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煤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修订版)_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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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煤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修订版)总则

1.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员工、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结合辽煤化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合成氨及尿素属于危化品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必须坚持并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必须坚持从严治厂和从严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上道工序保证下道工序;必须坚持科学管控和综合治理,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预案和防范网络体系,实行并实现安全“零容忍”和“零缺陷”管理目标。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辽宁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 1.4本制度适用全公司。辽煤化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2.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政策法规,负责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和中长期规划。2.2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督促检查与考核。

2.3负责组织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重大火灾、重大爆炸、设备、交通和集体中毒事故做好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

2.4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以及生产作业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对各项整改方案和防范预案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负责对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审定工作,研究和解决安措资金的投入。

2.6负责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认证和建设项目风险评价等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病、工伤保险、工伤管理等现状和遗留问题。

2.7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决定,下发会议纪要和安全管理要求。

2.8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合理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重研究和落实安全、消防、环保及职业病等综合治理计划及措施。辽煤化公司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3.1总经理安全职责

3.1.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总经理外出期间指定主管副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3.1.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修改完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及操作法;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奖励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应急处理预案、审批安全工作方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3.1.3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和决定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问题,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员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3.1.4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积极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1.5批准、发布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对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并保证安措资金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及时解决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对本公司暂无能力和条件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集团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1.6负责协同上级部门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措施。

3.1.7负责对安全生产有重大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酿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罚;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行政副职和职能部门及所属各作业区(中心)行政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完成情况,按绩效给予奖惩。

3.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3.2.1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执行,对分管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承包安全责任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相关单位的安全告知和安全协议的签订负总责。

3.2.2负责安委会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五同时” 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价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价安全工作。

3.2.3负责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并对管理效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并修订完善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3.2.4负责公司的防火防汛安全管理,并按动火管理制度,有权对公司一级动火进行审批。

3.2.5组织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组织专业和综合诊断,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安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消除的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和监护运行方案并监督落实实施。

3.2.6负责每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指挥生产或处理事故时,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

3.2.7发生重伤或工亡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事故原因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2.8负责审批公司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劳动保护、防暑降温等计划,并督促实施。

3.2.9负责审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实施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对重点预案和措施组织内部论证,并组织落实和实施,确保生产安全。

3.2.10负责检查公司各作业区、专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依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对分管单位、部门及个人按绩效进行奖惩。

3.3设备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3.3.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设备和动力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认真执行“五同时” 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价设备管理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价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时”工作原则,对设备和动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对所承包安全责任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3.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设备综合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设备(装置、设施)的技术状况及安全可靠性综合检查诊断,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3.3.3通过改善性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装置、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状况良好,确保安全、消防、环保等设备设施运行良好。

3.3.4负责制定和审定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和工程施工(检修)安全措施,包括:检维修安全管理、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的审批,督促设备管理部门监督执行。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工程施工(检修)项目不予审批。

3.3.5对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原则,保证工程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3.3.6负责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按设备管理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制定相关预案和防范措施。

3.3.7参加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审定工作。在经营业务中审批合同时,切实把好合同中有关安全责任条款和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

3.3.8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管道、仪表、特种设备、机动车辆等定期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对公司的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3.9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分管所属单位行政分管副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按绩效给予奖惩。

3.4人事、经营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3.4.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人事经营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分管系统、部门及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对所承包安全责任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4.2全面负责公司员工及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4.3保证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和销售公司产品等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和环保要求,制定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库存物质,同时履行办理国家的相关规定手续。

3.4.4对安措、环保项目计划的原材料、备品备件、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优先采购并保证质量,确保安全环保设施运行良好。

3.4.5及时按有关标准规定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质量标准。

3.5其它副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3.5.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对所承包安全责任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5.2定期听取所管辖部门安全工作汇报,指导并提高所管辖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3.5.3检查所管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6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3.6.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所承包安全责任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6.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公司有关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公司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6.3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积极采用先进安全技术管理手段和综合诊断、安全系统工程等科学管理方法。

3.6.4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审批特殊动火证、空间作业证。

3.6.5负责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危险源(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节能减排技术方案;依据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隐患整改等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

3.6.6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3.6.7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副总工程师、总工办、技改办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按绩效给予奖惩。

3.7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安全职责

3.7.1协助总经理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责任;同时对所承包安全责任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7.2编制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和经济责任制方案时,贯彻安全工作方针并明确安全管理考核责任,组织经济活动分析时,综合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改进意见和措施。

