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制度与现金的公积金制度_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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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制度与现金的公积金制度
摘要:通过回顾我国不同时期在不同的市场体制下我国住房制度的差异,借鉴彼此的优点进行融合,探究我国的住房体制发展与未来的方向。
关键词:计划经济体制,住房制度,改革,公积金制度
现今由于房地产经济的膨胀,房价的高涨,加上住房本来就是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这就使得无论是房地产投资商还是老百姓都在关注住房问题,关注住房就不可避免的让人关注住房的政策制度。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住房制度也处在于发展改革当中。如今的住房制度已经过多次的调整,按市场体制来看可分为前期计划经济制度下的住房制度和至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制度。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制度的内容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镇住房制度是一种以国家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为特点的实物福利性住房制度。这种制度的内容具体表现如下:
国家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为特点的实物福利性住房制度 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
各单位统一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
住房以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
在这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也表现出集体性的特征,住房投资建设是由集体或单位为投资个体,这样在整个社会住房的投资个体数量就较少。
二、旧住房体制的改革
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1、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阶段。1982年开始实行补贴出售试点,即政府、单位、个人各负担房价的l/3。
2、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1991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
3、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已进入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在此次的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房改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改四建”。
“三改’’即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性的旧体制,包括:改变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改变各单位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为以按劳分配的货币工资分配为主方式。
“四建”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
在此阶段最终改革较成熟较具体的是1998年7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该《通知》宣布了从1998年下半
年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新的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
①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②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③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④采取扶持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⑤发展住房金融;⑥加强住房物业管理。
对旧住房制度进行改革的目的在于实现市场机制转换,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
三、现今的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在住房改革过程中借鉴新加坡住房管理制度产生的。
1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定义是: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是政府管理的社会公共基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不属于财政资金,不设统筹基金。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3、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机制: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属于基金型管理模式。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与职工代扣部分统一为职工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四、公积金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个人认为现行住房公积金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特点:购房的个体数量多,增加商品房的需求。
由于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人人都需要住房,进而出现各地房地产的火爆。在计划经济时代,现行公积金制度之前,由于是集体投资建设,整个单位,整个集体的,这样整个社会相对的住房投资个体就少;而在实施住房公积金后则是职工小个体购房,这样整个社会相对的住房购买投资个体就会变多。
五、综合论述
对比计划时期的住房制度与当今现行的住房制度,很好看出现今的住房公积金就是代替计划经济时期的实物分房制度。
这时出现了一个让人关注的交点就是:集体投资建房变为个人购房,投资方式改变了。
由于所需生活住房数量是由社会需购房家庭决定的。现今由个体家庭独自“争”购房,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富的两级分化的出现,很多有钱者进行投机性购房而真正生活需购房的则看着房价的高涨可望而不可及。这样房产资源的配置就与市场的实际需求相矛盾。此外,国内外资本炒控市场加快了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借鉴之前集体配房制度的部分方式,如果由单位集体按职工数所需进行集体购房,职工再向所在单位购买,这样需购房者有房可买,就减少了房产投机的需求。结合现行的经适房与廉租房政策,可以更合理的进行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房地产泡沫的产生或延长其产生的时间。
参考文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1999年4月3日. 房地产经济学王全民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钱凯.改革和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观点综述.经济研究参考,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