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集团生产技术管理制度_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焦煤集团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内部事项

注意保存

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文件编号:JM/2011-14 第1版 签 发:黄国春

焦煤集团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试行)总则

1.1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搞好企业技术管理工作,明确各部室及生产单位技术职责范围,建立严细的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1.2 各分公司及焦煤集团各业务部门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通知、决定、标准、技术规范中的规定。

1.3 焦煤集团、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所做决定力求技术合理,符合实际,经济最佳。

1.4 本制度系焦煤集团企业管理方面的一项基本制度。焦煤集团各单位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酿成事故、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在技术业务、专业理论、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者,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1.5 主管生产的焦煤集团和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要着重抓好技术事故调查、分析、解决并处理安全、技术问题;研究本单位技术管理工作。

1.6 焦煤集团技术负责人每隔一定时间或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对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各矿井接续进行一次检查,对生产矿井的储量,服务年限,各生产环节的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进行一次核定,作为安排生产计划和技术改造的依据。

1.7 焦煤集团、分公司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都要虚心学习区内外、国内外搞好企业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接受新事物、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改进工艺。

2011年3月10日发布 2011年3月10日实施 共 16 页 第 1 页

1.8 焦煤集团、分公司两级技术负责人在审查设计和进行生产、施工的同时,要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增收节支、讲求效益,注重煤炭行业的形象。1.9 焦煤集团、分公司要建立健全技术档案机构,健全资料管理制度,凡需要长期保存的技术资料、规划、设计文件都必须整理编号,分级完善保管。严格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1.10 各单位可在本制度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完善和补充并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11 本制度有关条文,如与上级规定有出入时,以上级规定为准。2 焦煤集团生产技术管理机构

2.1 焦煤集团技术管理体系:经理、分公司经理领导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2.2 焦煤集团根据目前生产技术管理现状,本着高效能和精简的原则,设置的生产技术职能部室有生产技术室、安全管理室、瓦斯治理室、设备工程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研和办理焦煤集团技术负责人安排的一些具体事务。

2.3 焦煤集团生产技术管理权利集中在焦煤集团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各生产技术职能部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4 生产技术职能部室主任(主管)是焦煤集团在该部门的委托负责人,在技术业务员上接受焦煤集团技术负责人的领导,并对技术负责人负责。

2.5 各职能部室专业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受室主任(主管)委托,负责本部门某一方面的生产技术工作,直接接受室主任(主管)的领导,并对室主任(主管)负责。专业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应深入钻研某一专业或某项工作的科学技术,逐步成为某一专业或某项工作的技术带头人。

2.6 焦煤集团分管技术负责人领导并发挥生产技术、安全监察、通风管理、机电工程等技术职能部门的作用。3 焦煤集团生产技术管理职责范围 3.1 生产技术室技术职责 3.1.1 设计管理

3.1.1.1 负责外委矿井设计手续的办理。

3.1.1.2 负责组织审核水平延深、改扩建、采区开拓设计。

3.1.1.3 负责组织编制“三下”采煤开采方案设计、论证、报批。

共 16 页第 2 页 3.1.1.4 负责组织审核新采区方案设计。

3.1.1.5 负责组织审核开拓延深工程的设计。

3.1.1.6 负责组织工作面采用新采煤方法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和生产设计。

3.1.1.7 负责组织研究编制矿井水平、新区开拓及洗选厂、焦化厂、电厂等较大的新建、改扩建和开拓延深项目的可行性方案。

3.1.1.8 负责组织外委有关设计、方案、报告等材料在上报有关部门之前,按照规定组织焦煤集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审。

3.1.1.9 负责组织召开技术工作会议,会议可根据整体技术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以下内容:

3.1.1.9.1 学习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命令、决定、通知、技术政策及有关技术文件等; 3.1.1.9.2 研究重要技术方案; 3.1.1.9.3 研究安全技术措施;