3.7.3在审查经济合同及对外签订承包和分包(施工合同),工作中,充分考虑安全工作要求,并征求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3.8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安全职责

3.8.1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技术投入经费管理工作,对分管系统部门及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经费负领导责任,同时对所承包安全责任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8.2按审定的安措环保计划、安全隐患处理计划等保证提供所需费用,并做到合理使用。

3.8.3对安全技术改造、安全隐患处理、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安全教育经费、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开支,负有监管责任,并提供保证,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辽煤化公司党群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4.1.1负责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4.1.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意见。

4.1.3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带动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

4.1.4协助行政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年终评选先进单位和党员时,把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生产业绩作为一项主要内容。

4.1.5积极支持工会系统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活动,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安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工作。

4.1.6深入调查研究和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主动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发生事故后,认真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思想。

4.2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4.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全国总工会监督工作条例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合法权益。

4.2.2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员工代表大会工作议程,定期组织员工代表视察安全生产工作,督办员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议案的落实工作。

4.2.3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4.2.4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4.2.5参加公司的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4.2.6积极支持性正在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问题的决策,并监督保证决策的贯彻实施。

4.2.7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2.8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和班组安全建设活动,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并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评选先进的一项主要内容。

4.2.9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4.2.10参与员工死亡、工伤和职业危害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监督检查各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4.2.11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4.3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4.3.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2监察、督促纪检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以纪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4.3.3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4.3.4对各类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有监察职责。对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事故调查组不负责任、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

4.4团委书记安全职责

4.4.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做好青年员工安全管理工作。

4.4.2定期召开共青团组织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安排青年员工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青年员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素质,增强青年员工安全生产自我保护观念。

4.4.3负责建立和开展“青安杯”以及其他多种形式有益于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发挥广大青年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互助作用。

4.4.4积极协助行政领导或专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规程,完成行政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团组织骨干作用。职能部(室)部长(主任)安全职责

5.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是本部(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助理、副部长(副主任)按分工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5.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传达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及管理目标。

5.3认真执行“五同时”把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5.4关心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本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5.5负责本职业务范围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5.6参加本职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审核工作。

5.7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5.8负责本职业务范围内员工的安全教育。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6.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安全措施负责。6.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6.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6.4制定和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6.5参加本职业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机关职能部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7.1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7.1.1在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环保等日常工作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安环及清洁生产项目落实以及安全环保事故预防、处理等项工作。7.1.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定、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1.3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1.4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保与清洁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开展并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及上岗转岗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新员工、转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考试考核、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备案和监督。

7.1.5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计划,报公司审定立项后,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实施,并监督实施效果。

7.1.6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规和劳动纪律的行为及时制止和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者有权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报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7.1.7有权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令其停工停产进行整顿整改。

7.1.7.1明显处于危险运行状态的设备。7.1.7.2明显存在“三违”现象和问题 7.1.7.3尘毒等严重超标的相关岗位。

7.1.7.4生产作业现场违反“十四不准”等四十一条禁令的。7.1.8负责全公司动火管理,按动火管理制度,有权对公司一、二级动火进行审批。

7.1.9负责全公司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7.1.10负责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环保考核工作。对在安全生产、防火、环保和事故抢险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防火、环保疏于管理或存在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给与相应的经济处罚。

7.1.11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时,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向上级领导及部门报告,协同上级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7.1.12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7.1.13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按月、季、年向上级部门上报有关安全材料,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档案。

7.1.14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应急综合预案和各项专项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点)应急预案的审定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点)救援预案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7.1.15负责组织对尘、毒、物理、化学等人体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对检查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落实,组织和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及时解决。负责工业废水、有毒有害气体、工业废渣监测监控治理,按标准排放,对违规排放加强监督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严格考核。7.1.1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等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工程项目竣工及运行工作,凡不符合工业安全卫生、防火、环保规范和规定的有权制止施工和投产

7.1.17负责制定和修订有关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及保健津贴的发放标准,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标准执行。

7.1.18有权向公司安委会或人事部门提出建议,对所属各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免。

7.1.19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承担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7.1.20负责与所有相关单位签订各种安全协议。7.2气体防护部门安全职责

7.2.1做好全公司有毒、有害、窒息气体的预防和伤亡事故的抢救工作。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现场的防护用具,协同岗位和作业区采取防范措施。

7.2.2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性质,制定防护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2.3定期对各种防护器材进行检查,校验、维修以及更换等工作,保证其完好。

7.2.4每天巡回检查各个岗位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和事故柜的各种呼吸器,确保完好并处在备用状态。

