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党组、局长办公工作制度_局长办公工作例会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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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党组、局长办公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实现局领导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上级和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台阶,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领导体制和领导成员主要职责

1、文化出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局党务、行政、业务以及其它工作实行统一指挥,集体决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以及其它领导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分管工作有交叉的由双方互相协调,必要时由局长协调。局党组要围绕局中心工作起到领导、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确定文化局工作方向和本系统重大决策,负责思想政治、组织统战、纪律检查、干部管理、群团工作。

2、各局级领导按照分工和会议决定,代表文化出版局处理局内工作和涉外活动,对涉及突发性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来不急召开会议研究而又必须尽快处理的,由分管领导和有关领导成员及时处理安排,事后及时向其它领导成员或局长报告。

3、各局级领导按分管若干科室,负责安排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其工作。每月至少全面听取一次所分管科室的工作汇报,经常到分管科室检查工作进度、落实情况,帮助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矛盾,布置近期工作,督办交办事项。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抓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业务学习等工作,协调内部事务。局领导都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注意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决策水平,深入实际,狠抓落实。

4、各局级领导成员向局务会半年报告一次工作,年终报告全年工作情况并接受市委、市政府的检查、考核和群众监督,局长每年两次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局报告工作。

5、正副县级调研员受局长办公会或局长委托代表文化出版局出席有关礼仪性活动。

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6、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各副局长、纪检组长组成,局党组书记或局长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议事内容需要也可扩大到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书记、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由指定负责的其它领导征得书记、局长同意后主持。

7、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成员参加方能召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会议按通知的时间准时开会,出、列席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进行时关闭手机,不外出、不处理其它工作。会议要严格按确定的议程进行,不临时动议、不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汇报问题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8、党组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2)研究提出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对全局改革和发展的重大

问题做出决策;

(3)讨论决定关于全局稳定和干部职工生活的重大举措及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讨论决定全局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干部任免,讨论向市委推荐干部的意见,研究决定局管干部的奖惩及违纪案件处理;

(6)研究决定向市委汇报的重要工作,讨论向所属单位发布的指示、通知、通报和以局党组名义发出的其它重要文件;

(7)讨论决定以局党组名义树立表彰的各类先进典型;

(8)对必须由局党组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9、局长办公会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议讨论的议题,对提交党组会或局务会议定的重大事项提出初步意见;

(2)酝酿提交党组会决定的人事安排、干部奖罚及违纪干部处理意见;

(3)研究各单位、各科室及有关方面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4)研究日常业务工作;

(5)研究行业性、局部性重点工作;

(6)研究机关建设的有关问题;

(7)对党组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10、会议列席人员由分管领导提名。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先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填写《××会议议题报告单》送主持人审定,提前一天通知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

11、凡需在会议上决策的重大问题,应事先由分管局长牵头,有关科室负责论证,在调查掌握情况、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供一种或多种可操作的建议方案或初步意见,必要时要提供有关资料或书面材料。

12、要把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结合起来。议题讨论过程中,如意见不一致,应反复交换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若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可暂缓做出决定,待时机成熟再决定。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决定的事项,采取表决方式或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决定。

13、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局领导要带头贯彻执行,不允许会上拥护、会下反对,更不允许背离集体决议按自己被否决的意见自行其事,要把对局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落实结果作为考核有关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14、对会议内容未经会议或局长授权同意参加会议人员一定要严守纪律,任何人不得在会后向会外人员泄露,因此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处理;授权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通报的有关问题,应严格按照会议要求传达,但不得传达讨论细节。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会议议题:

(1)重大问题没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无比较成熟的意见和方案;(2)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而局主要负责人不在;(3)涉及分管领导的重要工作,分管领导暂时不在;(4)干部提拔、任免上报和内部调动等问题未按程序进行,领导成员之间未沟通、未酝酿成熟;(5)对方案有重大分歧意见。

三、会议决策的督查落实制度

16、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领导成员对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在充分发表意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后,要明确责任领导,负责科室、单位,配合科室和单位。责任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催办和督办相关单位和科室要抓紧落实不打折扣,加强工作反馈,并及时向局长或分管局长汇报落实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

17、局领导及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职责内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要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不拖延、不应付,不打折扣,不误时误事,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待。如出现拖延或马虎应付,必须向领导做出说明,属于主观原因造成工作被动、误事,影响不良的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若决议在执行中需要修改必须经局长同意后由会议重新决定。

18、局办公室负责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督查,及时向局党组反馈信息,向下通报落实情况。

19、办公室要及时将公文分类呈送,传阅文件每周一次,正常公文每周两次,急件、特件应立即送阅;所有文件一律先送书记、局长审签后按审批意见及时报送有关局领导阅处;发到业务科室的有关业务性文件可直接送分管局长,由分管局长和局长沟通后再执行。

20、向上级起草的重要文件应由局领导主持,指导办公室起草,保证文件的质量和文章的水平,不得马虎应付。业务性文稿、材料原则上由所在科室起草,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手,分管领导把关,凡是对外的文件、上报材料,一律由办公室按规定、负责文书处理,并由办公室主任送有关领导审签后由局长签发(报)。涉及几个局领导分管工作的文件,先由分管领导会签后再送局长签发(报)。文件签发(报)后由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复查、核对、印刷和发送工作,发送中不得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

四、局领导成员勤政廉洁制度

21、按照中央、省、市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局系统副县级以上干部都要强化自律意识,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对待和运用权力,责权结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人民服好务。

22、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独立负责,真抓实干,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工作应及时按程序提请会议,不能延误也不能自行其是,局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都要做到大事不独断,小事不纠缠,难事不推诿,好事不抢先,失误不埋怨,协调而不代替,配合而不包办。

23、出以公心,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班子内部讨论问题,领导之间酝酿问题既要坦诚相见,畅所欲言,又要增进友谊,互相谅解,求同存异,顾全大局,努力营造活跃、融洽的气氛,真正形成“团结、务实、奉献、进取”的领导集体。在日常工作中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又要互相通气和配合,做到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补充,对不利于团结、不利于班子建设的言行要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4、模范执行纪律检查部门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利用职权和工作方便谋取个人私利,不搞第二职业,不参与为自己或亲属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在住房、用车、通讯信息和其它方面严格遵守省、市有关规定,自觉

执行各项廉洁制度,班子成员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钱和物,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25、增强法制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包括人大对本部门工作的监督、社会各界和系统内干部群众的监督,实施政务公开,增强透明度。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26、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7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翌年的1月底以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会议日期和议程,须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准备。

27、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局办公室主任列席,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记录。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28、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要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报告的重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市直各文化单位和机关各科室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应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六、党组中心学习小组及机关学习制度

29、学习活动由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服务,制定学习计划,组织落实学习活动。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搞好学习考勤及学习记录,聘请省、市专家、教授现场辅导,作理论讲解。

30、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党组中心学习小组每两个月集中学习1次,单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日,每周星期四下午为机关学习日,机关职工要保证每天1小时的自学时间。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及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每半年抽查、调阅一次。中心学习组成员每半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和学习体会文章,干部职工每月至少写一篇有较高质量的学习心得。

31、学习的内容主要有:(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大精神;(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3)文化工作业务及其相关知识;(4)各项政策、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32、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经常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克服形式主义、实用主义、教条主义,努力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每人每年力争写2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现实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

33、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制订好自学计划,挤时间搞好自学;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能安排学习以外的其它会议内容和活动,更不能以会代学;要严格考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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