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服务工作制度_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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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服务”工作制度汇编

沙巴尔图嘎查嘎查党支部

综合服务值班制度

一、工作人员实行轮流值班。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工作期间外出办事应向村级主要负责人请示批准,说明事由、所去地点、返回时间。工作期间未经允许外出办私事的按旷勤处理。迟到早退者超过半小时又没请假的按照旷勤处理。因工作请假的除外。

三、请假一天以上的(包括一天)应书面请假,上班后,在一小时内销假。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写假条。病假、产假、婚假等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无故旷勤酌情扣发考核工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无故旷勤连续半月,累计旷勤一个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上报镇党委予以处理。

五、工作人员每天实行上下班签到。

六、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值班,另行安排。

岗位承诺制度

一、为深入推进“双服务”工作,全面提高干部公信力和执行力,树立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干部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承诺制度是指工作人员公开向社会承诺依法履行职责的制度。

三、公开承诺必须做到: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严格依法行政。除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部门设定的审批项目、收费项目外,不设立新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公开审批项目、报审条件、审批程序及时限,并按规定予以办理。

(三)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工作职责职能、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工作要求和服务内容、行政许可项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加强民主监督。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效能。

(五)坚持原则,廉洁从政。拒收任何形式的礼金和贿赂,不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配偶、子女谋利,自觉接受任何形式的监督。

(六)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做到紧急事情立即办,符合规定的事情抓紧办,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合作干事,争创一流。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挂牌服务制度

一、为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挂牌服务制度是指嘎查工作人员在上岗时必须佩戴胸卡、摆放桌牌等制度。

三、各办(站、点)适用本制度。

四、胸卡和桌牌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五、对外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外出时应挂去向牌,标明当班工作人员的去向、联系方式。

六、挂牌服务制度由镇“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镇“双服务”试点工作检查指导组负责监督。

七、镇“双服务”工作检查指导小组将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各办挂牌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确保挂牌服务制度落到实处。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考核督查制度

为加强嘎查工作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双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督查制度是指对各服务站、服务店点服务群众水平、工作效能进行考核督查的制度。

二、各服务站服务店适应本制度。

三、考核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检查是否“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制定实施方案,是否认真组织实施。

(二)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部署的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是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年度服务目标;工作中是否有创新精神,有无新进展、新突破;是否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

(三)执行制度。是否认真全面执行旗委、党委关于“双服务”工作的各项制度;是否结合实际建立了相应的配套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内部是否真正做到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文明服务。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挂牌服务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四)村务、政务公开。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事权方面的内容是否及时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是否公开;村务、政务公开的方式、程序和监督措施是否健全规范并落实。

(五)优质服务。是否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始终,把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放在服务群众上来;是否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是否按要求在审批事项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是否热情周到。

(六)责任追究和处理群众投诉。是否对承诺不兑现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群众投诉的渠道是否畅通,群众投诉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

四、考核督查结果:

(一)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同时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

(二)对评为先进个人通报表彰;对评为不良等次的部门通报批评。

(三)被评为特差等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重要依据。

群众需求限时办结制度

一、为提高各服务站、服务店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对群众、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咨询、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公共服务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三、各服务站、服务点适用本制度;信访事项的办理依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服务点负责本辖区限时办结制度的组织和监督检查。

五、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各服务点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

六、各服务点应当明确办理事项、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七、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工作日)计算,受理之日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符合条件的,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

八、申请事项不需要进行审批或者确认登记的,或者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

九、对特别紧急的事情,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延期。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门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嘎查干部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社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特制定上门服务制度。

一、上门服务的事项

1、行政审批、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中需要现场踏勘、现场会审、现场指导的事项;

2、特殊群众证照办理、申领服务的事项;

3、其他需要提供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的事项。

二、上门服务的对象

1、重点个人业务、重点项目;

2、因实际困难不能前往综合服务站办理事项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众;

3、行政审批、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中需要现场踏勘、现场会审、现场指导的事项;