7.2.5负责对有毒有害气体危险性较大作业的监护工作。

7.2.6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时,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抢救伤员,把事故损失减到最低程度。7.2.7负责全公司员工的防毒知识教育,抢救训练、演练等工作。

7.2.8对违章作业、无故损坏或私自打开事故柜、拆卸防护器材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剔除出份建议并报告有关领导。

7.2.9发给岗位和个人的防毒面具,必须保证其完好,不得缺盖(包括有盖未盖)、罐帽分离和面具与兜分离。

7.2.10参加中毒、窒息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7.3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全职责

7.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纪律,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和稳定运行。

7.3.2在布署生产工作时,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管理“五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计划、布署、检查、总结、评价安全工作。

7.3.3在生产组织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原则,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突发生故障时,立即采取紧急停车处理,防止事故状态扩大,后再逐级上报。

7.3.4全面掌握装置安全生产运行状态,当发生人身、设备、火灾、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告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环保部门,同时组织抢险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处理。做好现场勘察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恢复生产工作。

7.3.5组织并开好公司生产调度会议,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及措施。同时负责节假日、夜间特种作业证(动火证、空间作业证等)的审批。

7.3.6组织编制和修订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岗位安全标准化作业卡,制定开停车方案和安全措施;制定生产系统各项应急处理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参与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检修规程修订以及技措安措项目审查。

7.3.7监督检查岗位等按班、点巡检等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经常性的进行业务范围内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3.8凡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经检查验收,不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和防火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组织安排生产;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同步考虑和安排安全生产要求及安全隐患处理方案。

7.3.9在安排生产动力和能源平衡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因素,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人伤害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7.3.10在进行系统停车和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时,要事先会同相关部门及作业区,制定详尽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3.11负责公司铁路运输专业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铁路运输安全运行。

7.3.12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资料整理存档等工作。

7.3.13负责起草生产管理安全协议。7.4机动部安全职责

7.4.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设备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部设备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工作。

7.4.2建立健全各种机械、电气、动力、设备、管道、装置设施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等安全运行记录和管理台帐,通过点检定修、维护保养设备包机管理和更新改造等手段、方法,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实现安全和长期运行目标。

7.4.3定期组织对工业建筑设施、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防尘毒和防静电等,进行安全综合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隐患或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对隐患严重的设备和压力容器等制定检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7.4.4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负责组织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网和安全防护装置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保证检验合格并符合标准要求。

7.4.5负责组织制定设备管理系统的各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在制定和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实施。

7.4.6负责起草设备检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协议。在设备或设施检修施工项目招标中,竞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资质资格证,签订检修施工合同(协议)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内容,并监督检查所签订的检修施工合同(协议)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7.4.7组织编制大中修和危险性较大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具体施工方案。在设备检修中,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工作原则,辅助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投产,严禁边生产边施工,确保设备检修施工安全。

7.4.8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7.4.9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7.4.10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工作。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安全规定要求存放,对有毒有害、易氧化、易腐蚀等物品及化学试剂药品,从严管理和保管。

7.4.11负责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人身伤亡等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要求做好调查处理,资料整理存档以及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7.5总工办安全职责

7.5.1在推广系技术、新工艺、技术革新改造和科研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等标准,对推广系技术、新工艺、技术革新改造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7.5.2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5.3负责公司在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必须经过周密的技术论证,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并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有无安全保证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组织施工。

7.5.4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保等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7.5.5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增产节约措施计划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

7.5.6负责有关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可靠性审核。

7.5.7负责监督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安全检查,有权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提出改进处理意见。

7.5.8负责因生产工艺或技术原因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由于工艺技术原因而发生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结论,制定改进防范措施。

7.6.技改(工程)指挥部(技改办)

7.6.1在编制、设计或审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管理标准以及工业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和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的管理规定。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等主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6.2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要保证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三同时”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投产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质量标准。

7.6.3负责制定或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及改造项目的安全措施。在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有权对施工单位违章施工进行处罚。

7.6.4按年度安措计划或追加安措计划适时组织安措工程项目施工,对危险性较大的不安全隐患项目要优先予以安排施工,并按时间、质量要求,竣工验收投产。

7.6.5工程项目必须按审批的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当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与施工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危及施工安全的因素未消除或未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野蛮施工。

7.6.6负责起草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协议。在工程项目招标中,竞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资质资格证,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内容,并监督检查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6.7负责对外委工程施工的单位的安全教育,对外委工程施工重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因工程施工单位原因而发生的责任事故,按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协议)进行处理。

