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通用9篇)

2022-09-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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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通用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通用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1

为了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校务公开,完善学校各项建设增强凝聚力、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民主参政议政、落实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民主决策程序:

一、 民主决策的内容

凡属学校的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并保证民主决策的经常化、适时化、正规化、科学化。民主决策的内容包括:

(一) 学校发展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决策、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

(二) 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

(三) 五万元以上基建项目的决策、投资、招投标、预决算及建设情况。基建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及结果。五千元以上维修工程项目的概决算。

(四) 分房、调房和房改方面的事项。

(五) 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六) 学校干部的考察、任免;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各类人员调入、调出;子女在本校就业的条件、指标及执行结果。

(七) 职称评定晋升、聘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

(八) 处分情况。

(九) 单价在三千元以上、批量在万元以上物资设备的采购及验收。

(十)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奖惩和任免的情况及结果。

(十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及结果。

(十二)评选各级各类先进的条件和结果。

(十三)其他需要民主讨论决策的事项。

二、 民主决策途径

(一)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

(二)教职工代表提案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

三、 民主决策程序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程序。每学期初根据学校的各项重大事项由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讨论,工会将教职工讨论的情况进行汇总,然后提交学校研究确定。

每学期末或年末或平时征求搜集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意见和建议,由工会进行整理汇总,提交学校研究,然后将学校研究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和教职工。

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教职工代表针对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意见和建议向大会递交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对各位代表的提案进行整理汇总,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领导,由领导批转各承办部门,承办部门研究承办,然后将实施结果递交工会,最后反馈给提案代表。

民主评议干部程序:

1 .工会民主评议干部组协同干部管理部门提出评议干部方案,经主席团审议后实施;

2 .被评议人向教代会代表作述职报告;

3 .以代表团为单位,对被评议人进行评议;

4 .进行无记名书面评测;

5 .将评议结果向被评议人通报,需要时向参加评议的代表作出汇报。

民主评议的方法与步骤:

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其方法步骤为:

1 、宣传动员。向广大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宣传民主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在民主评议前,可以集中一段时间,对教代会骨干进行有关培训。

2 、制定方案。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制定民主评议的实施方案。

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评议的对象和范围、评议方法、日程安排,奖惩规定。方案经教代会主席团同意,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2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提升办学水平,创建民主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一、成立学校校务委员会

成员有:解学文李广华韩红光孙国辉

二、学校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校舍改建、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5、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6、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7、其它重大问题。

三、学校民主决策的原则

1、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2、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提出方案。校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

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3、对校务会议已经通过的议题,提交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4、形成记录。会议须形成记录。重大问题会议记录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分管领导。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5、校务公开。最后把经校务会表决并在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的决策进行校务公开。

五、保密制度

对校务委员会的决议过程及决议的事项,要严格保密。

六:学校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的监督

1、教代会: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积极实行校务公开,让广大教职工行使在学校当家作主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上级主管部门与领导监督:学校对重大问题的民主决策要自觉置于上级主管领导的监督之下。

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做到民主决策,建立科学、民主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发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调动干部积极性、创造性,共同管理单位事务,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推进我局工作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根本的领导制度。政府部门实行民主决策,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部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部门决策准确、科学的重要前提。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小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大局,坚决反对“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决策形成后,局领导、各股室要坚决予以拥护、执行。

(二)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征求意见、寻求对策,坚持实事求是,说实话、想实招,立足实际,形成科学决策。

(三)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社会的原则。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离退休干部和其他部门的意见,重视发挥信息咨询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集思广益,形成决策。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抓决策的执行。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镇委重要指示、决策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我社区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三)本局规章制度,重大工作事项的组织实施;

(四)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干部综合考核、奖惩,先进个人推荐。

(六)组织市政府的重大活动,出台重大行政措施、重要的改革方案和政策,确定重要的奖惩事项。

(七)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

三、民主决策和议事办事规则

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书记组成决策机构,共同研究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对单位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不得以个人意见代表“三人小组”意见。

(一)领导班子会研究的事项范围

1、单位发展计划和建设规划;

2、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总结;

3、工作变动和人员调整;

4、重要改革措施;

5、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

6、有关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规定;

7、干部考核及推先选优;

8、单位预决算;

9、一次性一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10、需要领导班子会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领导班子会的决策程序

需要提交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书记召集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有关议题。研究议题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自己的看法和主张,书记综合班子成员的意见,最后形成决定。对某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不同意见可以保留。领导班子会形成的意见代表集体意见,不是个人意见,班子成员应维护会议决定,保留意见的成员不得在群众中发表保留意见的言论。在会议决定未形成文件或未在会议上公布前,不得在群众中公布会议内容。

研究决定问题一般采取个别酝酿、征求意见、会议决定的程序,召开会议应认真作好记录,不得以个别酝酿代替会议决定。领导班子会原则上不得缺席。书记外出期间,副书记和纪检组长研究处理某些重要问题时,事先应尽量与书记取得联系,向书记汇报情况;副书记、纪检组长因故不能到会时,能推迟的就推迟召开;不能推迟的,事后应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尽可能向缺席成员通报。

(三)党支部会议研究的事项范围

1、对一些工作作出安排,布臵任务;

2、工作汇报、通报;协调处理单位内部工作;

3、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

4、应在党支部会上研究的其他重要问题。

参加人员: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

每次召开党支部会议,到会人数不能少于4人。

(四)干部会议

1、向社区干部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有关文件和政策精神;

2、政治学习;

3、通报有关事项;

4、为完成某项全局性的工作任务进行号召动员;

