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_学生宿舍制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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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广大同学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创建优美、舒适、文明的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我们每位同学所热切期望的。为了实施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议文明有序的宿舍,创建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鼓励同学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增强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住校生守则学生宿舍是广大同学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为了使每位同学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守则:
第一条 凡由学校统一招收的学生都有住宿的权利,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条例、办法的义务。
第二条 学生宿舍由政教处和总务处统一调配。
第三条 学生按指定寝室、床位住宿,并发给住宿卡、床头卡。未经政教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床位。
第四条 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得在外住宿和留宿他人。因特殊原因而临时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值日领导或政教处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五条 学生寝室部分生活用品、家具由总务处统一配备,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学生离校时,总务处进行清查,物品非自然损坏,应予以赔偿或处罚。
第六条 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东西报宿舍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由总务处负责维修。
第七条 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
第八条 自修、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九条 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十条 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吸烟、喝酒、打牌、赌博等违纪行为。第十一条 住校生必须服从值日老师、舍长的管理。
第十二条 注意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油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违纪相应处分 1 或停学。
第十三条 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龙头、关灯、关电风扇等。
第十四条 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严禁用脚踢门。
第十五条 讲究寝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1、衣物,一律折叠好放在床头另一端,鞋子一律摆成一条直线放在床底下,学习用品等一律摆放整齐。
2、脸盆(牙刷、牙膏、牙杯、碗放入脸盆中)放在脸盆架上,脸盆架放在寝室靠阳台窗户下。
3、塑桶、热水瓶集中起来整齐放在指定位置。
4、床底下摆放的鞋、箱柜要求整齐。
5、起床时被子一律要折叠整齐,女生枕头放在南端,男生枕头放在东端,折好的被子放在靠墙一端。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优美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利于培养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的全面发展,为创建一个舒适、优美、整洁、卫生的环境,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要分为公共场地卫生和寝室卫生。
1、公共场地卫生公共场地卫生包括宿舍区周围环境、楼梯、走廊、洗室、浴室、厕所等,由宿舍清扫人员专人负责打扫。
(1)检查方式:天天检查、由值日老师和校医在早读时间检查评分,每周一大扫结束由政教处和值日领导负责打分,检查不合格,责令补扫并扣除班主任补贴。
(2)卫生要求: ①每日两小扫、每周一大扫; ②周围环境做到无杂物、无纸屑、无乱石、无落叶、无杂草; ③楼梯、走廊做到无垃圾、无蛛网、无积水、无纸屑、无灰尘; ④每天冲洗 洗室、浴室、厕所,做到无臭味,无异味。
2、寝室卫生:寝室卫生由该室的值日生打扫,其他室员也应积极参与,共同搞好寝室卫生。
(1)检查方式:每天上午7:20—8:00,由校医和值日老师普查记分,每周政教处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检查时间不固定。(2)卫生要求: ①整齐:床上被物叠放整齐、鞋放整齐、箱柜整齐; ②干净:地面干净、门窗干净、墙壁干净; ③整洁:桌椅整洁、日常用品整洁、阳台整洁; ④布局:总体布局合理,有美化寝室摆设。
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十个不准”
①不准向窗外和在楼内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瓶子或向楼梯走廊泼水;
②不准在厕所、盥洗室乱扔杂物和乱倒垃圾;
③不准向水池、便池内倾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④不准在宿舍楼内和寝室内乱写、乱画、乱张贴;
⑤不准在便池外大小便,更不准在其它地方方便;
⑥不准在宿舍外穿拖鞋;
⑦不准在走廊和寝室内乱拉绳子、乱钉铁钉、乱挂衣物;
⑧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更不准朝墙上、门上、玻璃窗上打球、踢球;
⑨不准用水冲洗寝室;
⑩不准在宿舍里吸烟、喝酒、打牌、赌博等违纪行为。
(三)宿舍纪律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的学生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在宿舍里,因此宿舍也就成为反映学生文明程度和学校管理水平的一个主要标志,搞好宿舍的纪律管理也就成为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我校学生宿舍纪律管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宿舍值班人员管理职责:
(1)认真负责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会客制度;(2)禁止学生进入异性寝室;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利用闲暇时间对管辖楼层进行巡视,对不上锁的寝室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文明班级评比中扣分。
(4)发现打牌、赌博、打架、大声喧闹等违纪现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政教处严肃处理。
(5)对每晚熄灯后的就寝纪律进行巡视监督,发现违纪现象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相关班主任和政教处;
(6)检查寝室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禁电器等违纪情况;(7)发现学生其他违纪情况,及时制止并通报政教处;(8)关心爱护住宿生,做好住宿生的思想工作。
(四)宿舍治安保卫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的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治安保卫制度。
1、各学生宿舍楼设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一律佩证上岗,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定时巡回检查。
2、学生离开寝室必须将房门锁好,若门锁损坏,必须及时报告,立即修理。如发现室内无而房门未上锁,扣当天卫生分10分。
3、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需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离开时办理离舍手续。
4、禁止男女生进入异性寝室,如确有要事,由值班人员通报。
5、对夜间迟归学生,凭请假证件进入,否则上交政教处,并作违纪处理。
6、值班人员在学生上课离开寝室后,应对各楼层进行巡视,未上锁的房门帮助学生锁好房门,以防外盗。
7、学生宿舍内发现失窃,学生要协助值日老师或校警保护现场,并立即报政教处处理;发生打架等事件,值日老师和校警要尽量缩小事态,并及时报政教处处理。
8、严禁携带啤酒、白酒等所有酒类以及饭菜进入宿舍。
9、加强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盗、防火、漏电等工作。
(五)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学生寝室家具是住校生的必备生活资料之一,家具完好率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生活质量。为确保学生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延长家具使用年限,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生寝室部分家具由总务处根据学校统一定出规格,由学生自行购买、调配、布置。
2、总务处负责对家具的统一管理,对各种家具由舍长统一进行登记造册,统一摆放。
3、学生寝室家具物品实行寝室长负责制。
4、学生必须按规定标准使用家具,不准多占或改作他用,不准任意搬移,不准任意破坏,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或给以行政处分。
5、学生不准私自将家具带出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凭总务处证明。
(六)宿舍节水节电制度为使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安全、节约、合理,根据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特制定学生宿舍节水节电制度。
1、在校学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2、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电烙铁等),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并处以记过处分。
3、学生宿舍内严禁任何人乱拉接线板、私接电线,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将给以记过处分。
4、学生宿舍中,不准使用各种台灯、床头灯,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并作违纪处理。
5、凡在路灯上私接电线的,按窃电从严处罚。
6、舍长发现水龙头损坏,走廊灯损坏,应及时向总务处上报反映、整改。
7、学生洗涤衣物后不关水龙头或用水冲洗衣物后,任水长流,一经发现交水费3-5元。
8、故意损坏水龙头、开关者,按价赔偿,并作违纪处理。
9、晚上熄灯后,值日老师应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水、电设。
(七)宿舍维修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维修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学校的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搞好维修工作,特制定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1、日常维修范围:
(1)对室内渗漏部位进行及时维修。
(2)对室内的墙面、顶棚涂料脱落,架脱落及时修补。(3)门窗开启不灵、配件不齐、玻璃损坏等要随报随修。(4)卫生设施、上下水道、阀门跑漏水等要及时修理。(5)排污管堵塞,要立即进行疏通。
(6)对照明线路、灯具、闸盒等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故障要随报随修。(7)发现门框损坏、门锁开启不灵,要及时根据报告进行修理。
2、维修工作程序:
(1)报修手续:学生将需要维修的项目报给值日老师或总务处后,检查为人为损坏的需先交赔偿金,然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2)突击抢修:水管破裂、粪便槽下水道堵塞溢污水、夜间佩电设施损坏,应立即进行抢修。
(3)定期维修:根据检查和使用情况,组织维修人员在开学前、假期里对需要进行大修的地方进行定期维修。
(八)宿舍检查评比制度为搞好学生寝室内务卫生,使学生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学生寝室检查评比制度。
1、检查标准:(总分:100分)
(1)整齐栏:床上被物叠放整齐(15分);鞋放整齐(15分);箱柜整齐(15分)。(2)干净栏:地面干净(10分);门窗干净(10分);墙壁干净(5分)。(3)整洁栏:桌椅整洁(10分);日常用品整洁(10分)。(4)总体感觉舒适,优美(10分)。