7.6.8组织施工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容器等特种设备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由持有专门资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监察部门及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经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等,方可投入使用。

7.6.9负责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组织工作,当工程按设计标准施工结束,负责组织相关专业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对检查出的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装置不完善等问题,要立即研究整改,未达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部的验收投产。

7.6.10负责重大工程质量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7.7企划部安全职责

7.7.1在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要将安全生产指标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纳入计划之内。在制定、检查、考核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制定检查、考核安全生产指标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7.7.2在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计划时,必须按国家规定投入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

7.7.3制定安排新改扩建工程计划中,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计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部门的意见。7.7.4组织制定、修订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在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中,应列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及指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惩。

7.7.5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安全指标措施费用,落实安全技术生产措施经费,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要按有关规定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得挪为它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解决教育培训经费,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分析内容。

7.7.6按有关规定标准和实际需要,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和防暑降温饮料等开资费用,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分析内容。

7.7.7参与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的审查、监督和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7.7.8在开展“五型”班组、5S管理标准化工作和现代化企业管理过程中,将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之中,协助专业部门及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8.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7.8.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或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时转发、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等。

7.8.2对公司所属作业区(中心)、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请示报告材料,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准确传达信息,督办解决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7.8.3负责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工作,对的作业区或安全部门上报的有关安全材料、报告等,及时组织汇审、转发或上报。

7.8.4在编制起草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及有关文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在调研工作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工作内容,对各作业区、部室和员工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汇报给安委会和主管领导,定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7.8.5负责按公司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责任制和领导夜间、节假期值班制度的要求,编制公司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责任区和值班表。

7.8.6掌握和了解国家有关工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7.8.7负责对公司领导检查工作、外来参观人员接待的安全工作。

9.8.8负责制定业务范围内各部门、岗位相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规定,并随时检查落实考核。

7.8.9负责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负责剧毒物品的使用保管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7.8.10负责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并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7.8.11负责进入厂区本单位和外来车辆是否佩戴阻火器的监管;确保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厂区内的防火安全。

7.8.12严格执行食品法,职工食堂、食品仓库要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止食物中毒。

7.8.13协助公司领导对重大伤亡事故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7.9人事部安全职责

7.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劳动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标准以及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等,合理配备劳动组织机构和生产劳动定员,负责劳动组织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9.2负责对新入厂员工(毕业分配学生、复原转业军人、合同工、临时工、实习工、代培人员)和其它新参加工作人员等,在分配工作前,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入厂培训教育,经严格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分配工作岗位,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一律不得分配工作。

7.9.3认真贯彻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遵章守纪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各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

7.9.4组织制定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对职工安全技术、操作技术和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7.9.5负责掌握了解患有严重疾病员工的清查工作,对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近视眼、精神及职业病等在岗人员要及时调整,不准分配到有禁忌危险要害岗位或特种作业工作岗位。7.9.6负责员工劳动合同及临时用工合同的办理签订工作,对临时用工所签订的合同应有身体和安全方面规定的具体条款,并且将临时用工人员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作为临时用工的先决条件。

7.9.7定期组织从事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适时对从事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岗位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定期脱离的规定。

7.9.8定期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工作,检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技术规程管理规定的现象,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和处分决定。

7.9.9负责工伤伤残等级、职业病鉴定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7.9.10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7.10财务部安全职责

7.10.1在编制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改造投入资金计划纳入财务计划之中,对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负管理责任。

7.10.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项目经费或挪用安措费用,确保安措经费及时到位,确保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专款专用,设立专项独立账目;并加强对安措经费使用财务审计监督,对擅自挪用安措经费的支出不予以核销。

7.10.3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保健津贴、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审计监督,不得挪作它用。

7.10.4严格控制掌握工伤人员的借款、差旅费用支付情况,未经安全部门审批,有权拒绝借款或费用核销。

7.10.5保证安全技术改造、安全隐患处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等资金费用的提供。

7.11供销部安全职责

7.11.1负责编制物质采购计划,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改造、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所需的物质材料,对重点安措项目物质材料应优先供应。

7.11.2对采购的各种物品、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和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合格证,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7.11.3对生产、使用和分析所需的危险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对于采购的危险品要建立单独验收登记台账。

7.11.4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手续,并到专业的危险化学品销售地点采购。

7.11.5销售危险化学物品(包括废弃物)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许可证(相应的环保审批手续),有证方可发货,必须建立单独的销售台账。

