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道门诊传染病报告制度_肠道传染病门诊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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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门诊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传染病实行分类管理、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共38种。

二、肠道门诊专职医生,首诊发现甲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报告,乙类6小时内报告,丙类24小时内报告,发现暴发流行时应以最快方式(电话)报告疫情报告员(防保科)。

三、防保科疫情报告人员立即通知院长、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专专家组进行抢救治疗,同时用最快报告方式通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肠道门诊专职医生要填好疫情报告基础资料。

1、传染病报告卡:一张填写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户口地址、现住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报告人、十四岁以下(含十四岁)儿童家长姓名等。

2、门诊日志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确诊日期等基本项目。

五、最初接诊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依法认真填写疫情报告卡。要求填写项目正确,住址具体确切,字迹端正清楚,签名要端正易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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