4、其他需要提供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的群众。

三、上门服务的程序

1、服务提请。凡需要综合服务大厅和包片党员干部提供上门服务的上述对象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综合服务大厅或者包片党员干部提出上门服务申请,由相关人员上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需多个部门提供上门服务的事项,由嘎查综合服务站协调相关人员上门办理。

2、服务准备。收到上门服务申请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同意上门服务申请的,应当向当事人约定服务时间、地点,说明依法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材料,不能同意上门服务的,必须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服务提供。受理上门服务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在约定的时间之前到达服务地点,并依法为当事人受理或者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后送达办结情况及相关材料。

4、服务登记。所有上门服务事项,都应当填写统一制定的《上门服务登记表》备查。

四、上门服务的要求

1、热情诚恳,诚信守约,认真负责,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2、按照服务承诺、办结时限、规定程序进行受理、办理,不得设障刁难,不得违章办事,不得以上门服务为由以权谋私、索取钱物,违者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首问负责制度

一、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负责制是指群众或其他组织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

三、芒哈嘎查各艾里服务点适用本制度。信访事项的办理依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党支部书记对实施首问负责制度负总责,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授权相关服务窗口办理具体事项。各服务点应当选配熟悉本业务的工作人员,并确保服务上班时间有工作人员值班。服务点接待群众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各服务点负责人可以指定相应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五、首问责任人实行挂牌服务,对群众必须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周到服务。首问责任人对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场进行登记,注明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承诺办结取件时间、首问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由办事群众签字认可。

六、首问责任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场受理;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群众说明理由。对于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给予指导帮助。

七、对受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在受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办理好交接手续,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督办。事项办结后,将办理结果通知办事群众。

九、咨询或者办理的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向办事群众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提供承办部门的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

十、对把握不准的或者特别重大以及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一、群众认为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规定的,有权投诉。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服务责任制工作考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关于 “双服务”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嘎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全嘎查各服务站及服务点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

考评各服务站、服务点开展“双服务”试点工作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效果等。

三、考评方式

指导检查组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即听取各考评对象开展工作情况汇报;看各考评对象的工作成效、运行情况等;核查有关文件、日常工作记录等基础档案材料;走访辖区部分服务对象。

四、考评时间

根据工作阶段部署的实际情况,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评实施

采取计分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价。考评总分为200分,由基础工作得分、日常工作得分、实体服务得分及附加分类四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作70分、日常工作30分、实体服务70分、附加分类30分(具体细则详见考评表)。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190分以上为优秀,150——189分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镇“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考评等次,对考评优秀者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将开展“双服务”工作考评工作与年度镇对嘎查“两委”班子工作实绩考核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心系群众、服务基层”实践活动和“三个一”城乡结对共建等考核相结合,对“双服务”工作考评不合格党组织,不列入年度实绩考核突出单位的评比范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双服务”工作指导检查组,不定期对嘎查开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预定方案和目标,按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细化目标进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上下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同时要将各阶段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旗“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注重工作创新。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在工作方式、方法、内容、程序和措施创新等方面,取得一批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进而形成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强化监控,要加大对所管干部兑现服务承诺、服务群众实效等服务责任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干部服务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工作人员述职述评制度

为切实转变党支部工作职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干部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结合我嘎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评的目标

实行述职述评是落实创建服务型党支部和落实干部服务责任制(以下简称“双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开展“双服务”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更加民主化,实现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和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推动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

二、述职述评的对象

述职述评的对象主要是党支部、“两委”班子成员。

三、述职述评的内容

(一)第一责任人对开展“双服务”工作重视情况、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及工作创新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二)组织学习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惠民服务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情况。

(三)围绕开展“双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

(四)在集中征求群众意见、确定服务事项、公开承诺后,干部按照《服务契约书》兑现承诺情况。

(五)制作干部服务群众流程图、群众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为民服务窗口等硬件设施的建设情况。

(六)开展立项服务、包联服务、、巡回服务及上门服务等落实情况情况。

(七)健全工作机制情况及开展“双服务”试点工作的创新情况。

(八)干部围绕“双服务”工作,按照《服务契约书》兑现承诺情况及本职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述职述评前准备

(一)开展述前调研。第一责任人和其他领导干部通过多种形式对 “双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工作的具体状况和突出特点,找准特色做法和薄弱环节,为有针对性地述职收集好第一手资料。

