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镇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_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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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镇中心小学勤俭节约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文件精神倡导广大师生养成从身边事做起,养成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好习惯,为美化校园,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定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度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各处室负责人签字。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二、公物管理要求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专人负责,白天、晴天教室内尽量少开灯,做到人走灯熄。
4、教师个人房间物品若有损坏,学校每学期可更换一次,如有重复损坏,则由教师个人自行承担。
三、赔偿制度
1、损坏课桌一张赔偿160元,损坏课凳一张赔偿100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一件赔偿5元,损坏玻璃一块赔偿5元,损坏日关灯、开关一个赔偿10元,浪费电一次赔偿5元,浪费水一次赔偿3元,损坏防盗网一根赔偿5元。
2、体育器具、门窗以及教师房间的校产无故损坏,视损坏程度赔偿。
3、以上校产如有损坏皆由班主任以及各处室负责人自行负责赔偿。
《新田镇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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