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劳动考勤制度_卫生院考勤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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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云集镇卫生院

劳动纪律制度

为了保证我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加强医院“三个文明”建设,适应农村卫生改革,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我院《劳动纪律制度》,请全体职工自觉遵守。

一、考勤:

1、为了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我院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节假日轮休,每日上下午统一点名,白天临时抽查,夜间领导不定时巡查。要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有事请假,服从安排。凡出差、开会等,必须经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同意后方能够参加,否则按照休息甚至旷工处理。

2、各科室实行周前排班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需调换者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各科、组、室必须保证正常上班,原则上有4人以上的科室必须保证有一半的人员上班,医生逢场天上午原则上不安排休息。

3、休假安排:当月的假当月安排,不得向后移转,当月未休完的假 当月作废。不得将后面的休假提前休息(集中学习、考试、生病、特殊情况除外,但是必须请示医院院委会领导,经过同意后方能执行。其中所指的“学习”,必须专指学习,如果需要提前用假,必须由组织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学习结束后即不适应此条规定),否则按旷工处理。

4、迟到一次,扣5.00元人民币,一月超过5次(含5次)者,记旷 工半天。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到岗者记迟到,超过半小时者记休息,但要上班,若不上班者,记旷工。全年迟到超过12次,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的资格。早退(月内)第一次,扣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记旷工半天。

5、脱岗在半小时内扣人民币10.00元,超过半小时记旷工半天。附:旷工处理:有旷工者,按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旷一扣二,全年累计三次以上者,全年不享受年终奖,年度考

核不得评为称职。

6、上班和值班人员不能醺酒(因工喝酒除外)。发现醺酒后上班一次扣20.00元。

7、上班不干私活(发现有者,该没收东西的没收东西,没有东西的 采取扣钱的方式),不外出(有公事需外出者,应向科或院领导说明事由后方能外出),不得吃带果皮的食品,保证科室整洁卫生。

二、医疗质量管理:

8、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医疗技术常规,严格手术权限。如果 违反医疗技术常规,造成的医疗事件,按照我院制定的《医疗事件赔偿办法》处理。并且根据情节分别给予低聘技术职称(与工资挂钩)、转岗、待岗处理。

9、医生、药房、护士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护理不再执行中夜班,如确有特别护理,由护士长安排好。所有值班人员可提前一小时吃饭(其余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但是必须与白班人员搞好交接。医生、药房、一律享受半天值休,有同时一天值二个以上班的,仍然只享受半天补休。护理能够安排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值休一天。其他各科值班人员确因太忙,在能保证科室正常上班的前提下,科室负责人经请示值班领导后也可以安排补休。

10、必须作好交接班记录,重危病人必须在床前交接班,接班人员 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如果因为值班人员未到而当班人员离开了岗位,造成的医疗事件由当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11、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接班后不得离开岗位,值班人员不得推诿病人,发现有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自理。

发生医疗争议的处理:医疗争议发生后,必须报告科负责人,科室无法处理的由科负责人向医院分管领导报告,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科室负责人积极处理,力争将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或将事件影响降到

最低限度。

非责任事件,当事人负担经济损失的20%;责任事件,根据情节将从重处罚,原则上最低不少于所造成损失的50%,并且与年度考核、工资滚动、职称晋升挂钩。

12、安全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随时巡查,保证安全,在晚上11 时必须关医院大门并上锁,有人进出随时开、关门。如果发生医院被盗事件,非责任性的当班人员负担经济损失的5—20%,如果未关门造成被盗事件,当班人员负担经济损失的20—50%,如果因为值班人员未在岗位所造成被盗事件,所有责任全部自己负责。

13、值班收费必须按规定及时上交财务收费处。如果未及时上交财务处,按照贪污论处。在日报表上必须有财务收费人员签字,交相关科室进行核对,并且签字。

14、值班室保持清洁、干净、整洁,必须做好清洁卫生,否则扣10.00元。

15、各科室必须服从全院统一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者,从重处罚。

16、各种出诊(包括救护车),必须由医院值班医生安排,特殊情况报请领导统一安排,任何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出诊。凡有私自出诊者,一经发现,第一,医院将扣发当事人1月的基本工资,第二,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由医院安排的出诊,按照规定收取出诊费用,并且交回医院财务科,计着业务收入。

17、转诊病人,必须经过科负责人或院值班领导同意,任何当班、值班人员不能擅自推委病(伤)员、擅自转诊病(伤)员。有擅自推委病(伤)员、擅自转诊病(伤)员者,一经查实,按照该病(伤)人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当事医生工资中如数扣缴医院。

18、凡是有到非法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执业活动者,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医院给予扣发当事人1月的基本工资、降职低聘、甚至待岗一年的处理。

附:待岗待遇:每天到医院参加考勤,每周上班5天,每天的工作由医院领导临时安排,工资每月给予300.00元的基本生活费用。待岗期间工作表现好,服从安排,业务能力有较大提高,满时间后可以按时返岗,各种表现特别好,可以提前返岗,各种表现不好,未在待岗期间吸取教训,给予延长待岗时间,待岗超过2年者,医院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给予辞退。

三、财务管理

19、严格财务管理,财务科每月对各种收费发票进行复核、审查1— 3次,不论是收费处,还是值班室,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20、注意节约用电、用水、用气及各种印刷品。职工上班时间不能围着烤火、不能在非手术及非接生时间在手术室、产房享受空调避暑。家长教育孩子不能浪费医疗纸张。凡发现有故意违反者,扣10.00元。

21、收费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做到按项目逐项收费,不得少收、多收、乱收、漏收、私收。发现漏收者由收费人员自己赔偿,故意少收者,以一罚十。

22、收费室与各相关科室必须天天对帐,并签名。

四、爱国卫生

23、室内坚持天天扫,一周一大扫除,室外每周1—2次,半年级年终突击院周围清洁卫生,发放一定的清洁卫生费。清洁卫生由防保科检查、记录,每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交院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因公未在,交主要领导)。在检查中如果发现在规定时间未做清洁卫生的,由防保科令其立即补做,不服从防保科安排的,由防保科上报院分管领导,按照基本工资中每人每次扣5.00元处理,同时清洁卫生必须补做,仍然不做者,以不服从安排从重处罚。

五、精神文明与法制建设

24、上班必须穿戴整齐(即工作服、帽、口罩等),树立良好的“白衣天使”形象。发现未穿者,一次扣10.00元人民币。

25、工作场所禁止扑克、麻将等活动,发现一次从重处罚(即罚款 50元人民币)

26、职工之间团结和睦。发现吵架一次扣人民币10—50元,打架一 次扣50—10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27、会议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时间在每月的28日的下午,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不参加会议1次扣10.00元,迟到或早退1次扣5.00元。

28、全体职工必须参加法制学习与法制考试,不参加法制学习1次,在工资中扣20.00元,不参加法制考试,扣1个月的基本工资。

29、非公派参加各种学习,所需时间由参加者本人的休息安排,所发生费用均由参加者本人承担,并事前报科室负责人协调好工作。造成工作脱节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30、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长寿区云集镇卫生院

二O一0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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