5、应在干部会议上通报或通过的其他事项。

召开干部会议表决通过某一重要事项时,应有80%以上的人员参加,且到会人员中赞成比例达到80%以上,通过的事项才视为有效。

四、监督检查

(一)领导干部应顾全大局,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利益,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徇私舞弊。模范执行集体决议。

(二)集体的决议、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执行中出现新情况,须修正决议、决定内容时,必须提交领导班子会或党支部会复议,再重新决定。

(三)党政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每位领导干部都必须自我检查执行集体决议的情况。对执行决议不坚决或不落实的个别班子成员,党政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给予提醒注意,批评教育。

(四)对严重违反集体决议、决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

(五)党政班子领导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4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局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特制定本局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一、重大问题必须由支委会实行民主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原则上要有两个以上可供比较和选择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和有关方面的所有意见。

3、召开局党委会讨论决定,达成一致意见。

4、决策实施中,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如需对某些决策进行调整或变更,仍应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

二、下列问题应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

1、本单位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

2、本单位经济工作的目标、思路、政策及规定。

3、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思路、措施及对策。

4、党建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5、属建设局管理的干部人事任免;其它需要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的人事安排。

干部人事任免要坚持干部任免程序:

(1)民主推荐;

(2)组织考察;

(3)向局党委主要领导汇报考察情况及建议;

(4)召开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6、新上项目,重大技改投入等。

7、上级领导机关规定的需要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

8、其它需要经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5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民主、科学地管理学校,特制定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如下:

一、建立健全学校支委会、校务会、行政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支委会或校务会,每周五上午召开行政会。

二、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必须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所议的重要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深入了解有关政策、民意、建议,以便在议程上实事求是作出正确决定。

三、凡属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进行集体研究决定。议事时,事先由有关职能部门介绍情况,表明看法、讲出思路、提出决策,然后各抒己见,最后集中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有专人记录,做到议题明确,内容清楚,有议有决、决之有据、结之有理。

五、要反对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克服互相扯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现象,坚决杜绝会上不说、背后乱说现象。一旦班子形成决议,班子成员要共同承担责任,防止推诿现象发生。

六、议事决策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防止个人专断,非工作特别紧急需要,决策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做出,议事时间一般利用每周例会,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

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6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特制定县医院民主决策制度。

(一)民主决策范围

1、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党支部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和重大决策出台;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

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定及党员干部的考评推优与惩处;

4、党支部其他重要事项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重大事项。

(二)民主决策议事的程序和原则

1、民主决策通过党支委会议或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

2、重大决策会议的举行须由主持人或办公室在会前通知,并原则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或全体党员参加。应到会的支委或党员实到人数超过半数时,举行的决策会议有效。

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问题的决策要进行表决。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讨论,必要时暂缓作出决定,经调查研究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对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班子成员要共同承担责任,不得推诿、扯皮。

4、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5、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或决议,以便贯彻执行。

(三)民主决策表决的方法

党支部委员或党员大会进行民主决策表决时,采取票决制。会上应充分酝酿讨论,再进行表决。表决时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进行。

(四)民主决策的实施及监督

1、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决定的意见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抓紧落实,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凡是需要协同配合完成的工作或任务,应相互支持、配合,避免各行其是。

2、凡决定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

3、坚持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党员和党员干部职工意见。同时,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责任制,加强决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4、对来不及集体议决的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党支部书记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5、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7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着力提升党委、政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理论水平,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集体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规定情况如下。

一、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我县认真贯彻和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强化措施,严格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县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把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将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事项来抓,坚持关口前移,科学谋划,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民主决策,坚决执行重特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项目工作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招商引资,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格依法办事,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做到经济决策事项有章可循,为提高决策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

二是集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进一步充实;

三是档案基础资料的整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执行重大经济决策制度规定的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重大经济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保证重大决策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决策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智慧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集体决策。

第三条局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二章议题范围

第四条集体研究内容包括:

⒈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全局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全局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⒉需要提交人大或政府审议决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送审稿;

⒊机构设置、职能界定,人事调动、干部推荐、任免和处罚,培养、培训干部的重要措施;

⒋规章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⒌以局名义授予的集体、个人荣誉称号、奖励,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⒍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售购等;

⒎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决策

第五条局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遵守以下程序:

⒈议题准备。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作出评估。议题应在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下同)决定是否上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临时动议。

⒉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须至少提前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

⒊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研究议题时,到会的正式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自己的看法和主张,主持人综合会议成员的意见,最后形成决定。因故未到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⒋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其中,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党组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也应在班子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未到会局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⒌决策。决策的形式分少数服从多数和法人代表最后决定两种形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的,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法人代表负责制的,局班子表决结果作为参考,由局长作出最后决定。

第四章其他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局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局班子报告。

第七条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第八条决策一经决定,不应随意改变。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公布,与会人员必需严守纪律,不得向外泄露。

第九条班子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班子成员研究处理某些重要问题时,事先应尽量与班子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向班子主要负责人汇报情况;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到会时,能推迟的就推迟召开;不能推迟的,事后应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尽可能向缺席成员通报。

第十条会议作出的决策,由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会议决定。

第十一条召开职工会议表决通过某一重要事项时,应有%以上的人员参加,且到会人员中赞成比例达到%以上,通过的事项才视为有效。

第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并需要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班子主要负责人或受委托人员签发。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决策机制制度9

城乡社区村(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社区居民大会或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作为社区日常议事决策机构,对本社区的建设和管理负总责。社区村(居)委会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和区党工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法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组织社区村(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三、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负责对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繁荣社区文化,开展家庭教育和青少年教育,创建和谐社区、五好文明家庭;

五、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六、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搞好社区治安;

七、积极帮助关心困难群体,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八、组织社区村(居)民和支持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组织,物业管理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

九、协助政府及派出机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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