3.1.1.9.4 组织专题技术交流,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

3.1.1.9.5 研究审批革新项目,新技术,新工艺,职工合理化建议,推广新技术新成果等;

3.1.1.9.6 研究当前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近期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3.1.1.9.7 其它技术及技术管理方面工作。3.1.2 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管理

3.1.2.1 负责组织新建、扩建、矿井延深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的复核及规定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

3.1.2.2 负责组织对外委的矿井设计、改扩建设计的方案布置、施工图等的审查工作。

3.1.2.3 负责上级有关部门立项的新建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及水平延深项目开工报告的办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1.2.4 负责新建、扩建、矿井延深项目工程质量的预验收及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3.1.2.5 负责组织制定焦煤集团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及验收工作。

3.1.2.6 负责矿井技措项目和自筹资金矿井建设项目的验收。3.1.3 矿井的开采管理

3.1.3.1 负责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方案和措施的提出,供焦煤集团决

共 16 页第 3 页 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1.3.2 负责制定焦煤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化标准及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3.1.3.3 负责制定焦煤集团的技术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召开落实各生产技术专业例会,研究焦煤集团重大生产技术问题。

3.1.3.4 负责焦煤集团生产调度指挥体系的建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

3.1.3.5 负责编制三年以上的矿井采掘接续计划并审批各井口年度采掘接续计划。

3.1.3.6 负责建立健全焦煤集团生产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制。3.1.3.7 负责组织编制及组织会审采区方案设计。

3.1.3.8 负责每季度对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3.1.3.9 负责审批新采煤方法的设计。

3.1.3.10 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召开顶板管理工作会议。

3.1.3.11 负责组织焦煤集团采煤、掘进区队“上等级”等各项竞赛活动。

3.1.3.12 负责安排落实矿井水平和采区接续。

3.1.3.13 负责每季度召开的一次开拓、掘进工作例会,检查开拓、掘进工作进展情况和工程质量完成情况。

3.1.3.14 负责组织批准的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并审批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3.1.3.15 负责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规定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3.1.3.16 负责组织矿井事故等事故技术原因分析、技术责任划分、技术责任追究等会议。3.1.4 地质测量管理

3.1.4.1 负责组织协调矿区地质勘探测量工作,编制矿区资源勘探规划,提出补充勘探计划,根据矿区发展提出矿井地质报告编制计划。3.1.4.2 负责收集其他地质单位在本矿区所进行的地质勘探成果资料、地质报告、水文地质报告等。绘制矿区地形地质图、矿区井田分布图。

3.1.4.3 负责研究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查清有关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处理矿区的重大地质和水文地质或水文地质疑难问题,指导

共 16 页第 4 页 分公司编制矿井地质报告。负责寻找和保护水源。

3.1.4.4 负责对分公司的地测业务工作从技术上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执行各种地质规程、细则、规定执行情况。

3.1.4.5 负责收集、分析各种地质资料,以便分公司编制各项地质说明书,参与矿井采区设计的审查,并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矿井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和水情水害预报,对预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预报结果,判断预报的可靠性。

3.1.4.6 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的生产地质报告。

3.1.4.7 负责对外储量报告表的编制。对外的储量、回采率等数据均由焦煤集团提供。

3.1.4.8 焦煤集团储量管理人员每半年对各生产矿井现生产水平储量进行核实,掌握储量动态,查清可采储量的数量、质量、量分布范围及薄、中、厚煤层储量的比例,修改储量报告,为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接续提供可靠的资料。制定各矿井的年度回采率考核办法。

3.1.4.9 负责办理储量转出、转入、注销及地质损失的报批报告的编制。

3.1.4.10 负责建立矿区四等首级控制网,三等水准高程控制网,组织协调矿区地形图的更新,解决矿区重大测量难题。

3.1.4.11 负责检查矿区内、矿井测设的各种测量标志,对损坏、移动的加以补设。

3.1.4.12 负责对施工巷道放线和校核。3.1.4.13 负责采掘平面图的填绘。

3.1.4.14 负责编制重要巷道的贯通测量设计书。贯通距离大于2000米时,由焦煤集团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1.4.15 负责编制贯通测量通知书单及贯通技术总结。、3.1.4.16 负责交换图的填送、收集。

