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和死因信息报告奖惩制度_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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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和死因信息报告奖惩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疾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和规范死因信息报告,规范我院各科门诊日志书写、传染病登记以及放射科、检验科的各项登记及规范死因信息报告,特制定以下奖惩措施:
一、每旬检查门诊日志登记,查门诊日志登记是否齐全(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症状体征、诊断),查登记量,查接诊人次,查传染病登记病例数。
1、登记不全一例扣5元。
2、漏登一例扣50元。
二、检验科、放射科的各项检查登记本及传染病专册登记本,应按要求登记完善。并将传染病阳性单子直接送至开单医生并签字。
1、登记不齐全一例扣5元。
2、漏登、漏送一例扣50元。
三、各种法定传染病必须按规定时间上报。
1、及时准确上报一例奖1元。
2、传染病卡片填写不完整一例扣0.5元。
3、迟报一例扣50元。
4、漏报一例扣100元。
5、被疾控部门查处者一例扣500元。
6、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医院。
1、隐瞒、漏报每次扣500元。
2、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理。
五、医生发现死亡病例,按要求及时、规范填写死亡证明及正确填写死亡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上报至医政科,否则上述规定进行奖惩。河南省煤炭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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