理好,将地面打扫干净。离开时,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并将门锁好。
物品借用制度
第一条:借用办公室物品时,需填写物品借用申请表,经部门部长及主席签字,再由办公室批准,方可借用。
第二条: 针对办公室所辖物品进行分类整理,入柜保存,列出物品清单并打印物品实时借出、归还记录表,并定期做物品检查、核实,保证办公室物品不丢失。
第三条:物品借用申请表中“借用时间”栏目需填写物品借用正式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不得有意提前和后延。
第四条:物品借用完毕归还时必须及时清点物品并由办公室确认,如有损坏须如实报告。第五条:所有办公室物品未经允许概不许私自借出或带出办公室,对物品在借出期间如有损坏要作相应或全额赔付。
请假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成员在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无特殊情况均需事前请假。第二条:部长、副部长请假,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主席或副主席审查,请假事由成立的,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三条:干事请假,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审查,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第四条: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条: 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三次以上自动退会。
第六条: 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且需事前向部长或副主席口头请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
院学生会档案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并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的学生会工作提供必须的依据、经验和教训,学生会将对各部门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大事记录,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以便管理合理化、制度化,更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院学生会各部门应有副部长分管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档案收集、整理,并按要求时间上交于办公室,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档案的最后统筹存档,保管工作。
三、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类文件类、会议记录类,人事档案类(包括各部门及其干部档案类奖惩记录类)、工作计划及活动内容类、工作总结类及其他共六类。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
四、具体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一)校学生会各部门应有管理本部档案的副部长,负责本部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上交。
(二)请各部负责档案的副部长与办公室加强联系,沟通思想,交流经验,以利于档案工作的发展。
五、工作档案的要求及提交方式具体如下: A.文件类:文件一律按照一式两份归类存档;
B.会议记录类:各个部门根据各自部门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签到情况于学期末上交本学期部门会议资料,格式自拟。
C.人事档案类:学生会人事档案包括院学生会人事任免、奖惩等情况。
D.工作计划类: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工作伊始(开学第一或二周)都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作出本部门在未来一学期内的各项工作设想。此工作计划保留存档,以利于期末部门考核时起参照作用。
E.活动内容类:学生会各部门组织活动应当制定活动方案。经费预算,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出活动总结,与活动相关的图片文字资料一律上交存档。
F.工作总结类:各部门于学期末上交一份大事记录及学期工作总结并存入档案。
六、对按照本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按照规定,定期向档案机构或者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七、院学生会的其它文件及文字资料是否列入院学生会档案,由院学生会办公室决定。
八、属于校学生会所有的档案,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决定公布,未经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于院学生会。
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
1、经费来源:
(1)学校专项拨款;
(2)学生会会费:对在校会员每年收取适当费用作为学校及各院(系)学生会活动经费;
(3)学生会的自筹经费(主要形式是社会赞助)。
2、学生会各部门在争取校外资源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院相关规定;
3、学生会各部门应当事先向院学生会提供资助方及有关的详细书面信息;
4、学生会各部门取得的社会资助,应当将取得的经费即日交给院学生会办公室,并提供资助协议,所获经费由校学生会办公室统筹分配,对于取得的资助的剩余部分应当转为支持学生会长期发展的基金。
二、经费用途:
主要用于学生会的日常事务,活动或捐赠赞助指定的活动,任何个人、部门不得侵占、私分。
三、经费使用原则:
自觉遵守“节约务实”的原则运用经费,避免铺张浪费和重复花销,开源节流。
四、活动经费申请手续:
1、学生委员会各部门经费报销。各部门的日常活动开支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报批,由办公室负责审查,获批通过的发票方可报销。金额较大的开支需经校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2、学生委员会各部门举办各项活动应提前一个星期向主席团提交详细活动策划及经费预算,主席团按实际情况审批。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经主席团审核后,由办公室按原定审批的数额报销。
五、财务报销要求:
1、活动计划与活动经费预算须经过本活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生效;
2、发票方可报销;
3、每张发票后须注明用途及经手人、审批人签名;
4、上交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后,经严格审批后方可按审定数额报销。
六、经费管理细则:
1、健全责任制
(1)实行以办公室为主的管理责任制。办公室必须做好经费管理工作,按期核对帐目,若发现问题须及时想负责老师请示汇报;
(2)票据的管理,落实专人对票据的领用、使用,实行专人登记管理责任制。
2、健全监督制
(1)经费的使用,不仅应受主席团及老师的监督,还应受全体成员的监督;(2)学生会任何人无权自行以学生会名义与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洽谈任何活动。各种涉及活动赞助和学生会回馈活动的情况,必须经过主席团和老师的认可和授权方可进行,并受全体成员的监督;
(3)学生会各部门以学生会名义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合作,所得经费不得自行保存或使用,须上交。
3、实行公开制
办公室每月须向主席团、负责老师报告经费支出及节余状况,并在期末时编制期终经费报表。
七、学生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原则:
1、对于违反上述操作的财务报销办公室不予报销。
2、学生委员会各部门所获经费若无按期交给办公室,由办公室酌情对其所应提成部分按比例调低,情节严重者提交学生会主席团裁决。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九、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于院学生会。
院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干部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综合素质,保持学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促使学生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从而提高各项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作用,特制定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一、考核时间
每学年进行两次,时间为每学期的期末
二、考核对象
校学生会全体干部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将针对学生干部在工作表现中的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成效、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1.德:
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规范表率。主要看其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是否拥护和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当前时事,关心国家前途命运,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是否带头做到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带头发扬社会公德,在行动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校、院、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人正直、助人为乐、热爱劳动、团结同学。2.能:
考核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其是否熟悉本部门的业务,是否具备与现职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否能主动工作并在工作中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共同进步。此外,还要看其理论政策水平,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及工作效果的优势。3.勤:
考核工作态度、事业心和工作、会议出勤情况。主要是看其是否热爱工作,刻苦钻研本部门业务,是否能深入基层,广泛了解广大同学思想动态和呼声,为广大同学服务。是否能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并积极开展工作,按时按量的完成,准时、认真的参加各项会议。4.绩:
考核工作成绩和成效。主要看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和自我创新能力的情况,看其通过工作在学院建设中做出的成绩。针对学生的身份,学生干部应首先搞好自己的学习,因此,学习成绩也将是对学生干部考核的一部分。主要看其上课是否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学习努力,同时各门考试考查全部合格是对学生干部最基本的要求。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各类干部填写《院学生干部考核表》,进行自评; 2.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
3.由主席团及团委老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考核成绩进行总评,得出考核成绩。
五、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15%。
六、相关考核硬性条件
1、考核结果结合学年(会议、工作及相关活动)考勤分加以考核,累计(会议、工作)考勤缺勤3次以上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累计(会议、工作及相关活动)考勤缺勤达5次以上者,考核结果不得为良好;
2、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学生干部,考核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3、每学期专业课考试出现不及格,考核结果一律不得为优秀或良好;
4、在考勤、考核中,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说明
1、考核结果作个人综合测评的能力素质测评加减分依据之一;
2、考核结果将予以公示并发文各院(系)。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九、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于院学生会。
院学生会外出活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管理,确保学生干部的人身安全和学生会正常的工作活动的开展,现将我校学生会外出活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院学生会各部门组织各项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经过审批。
二、集体组织外出活动的审批程序。
1、新罗区范围内活动审批程序:
(1)向学生会主席团递交外出活动方案;
(2)填写校团委拟订的《学生外出活动申请审批表》;
(3)申请外出活动的部门应组织学习外出活动的安全公约并签字;(4)主席团讨论通过后签章;(5)共青团院委员会审批盖章;
2、组织跨市、跨省的活动审批程序:
(1)向学生会主席团递交外出活动方案;
(2)填写校团委拟订的《学生外出活动申请审批表》;
(3)申请外出活动的部门应组织学习外出活动的安全公约并签字;(4)主席团讨论通过后签章;(5)共青团院委员会审批盖章;(6)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盖章。
三、集体组织外出活动,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学生安全方面:
1、外出参观旅游地点,原则上在龙岩地区,并于当天返校,如去龙岩以外较远的地方,当天返回困难,需在外住宿的,最多不超过一夜。住宿时,必须妥善安排,有人值勤,保证安全。
2、学生外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做违法及违反社会公德的事情。
3、外出用车必须使用正规渠道车辆,防止使用黑车或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4、紧急情况的处理:如果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治安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消防、公安、交通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5、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方活动、住宿、娱乐,严禁私自搭乘其他车辆,严禁私自攀岩、探险、游艇等危险性活动。
四、学生会干部需要严格做到:
1、外出时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做好学生外出组织等各项工作。
2、外出前应向出游学生讲明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3、各学生会干部共同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多时要划分行动小组,选出组长,以小组为活动单位,不准个人单独行动。
五、学生会组织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
1、未经特别批准,不得轻易组织、参加校外大型活动或外出。
2、集体组织外出活动应注意安全,事先制定周密的计划或方案及安全公约,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提交上级审批。
3、必须从严控制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集体外出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跨市、跨省集体参加活动。
4、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促使各项外出活动有序地开展。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于院学生会。
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内部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会例会在两周一次,周二中午12:00召开。如遇节假日则由学生会办公室另行通知会议时间。
二、每次例会必须到场的人员为学生会全体干部。
三、例会议程: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并作出本周工作计划,主席团给予补充并布置工作,老师点评指导。学生会干部交流讨论。
四、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提前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
五、所有人员需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遇事、病假者,需事先请假说明原因,若遇事情紧急,需及时补交请假条。
六、例会过程中,与会者可对学生会工作的多个方面进行讨论,最终由主席团决议。
七、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并作会议记录。
八、会议的目的是商讨有关重大活动的决策及工作,对全校学生会阶段性的工作进行总结。增强校学生会与其他校级学生组织的交流与了解,加强对院(系)学生会的联系与指导。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于院学生会。
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一、值班部门: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文体部、女生部、外联部、权益部
二、值班地点:学生会办公室
三、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上7:00—9:00
四、值班人员:学生会各部门每次值班人数为一人,值班人员由各部门自行协调安排。
五、工作内容:
1、值班人员须负责值班情况的填写及相关工作的协调。值班期间,对待来访人员应采取主动、热情的态度,在职权范围内可解决的事必须当场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应作好记录并尽快汇报相关负责人;
2、值班人员必须搞好办公室卫生,离开办公室之前,必须整理桌子,清理垃圾,关好灯并锁好门;
3、在值班时,提倡各个部门间进行工作交流,互相了解各部门工作情况;
六、值班考核:
1、严格请假制度,当日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法值班的,应先在部门内进行调整,若确实必须请假者,应事先递交请假条于办公室,并记录在当天的值班登记表上。请假条需具体说明请假原因由所在部门部长交给办公室,若事情紧急无法及时请假者,应及时补写请假条。值班时若遇本部门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应递交请假条或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2、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和值班交接工作,保证工作的延续性;
3、衣冠整洁,礼貌待人,工作热情,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于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