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制度_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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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1.成立由院分管领导、医务科、临床、检验、放射等相关科室成员组成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每月对院内各科室开展传染病管理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直接与相关责任人当月工资挂勾。

2.院内各科室均建立《法定传染病患者登记本》;首诊医生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部分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3.对于甲类和甲类管理的法定传染病实验室检测阳性结果,要立即向临床开单医生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科室报告,并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对于其他乙类、丙类法定传染病实验室检测阳性结果,要及时向临床科室开单医生通报结果,并在当天将汇总的相关阳性结果信息向疫情报告管理科室通报;临床科室在明确诊断后,对法定传染病及时填卡报告。

4.医务科疫情管理人员每天签收各科室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须及时组织对病人进行会诊、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规范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

5.医务科疫情管理人员每周查阅全院本周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上报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以书面形式、通过会议或传阅方式在院内通报;在接到县疾控中心发送的疫情分析资料后,应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周内通过会议、传阅等形式通报至相关领导、科室。

6.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诊断标准等;培训资料归档及时,资料齐全,应包括培训计划、小结、签到、讲义、考核等资料。

7.认真做好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卫生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疫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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