3.1.4.17 负责采矿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变更所需资料的准备。3.1.4.18 负责矿井闭坑手续的办理。3.1.5 地面及井下防治水管理

3.1.5.1 负责编制焦煤集团的“三防”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1.5.2 负责组织对上报的直接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采取的防治措施进行复审。

共 16 页第 5 页 3.1.5.3 组织防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研究解决。

3.1.5.4 负责组织对小窑和废弃老窑情况的搜集、调查、核对,并绘制在矿图上。

3.1.5.5 负责审核上报的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3.1.5.6 负责对分公司上报水文资料的统计、整理、复核,对各水文观测点进行检查和检测。

3.1.6 科学技术委员会及科研工作管理 3.1.6.1 科技管理

科学技术委员会及科研工作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新疆焦煤集团科技与职工技协管理实施办法》(新焦煤„2001‟97号)文件执行。3.1.6.2 论文管理

3.1.6.2.1 按照《关于发表科技论文实施技术保密审查的通知》(新钢技术„2007‟101号)文件要求办理。

3.1.6.2.2 对参与科技信息交流、发表科技论文以及对国内外期刊投稿进行保密审查。填写《论文保密审查表》,进行登记、存档。3.2 瓦斯治理室技术职责

3.2.1 负责制定焦煤集团各级领导及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

3.2.2 负责编制焦煤集团三年以上“一通三防”工作规划,“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包括矿井规划年度产量及工作面接续概况、矿井规划年度通风计划、防瓦斯计划、防尘计划、防灭火措施、“一通三防”特殊工程培训计划、安全技术装备及安技措工程计划等。

3.2.3 负责编制、修改、完善集团公司“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及按时绘制集团公司“一通三防” 各种图纸。

3.2.4 负责组织审批焦煤集团各生产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3.2.5 负责按季审核焦煤集团各矿井通风系统图、监测系统图。3.2.6 负责编制焦煤集团安全仪器管理制度

3.2.7 负责通风安全技措资金及“一通三防”项目的管理。

3.2.8 负责审查焦煤集团各生产矿井有关通风系统调整的方案、措施和各井口每月的风量分配计划。

3.2.9 负责每季组织召开焦煤集团“一通三防”工作会议。

3.2.10 负责每年年初组织焦煤集团各生产矿井编制各矿井通风设计及通风能力核定;负责焦煤集团向上级部门汇报、联系有关“一通三

共 16 页第 6 页 防”的业务工作。

3.2.11 负责每年组织焦煤集团各生产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负责上报审批;

3.2.12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焦煤集团通风例会及对各矿井进行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和考核。

3.2.13 负责焦煤集团“一通三防”安全改造设计、工程组织实施。3.2.14 负责焦煤集团重大“一通三防”方案、措施制定实施。

3.2.15 负责各矿井新建、延深、改造、扩建的 “一通三防”设计。3.3 设备工程室技术职责

3.3.1 负责建立健全焦煤集团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3.3.2 负责焦煤集团设备资产综合管理,建立和完善焦煤集团设备资产台帐。设备台帐每半年核对一次,设备台帐与经营管理部的固定资产台帐每年核对一次,做到帐、卡、物三对口。

3.3.3 负责组织和参与焦煤集团调研、规划、选型、购置、更新、报废全过程的设备综合管理。抓好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并对需长期保存的技术资料、规划设计文件整理编号,妥善保管。

3.3.4 负责焦煤集团生产矿井、地面生产单位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检查和管理考核工作。

3.3.5 负责对二级单位在wzmis网上申报的煤专系列的设备、材料、配件计划进行审核,并经焦煤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按网上办公程序执行。

