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部规章制度_信息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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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和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学运行动态,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中的参与作用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培育良好教风和学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为使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在教务处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反馈部(以下简称教学信息部),教务处设立校级信息部长一名、校级信息副部长若干名。
第三条 各学院设立教学信息分部,各教学信息分部选拔2名品学兼优、责任心强的学生为部长和副部长,负责与教务处教学信息部的协调和沟通。各教学信息分部自觉接受本院教学秘书的指导和领导。
第四条 每个教学班设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由自主报名和辅导员推荐,再通过评选确定最终名单。由教务处直接聘任,并颁发“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书”,每届任期一年,经考核决定是否继任。学生教学信息员原则上不更换(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务处及学校教学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教学信息部工作职责
第六条 教学信息部负责全校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负责收集、整理、核实各学生教学信息员报送的教学信息,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开展有关调研活动,通过《教学工作简报》发布教学状况信息。根据需要完成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交办的教学信息采集任务。
第七条 教学信息部定期召开一次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布置、研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共 5 页 第 1 页第八条 校级信息部长全面负责教学信息中心工作,校级信息副部长协助部长处理教学信息部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校各学院教学信息小组和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和联络工作,组织有关会议和活动。
第九条 各学院教学信息小组组长负责本院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每周报一次)及信息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本院系教学信息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
第十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从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产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思想素质好,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敢说真话。
(二)有主人翁的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以及积极为师生服务的热情,自愿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与学习事务指导工作。
(三)积极主动地学习先进的教学观念,关注教学前沿动态,善于发现和辨别问题并能主动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
(四)勤恳务实,有奉献精神。
(五)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语言沟通及文字表达能力。
第五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权利
第十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有依照本办法进行工作和开展活动的权利。第十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有就有关教学方面的问题了解、采访当事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权利,有就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状况开展调研活动的权利。第十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有要求教学信息部为其保密的权利。
第十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进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时,各班应按系级学生干部对待。
第六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第十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一)客观公正地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共 5 页 第 2 页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教材使用、教学硬件设施等)运行状况的意见和建议。
(二)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学生在理论课学习、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方面的状况。
(四)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五)反映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毕业生反馈性评价。
(七)参加教学信息部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教学调查,提供有价值的稿件、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
第十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定期填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信息反馈意见表》或相关专项调查表,及时上交到本学院教学信息分部,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各教学信息分部也应及时将收集到的反馈表和稿件上交到教学信息部。
第十七条 反馈信息的形式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可利用网络系统反馈。第十八条 对需要保密的问题,教学信息分部负责人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第十九条 教学信息员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写出总结材料一份(包括工作情况及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各院系教学信息分部部长,并由教学信息分部部长汇总后上交教务处。
第七章 值班制度
为加强信息部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维护我校教学信息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值班制度如下:
(一)不能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须与教务处的老师请假并说明情况。
(二)值班人员需做好相关值班记录,不得用值班电脑做除工作意外的其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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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员上交的信息表应先交由老师审核,待老师批注处理意见后再录入电脑,然后在表上用红笔写上“已录”二字。未录完的信息表上注明“未录”二字,方便后续值班人员接受完成。
(四)如发现信息表上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老师反映,并在例会上提出来,警戒其他部门不要犯同等错误。
(五)值班办公室文件阅览后放回原处。
(六)值班时间结束后,关好电脑,整理桌面,保持桌面整洁,最后一人出门,须关好门窗,并拔掉一切电源。
第八章 会议制度
(一)各院系部长应准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缺勤。如果有事不能到者,须向考核部长请假批准,并事前跟他电话说明原因,不得代替他人请假。
(二)由秘书部做好会议记录,便于以后电子存档。
(三)出席会议的全体成员必须自带会议笔记本和笔,记录每次的会议的主要内容,以便以后上交审核。
(四)会议期间,如不是交流时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五)原则上,例会定于单周中午12:50—13:40进行,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第九章 奖 罚
第二十条 教务处每月以及每学年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发表稿件、递交工作总结及参加会议等情况,评选“每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年度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干部”“优秀教学信息分部”,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教学信息员届满时,由学校教务处颁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证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分数。
第二十二条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撤换。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教学信息员是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代表,在执行职责范围内
共 5 页 第 4 页的任务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无故进行阻挠、干扰。学校将保护教学信息员的权益,对故意损害教学信息员名誉或造成人身伤害的个人或部门给予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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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页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教学信息部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