2、检查方法:
(1)每日上午早读时检查打分,按检查标准记分,达不到标准酌情扣分。(2)总务处每周抽查1-2次,不固定时间进行,以促进卫生的保持。(3)学校宿管会每学期对各寝室进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
3、评比方法:
(1)每月评比优胜寝室(男生评一个优胜寝室,女生评一个优胜寝室)。凡是被评为优胜寝室的,将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还发给优胜标牌。
(2)对卫生不合格的寝室给以全校通报批评和曝光,屡教不改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以行政处分。
(九)宿舍规范化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文明建设、培养良好校风和学风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的管理对学生的人格塑造、个人情趣、行为习惯、道德养成,甚至生活道路的选择,都将产生直接的影响。我校学生宿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到“三化”。“三化”是:内务整理规范化、评比检查经常化、文明寝室制度化。总体目标是彻底解决宿舍的脏、乱、差局面,创建“整洁美观、安静有序、健康高雅、团结友爱”的文明宿舍。
二、管理机构:
1、政教处负责学生宿舍的全面管理工作,团委、学生会辅助政教处工作。
2、政教处下设、宿舍管理员(即舍长、值日老师)等,主要负责门卫生管理、作息管理、卫生管理、保卫管理、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3、学校政教处和总务处直接指导工作,是广大同学进行宿舍文明、卫生、纪律、安全自我检查、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三、规范分奖罚实施办法学生在宿舍里的日常行为表现,是学生在校表现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为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进一步强化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在宿舍的日常行为表现要实行量化,并与德智体综合考评挂钩。
1、记分办法:每位学生基本规范分为60分,根据平时奖罚分,每学期期末时,政教处、总务处根据规范分高低,评选文明住校生。
2、规范分奖分:
(1)每天寝室卫生检查和每周卫生抽查100分的,值日生加3分,其他同学加2分;85分以下的,值日生扣3分,其他同学扣1分;60分以下的,值日生扣5分,其他同学扣3分。
(2)每月被评为优胜寝室的寝室长加8分,其他成员加4分。
(3)大扫除卫生检查,优秀寝室除全校通报表扬外,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4)在宿舍表现受政教处表彰的个人加8分,集体加5分。
(5)参加政教处和总务处组织的宿舍比赛获前三名的每人分别加12、10、8分。
3、规范分罚分:
(1)凡在宿舍内违反校纪校规受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警告处分的扣10分,处分每加一个档次加扣5分。
(2)禁止在走廊、过道等宿舍公共场所打球,违者扣3分。
(3)禁止乱扔纸屑、杂物、瓜皮果等,禁止乱倒污水、乱倒剩饭、剩菜和垃圾,违者扣5分。
(4)不准以任何名义在寝室饮酒,违者扣10分,酗酒滋事、划拳、吵闹者,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5)故意用脚踢门、墙壁,用球击门墙壁者扣5分。故意损坏纸篓、玻璃、桌椅等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扣10分。
(6)熄灯后点蜡烛、应急灯者,扣5分,无人承担责任的,扣该室每人3分。(7)严禁在寝室使用违禁电器和私拉电线,违者除按有关规定处分外,扣15分。(8)夜间迟归者必须登记,申明原因,并出示请假证件,无正当理由者扣3分;擅自留宿外人或在外留宿者,扣10分。
(9)严禁异性同学进入寝室,违者扣分10分。
(10)严禁在寝室内打牌、赌博,违者除有关规定处罚外,扣15分。(11)熄灯后在宿舍喧闹、唱歌及影响宿舍安静的其他行为,扣10分。(12)晚自修迟到扣1分,晚自修旷课一节扣5分,就寝点名缺勤扣10分。(13)不服从老师和宿舍长管理,甚至辱骂老师和宿舍长,除有关规定处罚外,扣15分。
四、奖励评比办法
1、优秀寝室评比:
(1)经值日老师和政教处或总务处打分,一个月的卫生总成绩男生寝室在前3名,女生寝室在前6名的寝室有资格评为优秀寝室。
(2)凡是卫生抽查分数低于90分,不管是任何寝室,一律降为普通寝室。(3)凡是在本月内寝室出现违纪情况的,一律降为普通寝室。
2、期末文明寝室评比:
(1)必须是被为优胜寝室的寝室;(2)寝室同学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3)寝室成员必须无违纪行为,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4)寝室全体同学和睦共处,学习成绩优良。
(十)寝室长职责为了调动寝室长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工作职责,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寝室工作,以进一步深化宿舍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职责。
1、寝室长要模范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2、寝室长对本寝室的财产、卫生、纪律等负责。
3、寝室长有权对本寝室的课余学习、生活等统一安排,室员必须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4、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做好寝室卫生工作。
5、要求本寝室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禁止点蜡烛、应急灯、喧哗吵闹。
6、禁止室员在寝室内私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等。
7、禁止室员在寝室内打牌、赌博和变相赌博。
8、防止和监督室员出现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值日老师或班主任或政教处老师。
9、按时参加寝室长会议。
(十一)住校生请假离校制度
1、住校生在住校期间如有事必须请假,如不请假按旷课处理。
2、星期日晚至星期五住校生请假必写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后经值日领导批准才有效。交到校警室。返校时到校警室取回请假卡。如没上交请假卡,晚上就寝点名没在寝室的同学按外宿处理。
3、住校生在星期
五、星期六在校留宿的同学必须到校警室处登记,经班主任同意才能在校留宿,否则不能在校留宿。
4、如有特殊情况中途不住校的同学,必须经过班主任的同意,家长的证明,政教处的批准,方可不住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