7.11.6负责做好本部门应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7.12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公司质检中心)7.12.1组织编写修订全公司分析系统操作规程,分析安全技术规程,分析安全规章制度。

7.12.2负责全公司动火作业、空间作业的分析及尘毒和环保监测。

7.12.3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7.12.4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7.13党群部安全职责

7.13.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期保证监督作用。适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7.13.2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形势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思,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适时搞好安全工作重点的宣传和公司安全工作对外形象宣传。

7.13.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员工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7.13.4在评选先进党组织或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考核。

7.13.5积极支持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13.6深入基层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思想工作。

7.13.7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7.13.8把党员领导干部安全工作绩效作为党员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对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7.13.9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提出处理意见,并履行处分手续。

7.13.10对重大事故的调查负有监察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事故处理的准确性。

7.14纪委监察部门安全职责

7.14.1负责公司所属作业区、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对党员干部严重失职、渎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造成重大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有监察职责。

7.14.2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是否执行同设计、同施工、同竣工投产“三同时”原则,对未执行“三同时”原则的工程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14.3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改造、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以及安全投入经费是否按计划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对安措工程项目的决算和投资效果负责审计。7.14.4负责对员工违章违纪、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作业(工作)现场安全设施不良等范围的稽查,并有权按规定标准进行处理。

7.14.5参加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调查负有监察职责。队对在安全生产中或事故调查处理过程打击报复行为进行处理。

7.15工会安全职责

7.15.1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列》,依法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7.15.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能,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并行使劳动保护监督的权利,工会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员工代表大会的议程,督办员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提案的落实处理工作。

7.15.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员工群众性的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15.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

7.15.5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7.15.6参加安全检查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7.15.7负责组织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在评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安全业绩作为一项主要考核内容。

7.16团委安全职责

7.16.1积极协助行政领导或专业部门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成行政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7.16.2配合党政部门搞好团员、青年的安全教育,动员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7.16.3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激励青年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提高安全生产劳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方法、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7.16.4广泛开展“青年安全监督岗”和“青安杯”活动,总结推广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先进操作技术,促进青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的提高。

7.16.5参与青工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作业区(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8.1作业区作业长(副作业长、助理)安全职责

8.1.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传达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及管理目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作业长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当作业区(中心)作业长(主任)外出或缺额时,安全工作由副作业长负责。

8.1.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并认真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个人。

8.1.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和安全重点工作做出决定,并组织贯彻实施;每周组织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安全活动日的工作和教育要做到有总结、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

8.1.4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各岗位人员学习并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季度对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8.1.5负责做好新员工或改变工种岗位人员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并签发安全作业证;对特殊作业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不得分配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8.1.6加强班组基础工作管理,夯实班组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班组建设和“五型班组”创建达标活动。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检查指导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和活动记录,督促检查班组长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1.7坚持抓好“三检制”,经常性地进行检查,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要查思想意识、查落实责任、查各类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按“三定四不推” 原则限期整改,做到整改及时和措施可靠。对本单位无力解决和整改的,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8.1.8负责检查监督本单位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正确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定期对本单位所辖区域的设备、装置(设施)、工具、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安全连锁装置等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

8.1.9负责把安全管理贯穿到生产全过程和每一个环节,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8.1.10负责在本作业区作业的特殊作业证(动火作业证、空间作业证等)的申请签批手续。并有权对公司三级动火进行审批。

8.1.11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和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1.12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并支持本单位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8.1.13副作业长、副主任(助理、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作业长(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同时对所承包安全责任区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8.2作业区安全员安全职责

8.2.1在业务上受安全部门领导,并在作业区(中心)作业长(主任)及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做好本作业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2.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及公司、本作业区(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并检查执行情况,有权直接向安全部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8.2.3参与拟订、修订本作业区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2.4协助作业长(主任)有计划、有组织经常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以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员工安全思想意识,负责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监督检查班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对调换工种员工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上岗工作。

8.2.5协助领导组织本作业区的安全活动,编制作业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监督检查、指导班组安全活动。

8.2.6检查落实各级动火作业、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特种作业安全。

8.2.7认真执行巡视检查制度,深入现场做安全检查,对各种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和环境以及员工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用品佩戴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给予制止纠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与有重大事故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8.2.8参加作业区扩建、改建工程中,安全措施审查,设备检修安全项目审查和工艺条件变更安全措施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本作业区各种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作业、特殊作业及日常检修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组织落实贯彻实施。

8.2.9负责作业区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柜的管理。

8.2.10参加本作业区人身事故调查,并严格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协助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督促贯彻落实;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