3.3.6 负责对分公司安装的主要设备进行技术指导和验收。

3.3.7 负责组织对焦煤集团所属单位发生的重特大机电运输及工程事故进行事故追查,并按照《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严格考核。

3.3.8 负责焦煤集团工程项目的集中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的咨询、设计、审查、立项、招标、施工队伍资质审核。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组织竣工验收。

3.3.9 负责焦煤集团设备大中修项目的集中管理。包括:设备大中修项目审核、立项、外修单位的资质审核。

3.3.10 负责焦煤集团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核。

3.3.11 负责焦煤集团范围内安全发供电管理及考核。

3.3.12 负责焦煤集团机电运输系统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

共 16 页第 7 页 3.3.13 负责组织和落实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

3.3.14 负责焦煤集团本部锅炉、供暖系统的管理和考核。每季组织对动力分厂和焦煤分公司范围进行定期检查。

3.3.15 负责组织审核矿区供电系统图及矿区、采区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计划书,保护装置配置图。

3.3.16 指导对变电所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整定和调试。

3.3.17 负责组织焦煤集团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输及工程项目工作会议,解决各生产系统中机电运输系统及工程施工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以促进安全生产。

3.3.18 负责组织焦煤集团机电事故技术原因分析、技术责任划分、技术责任追究会议。

3.4 综合办公室(劳动人事)技术职责

3.4.1 焦煤集团劳动人事部具体负责全焦煤集团职工的岗位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3.4.2 每年十二月中旬,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下年度全焦煤集团职工培训计划,报焦煤集团领导审批后执行。

3.4.3 办好各种技术交流活动,对上级和其他部门举办的技术交流、技术培训,尽可能给予学习的机会。3.5 技术审批程序及原则

3.5.1 技术审批严格按照焦煤集团《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文件要求执行。

3.5.2 技术审批部门主要有生产技术部门、通风管理部门、机电工程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及其它技术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3.5.3 技术审批会议由生产技术室负责组织召集,其中有关机电部分由设备工程室负责组织召集,通知参加部门必须按时派人参加。3.5.4 参加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

3.5.5 技术审批、审查内容应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具有一定技术先进性。焦煤集团所属单位技术管理范围

4.1 矿井设计管理(技改项目、单项工程、掘进工程)4.1.1 负责设计、审批准备巷道、工作面布置、硐室工程的施工设计,安技措项目和灾害预防措施项目施工设计,零星土建工程设计和机电安装等项目设计、审批、实施。

共 16 页第 8 页 4.1.2 负责编制、审批生产采区的地质说明书。

4.1.3 负责编制及组织会审矿井采区设计报集团公司核准。4.1.4 负责本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

4.1.5 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并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行文报焦煤集团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改善矿井通风系统、防治瓦斯、排放水、防透水、防溃浆、防灭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提升、运输、采、掘、开和其他有关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设施和设备购置。

4.2 施工与验收管理

4.2.1 负责组织新建、扩建、矿井延深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的审核及规定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4.2.2 负责组织对外委的矿井设计、改扩建设计的方案布置、施工图等的会审工作并将会审意见报集团公司。

4.2.3 负责设计和审批施工图、施工预算、零星工程预算。、4.2.4 负责编制、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开工报告,下发开工通知单。4.2.5 负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4.3 矿井开采管理

4.3.1 负责编制、审批采煤方法设计、采煤巷道布置、硐室、交岔点等施工设计。

4.3.2 负责编制、审批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各种采、掘施工作业规程,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复查,组织贯彻,学习考试,审批开工报告,下发开工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按月补充、修改。4.3.3 负责本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评比,明确各专业质量标准化负责人,每月组织至少一次标准化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备查。4.3.4 负责组织开展以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管理、机电运输管理为主的专项会战活动。

4.3.5 负责编制管辖矿井年度采、掘接续计划,报焦煤集团生产技术室核准。

4.3.6 根据接续计划安排年度开拓、掘进工程量,制定万吨开拓、掘进率管理办法。

4.3.7 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验收。4.3.8 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报表(矿压、回收率)。

