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渠道制度_传染病报告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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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渠道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晋江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和幼托机构传染病疫情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诸多文件精 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特制定《纳家户幼儿园传染病报告渠道制度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医务室)。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二、加强晨检制度,由保健医生、行政值班人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三、对因病请假的幼儿,如果在治疗后返校,班主任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幼儿园医务室进备案,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四、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 2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杨和学区)报出相关信息。
上报电话:杨和学区846661-25
纳家户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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