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德育工作)_德育工作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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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段活动经费管理试行条例
一、学校每学期以年段注册人数每生10元划定为年段活动经费。
二、年段活动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活动开支在划定金额内报销。
三、各年段在举行活动前,须以书面形式定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参加对象、人数、经费预算,补贴金额等情况,经政教处批准后经费预算交由总务处审核,造表补贴由下年段校级领导审批。
四、参加活动的教职工的补贴金额以活动时间为依据。
五、年段活动经费支出范围:
布置年段室,购买供年段室内使用的茶具、茶叶、锁,添置卫生用具,安排值班补贴,召开家长会,购买学生奖品,年段自行组织的教育活动费用。
各年段务必认真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讲求效益,精打细算,力求少花钱多办事,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班费管理暂行条例
一、学校每学期以班级注册人数每生5元的金额划定为班费,期初下拨50%,期末结算。
二、班费支出规定在划定范围内报销,超支不补。
三、班费超支需向学生收取时,应事先把本学期的班费开支及欲收取的报告经政教处或教务处审批后,送给总务处审核,经总务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学期结束前,班主任应把本学期班费收支情况在教室内张榜公布。
五、班费开支范围:
班级的公物维修、赔偿;购买教室的窗帘、锁、灯具、学生奖品;添置卫生用具;布置教室;组织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订购四种以内(包括四种)内容健康、能促进学生学习的报纸或杂志(限于班上有图书角的班级);班级其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各班必须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学校鼓励各班在划定范围内的班费中开支,节余者将酌情给予奖励,凡违反规定者将给予适当的处罚。
年段长考评制度
一、完成年段的计划和总结,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分)
二、及时召开年段班主任会、年段教师会、年段学生大会,开展系列教育活动。(10分)
三、协调好年段各科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关系。(10分)
四、协助指导班主任管理班级,处理本年段学生违纪事件。(10分)
五、能团结本年段教师,围绕学校中心任务,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全面协调地开展工作。(10分)
六、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各处室完成各项任务。(10分)
七、针对本年段的特点和情况,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和适合本年段的开创性工作。(20分)
八、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坚持原则,大公无私。(10分)
九、考评采取段长自评,班主任评定,其总评均分为该年段长所得分,85——100分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定等级与奖金相挂钩。
十、考评具体事务由政教处负责落实和统计。
班级管理制度
一、教室墙壁应根据需要作适当布置,但不能过于复杂。
二、正面黑板上方悬挂国旗及“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字样,不准悬挂或张贴 其他东西。
三、禁止在教室吵闹、打球、玩牌、下棋等不利于学习的活动,随时保持教室安静,创造有利于学习和休息的环境。
四、室内应保持卫生整洁,课桌椅要摆放整齐,劳动工具应定位放置。
五、不准在桌椅上乱写乱涂,乱刻画,靠墙桌椅应距墙壁10cm左右,打窗户 时应随手挂上防风钩。
六、提倡在教室挂窗帘,禁止在窗户玻璃上乱贴纸。
七、放学后学生离开教室,值日生或其他负责同学应自觉熄灯、关窗、锁门。
八、该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实施,段长督促检查。
班会课制度
一、班会课必须突出教育内容,注意形式多样。
二、精心安排,提前准备,讲究实效。班会课要有明确的目的。
三、班会课的出勤列入学校考勤。
四、各班每学期须召开3——5次主题班会。
五、召开班会课须根据学校班级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按照学生年龄特征,分层次地开展教育。
六、学校每学期举行1——2次全校性主题班会观摩活动。
七、主题班会观摩课与教学公开课同样列入校级公开课。
八、主题班会课内容和主题须纳入班级工作计划。
九、本制度的实施有政教处负责。
评选优秀班主任办法
一、根据上级有关年度评优文件,结合学校实际进行。
二、在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评的基础上另加在五中任班主任的年限分数,每任 一年可得1分,总分不得超过5分。
三、须连任三年或累计达五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才能参评。
四、以学期班主任考评成绩总和为学年班主任评优主要依据。
五、原则上同年不重复评选先进。
学校文体活动制度
一、学校文体活动由班级、年段、团委会、少先队、政教处协同有关部门分工配合。
二、学校年段每学年必须开展适合青少年年龄特征,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素质的文体活动。
三、文体活动要纳入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
四、文体活动内容要从学校实际及学生年龄特征出发,讲究教育性、思想性、多样性和艺术性。
五、开展文体活动要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通过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活动,寓教于乐。
六、开展文体活动前要写出书面报告上交政教处,再报经有关行政领导批准。
七、开展活动过程中,组织者和实施者要精心安排,讲究效果;要有安全措 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纳入德育工作计划。
二、学生每学年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上级规定的天数。
三、每学期要有各年段社会时间活动计划安排,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突出,措施具体。
四、各年段(班级)开展活动前,要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使同学 明确目的、意义、做法,保证活动顺利安全进行,取得预期效果。
五、每次活动结束后,到政教处领取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登记表,写好心得体会或调查报告。
六、班主任要认真写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鉴定。