共 16 页第 9 页 4.4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4.4.1 负责制定、审批本单位“一通三防”齐抓共管岗位责任制报焦煤集团备案。负责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中的“一通三防”专业要求对本矿井的技术及现场进行管理。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有以下内容: 4.4.1.1 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4.4.1.2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4.4.1.3 通风设备、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4.4.1.4 瓦斯管理制度

4.4.1.4.1 瓦检员巡回检查及定时汇报制度。4.4.1.4.2 瓦检员井下交接班制度。4.4.1.4.3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4.4.1.4.4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4.4.1.4.5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4.4.1.4.6 三对口”管理制度。4.4.1.5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4.4.1.5.1 抽放设备检查、维护制度。4.4.1.5.2 抽放设备停、运转制度。4.4.1.5.3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4.4.1.5.4 瓦斯抽放效果检验、分析归档制度。4.4.1.5.5 泵房司机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4.4.1.5.6 抽放管路及其附件巡回检查、检修管理制度。4.4.1.5.7 井下各钻场及泵房抽放参数监测管理制度。4.4.1.5.8 钻机管理、维修及专项检查制度。4.4.1.5.9 各钻场、钻孔施工设计及作业规程。4.4.1.5.10 瓦斯抽放月计划考核管理制度。4.4.1.6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4.4.1.6.1 测尘管理制度。

4.4.1.6.2 矿井煤层注水管理制度。

4.4.1.6.3 定期清扫、洒水灭尘及防尘管路检查、维修制度。4.4.1.6.4 矿井防尘用水管理及水质检查制度。4.4.1.7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4.4.1.7.1 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制度。4.4.1.7.2 火区管理制度。

共 16 页第 10 页 4.4.1.7.3 防灭火设备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制度。4.4.1.7.4 防灭火工程计划编制、检查制度。4.4.1.7.5 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材料、工具配备及检查更换管理制度。4.4.1.7.6 矿井火灾事故填卡、分析、追查处理及上报制度。4.4.1.7.7 隔爆设施安装检查管理制度。

4.4.1.7.8 自救器配备、使用、检查管理制度。4.4.1.8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4.2 负责制定、审批管辖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按时绘制“一通三防”各种图纸并报焦煤集团备案。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包括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局部通风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瓦斯管理制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防灭火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使用、维护检查及定期送检制度,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瓦斯排放管理制度,通风调度管理制度等。

4.4.3 负责每月组织本矿井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议,并将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备案。

4.4.4 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并报焦煤集团审核。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包括矿井年度通风计划、防瓦斯计划、防尘计划、防灭火计划、安全技术装备及安技措工程计划等。

4.4.5 负责按月编制本单位矿井通风作业计划报焦煤集团备案。4.4.6 负责按月编制本单位矿井风量分配计划报焦煤集团审批。4.4.7 负责按季绘制通风、防尘、瓦斯巡回检查、监测系统、避灾路线等图纸报焦煤集团备案,并及时根据井下变化情况进行修改。4.4.8 负责每年编制矿井反风演习计划报分公司,并将反风演习报告、计划报分公司审批,反风演习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4.4.9 负责编制本单位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报焦煤集团审批。

4.4.10 负责每年组织提供本单位矿井进行瓦斯等级等级鉴定所需的基础资料,并将鉴定基础工作资料报焦煤集团。

4.4.11 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审批本单位矿井通风、瓦斯、防尘、测风测尘、安全监测、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4.12 负责及时上报本矿井“一通三防”月报(矿井通风情况表、矿井防尘情况表、矿井安全生产监控情况表、矿井安全仪器使用情况表等)、年报(矿井瓦斯鉴定表等)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报表、图纸。

共 16 页第 11 页 矿井必须备齐反映当前矿井实际情况的以下图纸: 4.4.12.1 矿井通风系统图及网络图、矿井防尘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安全监控系统断电布置图、瓦斯抽放系统布置图。要求按季绘制,按月及根据井下变化及时补充修改。