8.2.11加强对作业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各种安全档案的归档,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8.2.12全面完成作业区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布署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2.13作业区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作业区(中心)作业长(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8.3作业区工艺员

8.3.1在做好本职业务范围内技术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8.3.2负责编写、修订作业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8.3.3经常对操作工进行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的教育。8.3.3.1把纠正违章和反违章教育作为经常的重要内容之一。

8.3.3.2将生产技术教育与安全技术教育同时进行,做到同步提高。

8.3.4监督检查工艺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制定或修改工艺指标具体细则,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8.3.5组织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防范措施。8.3.6编制本作业区的开车停车方案,确保开停车安全。8.3.7参加有关事故调查,负责操作事故管理,认真做好事故分析资料存档。

8.4作业区设备员

8.4.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8.4.2负责编写,修订作业区设备使用维护保修检查的安全管理等制度。

8.4.3负责本作业区机械动力设备建筑等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8.4.4制定作业区大中小修项目计划的同时,制定大中小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8.4.5组织消除跑冒滴漏改善作业环境 8.4.6负责作业区压力容器的管理。

8.4.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科学的防范措施。

8.4.8负责设备事故管理,参与有关事故调查,认真做好设备事故的分析资料存档工作。

8.5班组长(值班长)安全职责

8.5.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安全指令,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8.5.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负责班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组织学习以及遵章守纪的教育,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思想意识和整体素养。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并积极支持各级安全员工作。

8.5.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坚持班组班前会工作制度,在安排生产工作任务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确保安全生产。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日的学习,重点传达、学习、贯彻国家安全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讲话以及安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具体。

8.5.4认真组织交接班工作。

8.5.4.1详细交清本班组作业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8.5.4..2交班时班长应会同班组长共同检查认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离开。

8.5.5搞好本班组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

8.5.6经常检查作业(工作)环境,现场达到标准要求,组织本班员工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清除不必要的障碍物,保证作业现场尘毒含量在容许范围内,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8.5.7督促检查班组成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具佩戴或使用未达标准的,要给予纠正、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

8.5.8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8.5.9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标准作业卡,在组织指挥生产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其他人员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或劝阻上级领导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班组作业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8.5.10发生伤亡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对微伤或险肇事故及严重违章违纪行为,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8.5.11全面完成上级及作业去安排布署的各项安全生产。

8.6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8.6.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在班组长及作业区安全人员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8.6.2协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对班组的安全生产有权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班组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8.6.3负责对新员工班组的安全教育,组织班组成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标准作业卡的学习,以及岗位操作安全预知活动。

8.6.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化工企业“四十一”条禁令,负责对班组人员执行安全及时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标准作业卡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现象有权进行制止纠正,并及时报告。

8.6.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佩戴或使用劳动防护、各种安全用具。

8.6.6组织班组成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处理,对本班组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级领导或安全部门报告。

8.6.7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汇报。员工安全职责

9.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四十一”禁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及指示,熟练掌握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

9.2按时到岗上班,参加班前会,做好交接班工作,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脱岗、睡岗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9.3上岗操作前,要认真做好“一查、二准、三确”工作,即:查操作机械设备、使用的工具、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准确掌握操作技能,准确掌握操作方法;在确认、确信、确实安全可靠的情况下,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9.4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必须做到:

9.4.1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安全职责,并能熟练地操作。

9.4.2熟悉本岗位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环节以及发生意外情况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9.4.3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作业场所清洁、搞好清洁生产;熟悉本岗位有毒有害物资的性质,熟知急救方法、消防知识、气体防护知识等;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9.4.4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指标,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者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9.5认真维护好并正确操作本岗位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不得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有序、物流畅通。9.6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要认真执行联系确认、安全确认、挂牌等规章制度,前后上下工序之间要紧密配合,互相关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生产机械设备和作业现场存在有危及人身安全明显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9.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有责任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应及时劝阻,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9.8在处理生产事故或危险作业、特殊作业时,必须在班组长和其它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方可作业。

9.9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禁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9.10工作思想要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打闹、斗欧、干私活等;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在领导组织下积极参加事故救援,事故调查积极配合,不得隐瞒事故真相。附则

10.1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现有辽煤化公司机构设置而编制的,随着机构设置的变更,有关条款中的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划为相应的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

10.2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所属各作业区都要履行各自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凡由于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严重失职、渎职而造成伤亡事故,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0.3公司所属各作业区和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订本单位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

10.4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0.5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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