七、组织外出参观、游览、考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提前写出书面报告,上交政教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参加人数10人以上,还须上报市教育局批准。要坚持安全第一,对交通工具要严格要求。
八、外出活动前,要进行组织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以及必要的文明礼貌教育,要关心学生,携带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和外伤包扎用品。
学生评优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中学德育大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全体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开展创“三好”活动实际,特制订学生评优制度。
一、评选对象:
1、具有五中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留级或休学的学生不能参评。
3、本年度已评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和集体不再参评(十佳学生除外)。
4、受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
二、评选条件: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1、三好学生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学习成绩优秀,名列年段前40名,各科成绩达优秀以上,体育合格。
(2)由年段长负责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2)能严格要求自己,热心为集体工作,群众关系好,能团结其他干部一道工作。
(3)工作积极肯干,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能力,在学生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具有较高的威信。
(4)在学校、年段或班级工作中成绩显著,效果良好。
(5)由年段长负责,各班评选一名。
3、积极分子
(1)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2)单项成绩显著,特别是部分学科成绩或体、音、美方面有特长为班级学校争得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3)由年段长负责名额分配,各班不得超过3人。
4、先进班集体
(1)有健全的班委会机构,形成领导核心,干部素质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全班同学出色做好班级工作。
(2)有朝气蓬勃、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无违纪违法现象。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班级活动丰富多彩,有良好的班级环境。
(4)各种常规检查评比优良,学习气氛浓厚,总体成绩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体育合格率高,公物保管良好。
(5)欲申报的班级填写申请表送交政教处。
5、十佳学生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年段、班级各项有益活动,学习成绩优良。
(2)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3)在班级工作中能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领导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成绩显著,效果良好。
(4)能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成为学生的典范。
(5)在技能(特长)方面有突出贡献。
(6)表现突出,为集体做好事,贡献较大。
(7)各班推荐1名典型学生,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学校确定候选人材料,再由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8)各班须认真审查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不得少于500字,报送政教处。
6、校级以上的先进个人须由班主任提出申请,年段推荐,按校级评优标准择优推荐。
7、校级以上的先进集体,先由班主任提出申请,年段推荐,政教处核实,按校级标准由评优小组讨论决定。
生管工作制度
一、及时有据安排宿舍与床位。
二、每天按作息时间督促寄宿生按时作息。
三、选派室长,监督卫生、内务,评比公布。
四、每晚点名,严防外人随便出入。严禁寄宿生晚上外出迟归。
五、按时开灯、熄灯,开门、关门。按时上锁,开放宿舍铁门。
六、抓好安全教育,防火防盗,保证寄宿生人身与财产安全。
七、严格公物赔偿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八、定期召开室长与寄宿生大会,布置落实学校的有关规定。
九、定期检查卫生,保证卫生间清洁和宿舍的整洁。
十、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保卫人员工作制度
一、坚持“以防为主,以自治为主”的原则,积极发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开展“三防”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二、积极开展创安活动,接受学校或公安部门交给的任务,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三、协助学校搞好安全设施建设,经常突击检查,发现隐患或漏洞,及时处理。
四、做好节假日护校工作。
五、做好外来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工作。
六、做好学校和全体师生的财产保卫工作,加强学生自行车管理,确保学校 公私财产的安全。
七、督促门卫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外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八、对校内偶发事件及时给予处理。
九、对校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向学校和公安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十、认真落实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对基建民工、住校三天以上的教职工亲属朋友要及时收齐身份证影印件,做好登记工作。
十一、完善安全保卫工作的各种记录检查资料。
门岗管理制度
一、铁门上锁时间:
冬、春7:20——11:4514:00——16:35
18:30——21:0522:00——5:30
夏、秋7:10——11:3514:30——17:05
19:00——21:3523:00——5:30
二、坚持校门准时上锁、开锁。
三、严禁外人到校闲逛,学骑自行车、摩托车、学开四轮车。
四、上课或自修期间,禁止学生随意出入。
五、严禁攀越校门或围墙。
六、严禁外来小商贩、捡废旧物品者进入校园。
七、非本校师生、住校家属,进出校门须向管理人员登记、言明事由,方可 放行。
八、对严重违反本规定,拒不接受批评、全劝阻者,学校组织有关人员依照有关条例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