4.4.12.2 新开工作面(采煤、掘进)有完整的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设施要齐全。

4.4.13 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通风质量标准化自检评比,并将结果报焦煤集团备案。

4.4.14 负责每年至少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率测定一次。4.4.15 负责每月测定一次矿井有效风量率。

4.4.16 负责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

4.4.17 负责本单位矿井“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的制定、监督与落实。

4.4.18 负责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及焦煤集团的规定进行本单位矿井的一通三防调度管理。

4.4.19 负责按标准化要求对局部通风进行管理,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安装、使用和管理;

4.4.20 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本矿井的瓦斯管理。

4.4.21 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及《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及焦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对本单位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

4.4.22 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及焦煤集团《通风设施建筑标准》进行本单位矿井通风设施的施工,使用和管理。

4.4.23 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完善本单位矿井的粉尘防治工作。

4.4.24 负责每年年初编制本单位矿井通风设计、矿井通风系统变更设计并报焦煤集团审批。

4.4.25 负责每月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编制瓦斯检查测点布置计划,并根据矿井采掘布置变化情况及时修改、补充。

4.4.26 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编制、审批本单位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布置、设计及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超限断电实验方案,并根据矿井采掘布置变化情况及时修改、补充。

共 16 页第 12 页 4.5 地质、水文管理

4.5.1 负责生产采区内的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测、预报,水文预测、预报,储量计算图、地质素描图。

4.5.2 按照《焦煤集团地质储量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地质储量管理制度》,建立储量台帐,上报有关地质储量报表。

4.5.3 负责提供详细的采区、工作面储量,确定煤厚,负责采区、工作面回收率管理。

4.5.4 负责采区、工作面小型地质构造分析、判断断层、采空区、主要巷道保护、防水等煤柱的确定,采掘工作面停采线的确定并报焦煤集团备案。

4.5.5 负责本单位的正常水文管理,生产采区内建立的水文观测点,涌水量观测、记录。建立矿井、采区工作面涌水量台帐。

4.5.6 负责采区(工作面)结束后,对其采出量和损失量进行全面核实,并与原地质说明书提供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总结提高回采率的经验,找出损失原因,并将总结材料报焦煤集团存档。4.6 测量管理

4.6.1 负责掘进巷道中、腰线延线。

4.6.2 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按月填回采掘进进度。4.6.3 保护好开采范围内的测量标志。

4.6.4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测量交换图的报送及保存。4.6.5 负责激光定向仪的安装和保护。4.7 机电、运输管理

4.7.1 负责制定、审批、修订本单位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将制度汇编上报焦煤集团备查,并负责贯彻、落实,监督、执行;包括井上下及地面各种机动车辆的《岗位负责制、操作规程》。

4.7.2 负责设计、审批机电、运输项目设计和相关的安技措项目。4.7.3 专人负责机电、运输、机车年审等工作,每月开展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工作。检查结果报焦煤集团备查。

4.7.4 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各种帐、卡、物、系统图纸齐全。

4.7.5 负责组织对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的一般及以上机电设备及工程项目事故进行追查,对一般事故进行考核,对重特大事故上报机电工程部,并建立机电运输事故台帐以备查。

共 16 页第 13 页 4.7.6 负责组织和编制管理范围内的矿井排水、压风、供热、供水系统图,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机电设备布置图,并按设计贯彻落实。

4.8 电气、供用电管理

4.8.1 负责制定、审批、修订本单位《电气、供用电管理》、《各工程岗位负责制、操作规程》,《电气运行作业规程》,将各项制度汇编上报焦煤集团备查,并负责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4.8.2 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电气设备、供用电管理,上岗人员经过合格培训。

4.8.3 焦煤集团的电力调度由动力分厂负责管理,动力分厂制定《焦煤集团停送电管理制度》。

4.8.4 建立设备管理台帐,绘制本单位及相关联的供电范围供电系统图,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计划书,保护装置配置图。