(二)认真开展自查。第一责任人和其他领导干部对照“双服务”工作考评目标认真总结,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注意提炼新鲜经验;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集中力量抓好落实。

(三)撰写述职报告。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个层面干部群众的意见,并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讨论,对“双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客观务实地撰写述职述评报告,并形成正式的书面述职报告上报镇党委。

五、述职述评的形式

(一)总结性述职述评。在开展“双服务”工作结束后,将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成功经验及整改措施等作总结性述职述评。

(二)专项性述职述评。针对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取得成效及努力方向等,采取书面汇报和口头报告的形式作专项述职述评。

六、述职述评的程序

(一)述前准备。通过认真的调研,自查自评,广泛征求意见并讨论,形成书面述职述评报告。

(二)开展述职述评。邀请上级代表和群众代表,采取“一述两评”(即第一责任人述职,上级代表点评,群众代表民主测评)的方式,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述职述评报告。民主测评要按照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进行无记名投票。

(三)总结整改。述职述评结束后,由专门人员负责梳理述职述评的反馈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述职述评情况登记入档。述职述评结束后,责成专人负责,整理述职述评的全过程材料,并将材料登记入档,同时向旗委组织部上报,作为干部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沙巴尔图嘎查群众需求征集制度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结合我嘎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群众需求征集办公室,负责办理群众需求征集建议的具体工作。同时建立社情民意电子信息库,将群众建议和意见入档。

二、群众需求征集办公室采取设立社情民意信箱、发放调查问卷、召开民情恳谈会等多种途径收集意见、建议和要求,同时负责对群众来访和电话反映情况进行梳理。

三、群众需求征集办公室向群众公开征集乡村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农牧业技术推广、资金项目引进和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四、根据实际需要,群众需求征集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专题征集群众和各界人士的建议。

五、群众需求征集办公室组织每月至少要召开1次社情民意分析会,对社情民意进行专题分析,找准问题根源,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六、群众需求征集办公室对群众所提建议和意见的解决办法要进行公示。

七、群众需求征集办公室对收到群众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抓紧办理。对于重要建议和重大建议,及时报送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需要相关部门办理的,要及时转送并负责督办、协调落实。

八、群众建议的办理情况,一般应在收到建议后规定时限内向提建议人作出回复,对于同类建议,也可以以座谈方式或其他方式统一答复。

九.把公开征集和办理群众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提出建议和反映问题,应予以支持和鼓励。

十、对重大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要对提出建议的人员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十一、群众需求征集办公室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推动群众需求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信息上报制度

为做好我嘎查“双服务”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嘎查党支部及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实现信息交流和经验共享,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将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1、“双服务”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典型经验。

2、落实“双服务”试点工作的而一些意见建议

3、“双服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

4、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发表看法,交流经验。

5、“双服务”工作中其他需要交流的信息。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确定专职信息员。各f服务站、服务点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主管领导亲自抓,要指定写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工作,并相对固定,保持工作连续性。

(二)信息任务。各艾里每周至少各上报1篇信息,要求信息报送数据准确,内容详实,经过主管领导签发。报送信息标题能准确概括核心内容,信息文字简明、语言平实,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和创新性,反映开展工作的动态及真实情况,一事一报。

(四)信息报送。按时、及时报送信息,要求每周四下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镇“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事件与突发紧急事件信息要即时报送。

三、报送工作考核

信息考核采取月通报制度,每月月初以通报形式公布各村社区、各办报送的信息数量及采用情况,并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干部联系卡制度

以艾里为单位,向辖区村民印发干部联系卡,联系卡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公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党员干部联系电话。

二、承诺联系内容。根据各艾里实际,做出联系承诺。

三、公开服务项目。向群众提供党员管理、劳动保障、帮扶救助、文体健身、计生指导、等服务项目办事流程。

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确保“双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各服务站、服务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芒哈嘎查各服务站及服务点适用本制度。

四、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各服务站、服务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六、嘎查“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投诉、举报、申诉、控告的受理、查办、转办、交办等工作。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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