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的保管制度

2022-10-03 02:11:0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设备设施的保管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设施的保管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设施的保管制度1

一、对上级调拨和学校自购的电教设备及时验收入库,认真记好实物总帐,明细帐、报损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科学合理地摆放好仪器橱中各种电教软、硬件。做到陈列整齐,取用方便,做好各种器材的分类、编号。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电教设备的发放、归还工作,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建立电教资料档案对上级主管机关各种文件、通知和本校电教实验资料、经验总结、电教论文、自制灯片、录音等要分类编号,妥善保管。

五、教学投影仪、录音机、投影片下发到班级后,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管理,学校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列入学各人年级考核评估。

六、电教仪器室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风干燥,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尘、防磁、防震。

七、每年认真进行一次盘点清查工作及时添制,维修有关电教设备。

设备设施的保管制度2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子白板、教学一体机及其他IT设备等贵重物品。

二、管理方法:

1、各IT设备由各室管理员负责日常保管、维修、保养、使用的业务处理,需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和程序借用,并建立借用登记、归还销账制度。

2、各部门领导、教师借用学校的照相机等设备,需填写《数码设备借用申请单》,经分管校长审批签字后,由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经登记后方可借出。严管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天,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可延长至一周。

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签字方可办理,谁借出谁负责追回,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天。

3、领用人领用相机时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设备型号是否相符、附件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正常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管理员应在《IT设备借用记录单》中填写登记。

4、借用结束后,借用人应及时将IT设备交回管理员,当场检查设备型号是否相符、附件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正常等。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由管理员做销账处理。

5、如IT设备等有损坏或丢失,借用人应及时报告,并说明情况,学校将视具体情况酌情进行处理。

6、信息处耿老师作为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全校电教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适当扣考核分、罚款、赔偿。

三、注意事项

凡使用IT设备的人员,都应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管理员做好使用记录,并及时收回器材。如果设备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处理。

2、管理员变更必须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由信息处耿老师和分管校长监交。

3、IT设备借用人要按照规定借用设备,借还要当面检查并记录其现状,同时应遵守使用规范操作,爱护设备。

设备设施的保管制度3

为确保电教器材设备正常运转,积极提高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有限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配备与采购

1、学校配置电化教育器材,应遵照省市区装备所(站)电教设备配备标准执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配备达标。

2、选购电教器材应从实际出发,配置电教馆认可的质量好、经济实用、便于修配的定型产品。

3、学校电教机构管理人员,应于每学期开学前做好设备、材料及器具的购置计划和采购工作,以确保电化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4、凡配备购置单价二百元以上(含自购、调拨、价拨、馈赠、奖励等)的电教器材,必须先经总务部门入学校固定资产帐,再由电教管理人员借出,入校电教机构帐,进行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5、凡购置二百元以下电化教学用品、维修配件、低值损耗材料,应列入学校电教机构“低值损耗器材、材料进购领用”帐,方可配发、领用。

6、电教器材的采购和报销,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符合财会管理手续,并接受学校及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保管

1、学校一切电教器材均是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为己有或为私人私利所用。

2、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器材。

3、电教设备应统一规定编号、登记、造册;低值各类电教专用教学应损耗器材、配件应帐物清楚;贷架、橱柜应保持整洁,便于存放、查找。

自规定颁发起,电教设备、教材的登记编号,统一使用登记制度的目录代码。

4、电教器材在保管使用中必须做好防尘、防曝晒、防雨淋、防碰撞、防漏电、防火、防盗工作。

5、学校应设置专用电教器材保管室。保管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室内必须采取防晒、防雨淋、防火、防盗及通风措施和设备。

(2)应有存放相应硬件设备、软件教材、业务档案及教学用品、器具的货架、橱柜。

(3)每台电教设备均须配有防尘罩。

6、教职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必须清理、归还所借电教器材。教职人员无论借用与否,电教机构的签字、盖章,应是学校办理教师行政调动的必备手续之一。

7、学校贵重电教器材应参加保险。

三、使用

1、电教器材只能志用于电化教学,不得挪作他用。

2、借用电教设备前,管理人员应对器材进行完全性检查,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3、借用电教器材,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检查、验收手续。

4、电教器材的使用者,必须掌握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使用中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妥善保管,用毕按期归还;如保管不当,器材失窃或人为损坏,应视情节轻重斟情赔偿。

5、电教器材一般不得长期借用,谁用谁借,不得转借;外语借用的教学用机,或班级、年级组、教研组长期借用的设备,应固定机号,以便管理。

6、学期结束前,所有电教器材均应回收,由电教保管室统一维护、保管。

7、假期中,电教器材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

8、严禁使用电教器材播放淫秽音像,或接收、转录国际敌对势力的反华政治宣传节目和制品,违专利号依法从严追究。

9、功能用室(含教室)电脑、电视机使用时,要在登记平台上进行使用登记。

四、维护、保养

1、电教器材管理人员应对电教器材进行定期清理、除尘、除湿、消磁、去污、更换零部件等维护性的保养。所有电教设备应随时保证能正常工作。

2、电教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器材设备使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处理,使用者不得擅自拆卸维修。

3、录音机、放像机,禁止使用劣质磁带。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禁止使用伪劣软件、盗版软件。

4、对不经常用的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风。通电,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5、贵重设备必须送专门维修部门进行修理。

6、学校领导应对器材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五、报废

1、电教器材因主要部件损坏无法修配,或已有更新器材替补的早期淘汰产品,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2、电教器材的报废,应由电教管理人员填写《电教设备报废登记表》,说明报废理由,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3、报废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贵重器材,应经上级电教主管部门鉴定、签字、盖章方能认定。

4、报废后的电教器材,应报送电教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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