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班规章制度_国旗班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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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一中初中部潼川校区国
旗班
规 章 制 度
2012-9-1
潼川校区国旗班
三台一中初中部潼川校区国旗班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国旗班接受政教处团委的领导,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条:国旗班的基本任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思想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2、为振奋人心、弘扬校园伦理精神,强化训育功能,以及.加强生活及民族精神,启发学生爱国情操,培养智德兼备,文武兼修的优秀青年。
3、热情的为全校同学服务,配合开展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和素质培养的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学校和学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二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1、讨论和决定国旗班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国旗班各种活动的权利。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班内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在国旗班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4、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班内帮助和保护;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班内帮助,班内必须认真对等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第二条:成员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国旗班的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班内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班内的工作,积极参加班内各种活动,执行班内的决议,努力完成班内各项工作,维护班级的荣誉。
4、干部必须作风正派,注重个人形象、修养,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责任
第一条:班内下设班长、副班长、总干事各一名,列队长四名。第二条:负责升降国旗及国旗的保管 第三条:规定
1、主持人:由广播站负责。
2、除下雨天无法举行升旗仪式,其他时间一律准时举行。3,每天早上升旗,晚上降旗。
4、国歌凑响时在场所有人肃立、行注目礼。
5、遇到风雨天气则把国旗降下。第四条:升旗仪式制度
1、升旗时间:每周一、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活动
2、升旗规则:
(1)由列队长负责日常升降旗人员安排、队形排列及人员调动。(2)统一着军装。
(3)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时间要求,完全服从队列长命令。(4)全体成员应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体现出军人的气质。
3、队形模式:
(1)3人形(2)4人形(3)6人形
4、升旗程序:
(1)早晨8:00整队入场全体以正步抵达国旗台下,(2)8:05开始升旗,按分裂式队型排,国歌凑响后,主旗手把旗缓缓升起。
(3)仪式完毕后,整队退场。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例会制度是国旗班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例会可以及时的安排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第二条: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1、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可故不到。
2、按会议通知内容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提高会议效率。
3、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条:国旗班例会制度
1、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
2、参加会议迟到3次以上(含3次)者,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并将不能参与本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并上报校团委。
3、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班长请假,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本次会议。
第四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第五条:凡迟到早退者批评教育写检讨书。
第六条:请假要求
1、特殊情况口头说明。
2、非特殊情况,写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可生效,不得由他人带请。
3、无故缺勤两次者解除其国旗班身份。
第五章国旗班纳新
第一条:纳新目的为了满足院国旗班的实际需要,为热心国旗班工作的同学提供用武之地,锻炼实践综合能力,增加院国旗班用干部的透明度,特制定以下条例。
第二条:纳新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具有集住主义精神。
2、讲文明讲礼貌,在尊师、守纪、助人、爱物等方面成为同学的表率。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
3、有责任心和进取心,能够吃苦耐劳。团员优先录取。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虚心好问,认真踏实。比较扎实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乐于钻研技能。各科成绩优良。
5、要求五官端正、仪容仪表符合学校要求。
6、热爱体育劳动,身体协调性较好,身材比例匀称。第三条:纳新对象和范围
国旗班会每学年面向全院学生进行招聘。第四条:纳新办法
1、根据工作需要讨论确定所需人员数额,上报主席团,在由主席团上报团委讨论确定。
2、报名: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的办法,各班学生均可报名并自行填写学生会干部纳新表。
3、一次面试:国旗班参加面试的同学进行面试,通过个人简介,按照专业人员比例筛选部分同学进入二次面试。
4、二次面试:学生会主席团配合国旗班对通过一次面试的同学进行二次面试。通过面试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其工作态度和决心,并对其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关系协调好、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
5、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间,由主席团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考察学生的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素质。试用期第一阶段为该月前两周,通过前两周试用期的工作表现进入第二阶段的成员。试用期第二阶段截止至该月月末。
6、录用:根据试用期的最终表现录用。
7、招生期间各部负责人必须严肃认真、公私分明、人尽其用。第五条:使用办法
1、应聘同学录取后,结合国旗班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座谈,以培养和提高其思想业务素质。
2、干事在工作期间服从主席团和国旗班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参加有关活动。
第六条:以下情况之一者,立即解聘
1、考试有下降特别大。
2、行为不端,损害院学生会名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不服从国旗班安排。
4、工作不积极主动,由国旗班提出解聘申请并经主席讨论有一半以上通过。
5、有不利于班级内部团结的言行举止。
6、解聘均下达书面通知。
第六章
工作流程
第一条:国旗班实行例会制度,班干部例会每两周一次,会上做前两周工作总结,并讨论班干部会每周一次会上做工作总结以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第二条:每学期初班内须制订本学期工作计划,主席团综合班内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订本学期的总体工作计划。
第三条:大型活动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校团委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活动地点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需交活动总结,交由校团委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及对此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四条:每项活动开始前应与相关部门(如办公室、宣传部、纪检部)联系,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
第七章
训练制度
第一条:训练原则 安全、严格、严肃。第二条:训练目的通过如军事化训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训练要求
1、训练期间,参训成员从思想上、行动上要以一名军人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想到自己就是一名军人。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遵守纪律、坚决完成训练任务,要养成吃苦耐劳团结互助的作风。
3、在进行队列简单基本技能训练时,要着装整齐、精神振作、严肃认真,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自觉遵守列队纪律,集合列队时动作要迅速准确、保持肃静不准袖手、背手、搭肩和手插衣兜。
4、在平时应注意军人作风的养成,在听取到列队长讲话和回答问题时,要姿态端正,当听到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打“到”,同时成立正姿势,当接受上级命令指示后,应回答“是”。
5、训练期间应注意安全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未经请假准许一律不得缺勤和外出。
6、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不睡懒觉,起床后应立即整理个人内务,并与宿舍内同学同时做好宿舍的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四条:训练时间 周三课外活动周末下午5点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励标准如下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1)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2)开会不注意形象者。
2、凡出现以下情况者辞退
(1)内部搞分裂,个人主义,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班级形象者。
3、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
4、故意扰乱会场错序者,给警告一次。第三条:国旗班内评优制度
1、国旗班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例会不得缺勤、迟到。
(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更强的领导组织能力。
(3)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4)结合综合考评成绩,对班内优秀人员进行奖励。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是三台一中初中部潼川校区政教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二条: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