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T培训评审制度_企业培训课程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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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T培训评审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按照NIT各省级考试机构和系统承办,借鉴了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CIT(英文全称:Cambridge Information Technology。中文全称:剑桥信息技术)的成功经验。NIT针对用人单位录用干部、评定职称、晋升职务和上岗培训的需求,采用了系统化的设计、模块化的结构、个性化的教学、规范化的考试和国际化的标准,适合各种行业人员岗位培训的需要,给用人单位提供了一个科学、客观、统一、公正的标准。
三、评定范围、基本原则、条件和标准
(一)评审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审基本原则:
NIT针对社会各阶层对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的需求,采用了系统化的设计、模块化的结构、个性化的教学、规范化的考试和国际化的标准,为社会各行业遴选计算机应用型人才提供了一个科学、客观、统一、公正的标准。
(三)评审条件:
1、受教育部考试中心委托评卷的承办机构根据《手册》制定评卷管理办法,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可委托中心考试点承担评卷工作,按照《手册》有关选聘评卷员的要求,统一组织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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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设计须由承办机构认证组织专业教师完成评分工作。
3、上机考试题签部分由符合条件的阅卷员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评分标准评阅。••
4、上机考试软件部分成绩评阅由计算机联网自动完成。••
5、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抽查评卷点的评卷质量。•
6、该考试过程式考核、作业设计和上机考试全部合格方为通过考试,(100-60分为合格,59-0分为不合格)公布合格与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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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卷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卷工作。••
8、省级考试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监督并完成过程式考核、作业设计和上机考试成绩评阅、合并、处理。所有成绩处理完成后,应向教育部考试中心报告考生信息和成绩,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理由向社会公布成绩。在得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凡未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擅自公布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该省级承办机构承担。
四、所需材料
(一)申报人员基本情况
(二)申报人员填写报考表申请表、或在网上报名
五、受理
1、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与考试大纲》,规定各个模块考试的知识范围、能力要求,确定试卷结构,公布样卷。
2、题签、题库、答案和评分参考未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出版、复制、对外公布。
考生须在考试中心认证的培训点通过过程式考核、作业设计后方可报考该模块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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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报名须登记正确的个人信息,并交纳考试费用。
4、承办机构和考试点应及时公布当年的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的报名手续,并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5、NIT考试报名管理软件由承办机构统一下发。
6、考试点应保证采集的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7、考试点负责编排准考证信息和考场信息。
8、编排无误后,由考试点(或承办机构委托的其他单位)向考生发放准考证和公布考场,并向承办机构上报报名信息文件。
9、承办机构将全部报名信息文件汇总后上报至考试中心。
六、评审程序
1、NIT考试题签、题库、系统盘,由考试点负责回收,清点后,交承办机构,由承办机构统一进行销毁。
2、时间加密控制器、由考试点负责回收,交承办机构,由承办机构统一进行封存,下次考试前下发。
3、上机考试考生原始数据,由考试点妥善保存半年备查。
4、上机考试考生回收数据,由承办机构保存半年备查。
七、核准与确定
1、考试点系统管理员必须接受承办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如有更换,必须重新进行考核、备案、发证。
2、每次考试结束后,教育部考试中心要对各承办机构就考试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各省级承办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巡视员的巡视记录、考试点的考后总结等对考试点进行量化考核、评估。
3、每年教育部考试中心要对各承办机构就考试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NIT承办机构根据要求填写《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承办机构考核登记表》,并以此作为承办机构年度考核标准。
4、承办机构每年一次对NIT培训机构、考试点进行年审,填写《培训机构评估认证表》、《考试点评估认证表》,并将认证评估结果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
5、对评估不合格的承办机构、考试点进行警告、批评(限期整改)或取消资格。
八、核准时限
按照规定期限
九、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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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原教育部、国家保密局89教密字[001]号)的有关规定,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的题签考试试卷、上机考试系统盘、答案和评分参考(包括评分时用的样卷,下同)在启用前属国家密级材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
十一、责任追究
根据《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