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工作制度

2022-09-29 10:44:2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急诊工作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急诊工作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急诊工作制度1

一、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工作作风,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技术操作,医护配合协调,争分夺秒抢救病人。

二、医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必须离开时应交待去向,参加抢救时必须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先急处理,根据病情及时给合理卧位、给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路,初步止血处理及复苏措施。

三、严密观察病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时做好各项记录,用药处理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方可移动。

四、有健全抢救工作组织及各种疾病抢救程序。

五、抢救室必备八大件器械(氧气、吸引器、洗胃器、气管切开包、同步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器、心脏起搏器)要定时检查保养,保持良好性能以备急用。

六、遇重大抢救需要立即报科主任、院领导。院领导亲自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抢救室物品、器械应放在醒目易取的地方,做到专人管理、定量、抢救药品、物品不能加锁,但应贴封条以备急用。

八、抢救时一般要求有文字医嘱,但在抢救危重病人时酌情执行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诵一次,医生认许方可执行,留空瓶待查。抢救完毕应督促医师补开医嘱,写好抢救记录和小结,物品应清洁消毒处理。

九、抢救处方,各种化验单、检查单要盖“急”字章,优先执行。

十、危重病人做各种检查、收入院、手术转院途中需护士护送,并设护送病人登记簿,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一、抢救室每日用消毒液擦桌椅一次,湿拖地板二次,随脏随洗,每日彻底大搞卫生一次,保持室内整齐卫生,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发现传染病应及时隔离消毒处理。

急诊工作制度2

1.医院设置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务科、护理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科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小时)。

10.对危重病人适合转移者要及时转入ICU病房,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工作制度3

一、急诊工作必须建立合理的流程,包括:院前急诊、分诊、接诊、检查、处理、抢救、会诊、转诊等环节。急诊室严格执行24小时应诊,要求建立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做到通讯、人员、器械、设备、车辆五落实,急诊出诊10分钟内出车,急诊病人5分钟内得到处置,检验、药房、影像等辅助科室应提供24小时服务,并及时出具相关报告,保证急诊医疗工作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室观察的病人,由各专业急诊医师决定,由急诊室统一安排。病员的诊治、病历、医嘱和病情观察由急诊室医师负责。急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急诊登记及急诊观察记录。观察时间一般不超72小时。超过72小时应动员病员住院治疗。

三、急诊室应建立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涉及多科病员应及时组织专科会诊。对不宜搬动的危重病员,应在急诊抢救室内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住院。

四、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先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经同意后方可联系转院,并与接收医院及家属联系共同做好安全转运工作。

五、需急诊手术的病员,急诊室医生应与有关科室和手术室联系,说明病情,并尽可能做好术前准备及安全搬运和交接工作。

六、重大医疗抢救,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院总值班,以便及时组织全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抢救。对涉及法律、交通事故、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作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防止差错事故。

八、急诊室医护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急诊室医师执业范围应为临床类别。医生轮转期不得少于半年,护士相对固定。各临床科室选派三年以上、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医生、护士担任急诊科工作。进修医师由科主任同意后报院长批准方可参加急诊值班。见习医生、实习医生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不得安排中医类别医师(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承担急诊室诊疗。

九、急诊室医护人员要及时、有序、敏捷地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危重病人。值班医师切实负责,加强请示报告,及时会诊,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种抢救记录。杜绝粗、疏、漏,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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