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_女工保护管理制度
28、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女工保护管理制度”。
KT-BZH-028版本/修订:A/0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总则
3.1 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
从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
3.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企业招工对象的年龄一般为16~25周岁。不得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员。
4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的工种、工
作。
4.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3 各部门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5女员工特殊保护
5.1 各部门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5.2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
有毒有害的作业。
5.3 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5.4 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按
规定工资照发。
5.5 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年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5.6 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车间应采取缩短工作日的措施。
6未成年人员
本企业在招工时不得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员。
7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编制/日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日期: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