4.8.5 每年两次变电所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整定和电气试验,二级单位进线柜保护整定值由动力分厂负责,配出柜保护整定值由二级单位负责,整定值由焦煤集团审批。

4.8.6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等级,严禁失爆,各种保护齐全。4.8.7 制定、审批电气设备检修组织措施及安全措施,按计划检修设备,并有记录可查。

4.8.8 制定特殊岗位人员培训计划,组织日常培训。4.9 动力分厂质量计量技术管理 4.9.1 负责进行各种仪表的标校。

4.9.2 负责组织对各单位管理使用的锅炉进行年检。4.9.3 对使用的锅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9.4 负责组织制定焦煤集团《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4.9.5 对全公司产品进行日常质量检验,为生产单位及时提供产品质量数据。

4.9.6 预测焦煤集团年度产品质量,参与制定年度、月度产品质量考核标准。

4.9.7 及时提供解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方案。4.9.8 编制、修订焦煤集团计量管理工作管理制度。

4.9.9 编制焦煤集团年度计量器具及特种设备的定期强制检定计划,同时委托、联系和实施集团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及特种设备的定期强制检定工作,以及检验报告的管理。

共 16 页第 14 页 4.9.10 汇总、统计焦煤集团计量器具及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4.9.11 对各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4.10 动力分厂锅炉管理

4.10.1 负责制定、审批本单位《压力容器运行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将制度汇编上报焦煤集团备查,并负责制度的贯彻、落实。

4.10.2 指定专人负责锅炉的技术管理,上岗人员经过合格培训。4.10.3 设计、审批采暖设计,负责施工。

4.10.4 锅炉定期检查,健全各项制度、记录,安全附件齐全、完好并定期送检。

4.11 科研工作管理

4.11.1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科技工作管理制度》,建立科技推广体系。4.11.2 解决局部性技术问题或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由本单位设计,填报项目计划任务书,审批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写出总结和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并报焦煤集团备查和参加科技进行奖的评比。

4.11.3 由焦煤集团组织的科技项目,二级单位按照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工作量及完成时间,组织完成本单位承担的任务。4.12 生产组织管理

4.12.1 制定本单位《生产组织管理制度》、《晨会制度》、“三防”管理制度、调度值班制度和总值班制度。区队长现场跟班制度,将制度汇编上报焦煤集团并负责贯彻、落实。

4.12.2 完成焦煤集团月计划和安全生产调度全会安排的工作。4.12.3 对本单位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第一负责者参加焦煤集团的安全生产例会,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未能完成生产任务或调度会安排的工作,要书面说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4.12.4 按规定汇报事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5 奖罚办法

5.1 各技术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履行本部门技术管理职责,因工作疏忽造成技术管理失误,部门主要负责人罚款200-500元。

5.2 通过的技术审批的设计、方案措施出现同国家法规、条列等相违背的条款,对总工(技术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对部室领导处以200罚款,其他参与审批人员处以100元罚款。

5.3 焦煤集团二级单位未认真履行技术管理职责,出现技术管理失误,对主要技术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审批技术措施出现问题,参

共 16 页第 15 页 照《焦煤集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文件执行。6 附则

6.1 动力分厂所属电厂、洗煤厂及其他单位由其按行业规定制度相应制度自行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电厂在技术业务上接受设备工程室指导,洗煤厂在技术业务上接受生产技术室指导。

6.2 各单位必须依据本制度制订本单位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并划分公司与所属矿井、作业区技术管理范围报焦煤集团备案。6.3 本制度为试行,两年内将进行修改和补充。望焦煤集团各族职工、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在贯彻执行的同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6.4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拟稿: 日期:

审核: 日期:

共 16 页第 16 页

《焦煤集团生产技术管理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焦煤集团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 管理制度 焦煤 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 管理制度 焦煤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