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_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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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教育方针及管理政策,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以培养有能力、高素质的团委学生会干部。塑造严明实效,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组织。根据我院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团委学生会工作准则
1.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团委学生会各项制度,服从学院管理,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团委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系同学基础上,团委各部门应注意团委在思想上的领导作用,全体成员避免在广大学生中间出现“作风黑暗”“官僚思想严重”“关系密集”的不良印象。4.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的时间,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5、全体团委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6. 团委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系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度
1、团委的负责关系是团委副书记对书记负责,部长对副书记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主席团对学生办负责,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所有的团委学生会成员要对学院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合作,一切以“服务同学”为基准,不得存在“官僚主义”和“小帮派主义”。
2、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并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并完成工作总结,活动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可以指派给副部去完成。3.团委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也要做好协调。
4.学院学生工作采取团委领导学生会的机制:团委采取书记与副书记领导,各部部长牵头,部门责任制;学生会采取主席团领导,各部部长牵头,部门责任制。
5.团委学生会各部成员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6.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7.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团委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8.凡团委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后由团委副书记或主席将工作策划上报学生办,学生办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团委与主席团分配的各项工作团委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定稿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定稿,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9.团委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首先查阅上一届的工作简报分析上一届工作的不足,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有特色、有品牌。
10、团委学生会各项事务的最终解释权归理学院团委和学生办。
第三章 问责制度
团委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发生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试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开除团委学生会的处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在平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要起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如果发现学生干部有违纪现象,将加倍处罚。
第四章 会议制度
1、团委每月一次例会,学生会每两周一次例会,主席团应该事先通知辅导员,会议中由各部长汇报部门工作,提出本周团委学生会工作中的不足与应改进之处,各部的工作会议由部长及分管主席或团委副书记统筹安排,分管主席或团委副书记出席部门例会,了解部门工作,并提出建议,部长应向分管主席或团委副书记报告工作情况。
2.学院组织的重要会议、部门例会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开会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早退。组织部与办公室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将出勤情况纳入学生干部考核之中,有事会前请假,会后补假无效。一次违反者纪录在案,两次违反者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是否留在学生会。5.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例会、临时会议、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分别由组织部和办公室负责;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各部副部长负责。
6.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副书记与分管主席要定期检查,并将记录情况反馈给组织部,作为学生干部与部门考核的数据)。
7.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8.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对于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9.各部门若需在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开会,请提前一天在晚上签到时到办公室预约时间,由当晚值班干事及时交与办公室主任备案,会议结束后要进行相应的卫生清扫,临走时做好三关工作(灯、窗、门)。
第五章 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主席团或副书记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
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内部进行处罚。
第六章 报帐制度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向辅导员申报活动的经费预算与活动策划书,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2.必须使用全国统一专用财务发票,凡是购物者须在发票右上角用黑色签字笔签上经手人姓名(如果经手人多于一人要求两人同时签名)、日期、以及用途。
3.做到每笔支出都有条可查,有据可循。
4.团委学生会由主席团负责监督各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现象,需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5.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亦可就有关问题随时向主席团申请查对账目。
6.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甚至贪污,一经发现给予重处。7.凡对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经费,主席团应拒绝报销,并向辅导员汇报;对于违反本制度假公济私,虚报帐目,私自处理财务的人员,根据情节的不同,由辅导员来决定予以处分,可停职反省,劝其退会,开除出会,并通报其所在的班级及班主任。
第七章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1.一般情况,学生会办公室熄灯时间为晚上19:00。临走时做好三关工作(灯、窗、门)
2.一个星期进行一次办公室大扫除,由分管副主席负责检查。3.进入学生办或学生工作办公室应穿着得体,不得穿拖鞋或者衣衫不整。
4.若当晚值班部门没人值班,由主席团决定扣除负责人的考核分数并通报组织部记录在学生干部考核之中。
5.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干部办公场所,非学生会成员无事不得逗留,严禁学生会成员无故将非学生会成员带入学生会办公室。
6.各部搞活动时,副书记、主管主席、副主席必须在活动开始前10分钟到场,与之相关人员在前5分钟到场,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主管副主席,部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有事先策划要求,以策划要求为准)7.各部副部长应协助本部部长作好本部工作,并且应积极献计献策,并积极监督和反映意见,必要时可直接将意见反映到主席团.8.评分方式进行考核,半个学期进行一次大考核,作为期末干部综合测评成绩和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具体A、B、C的等级以及人员数量由学生办结合本学期学生会工作成绩来定。(本条应移至学生干部考核条例中即第十章中)
第八章 物品管理制度
1.学生会财产和备品归集体所有.2.所有物品由主席团统一管理,各部需要时,必须向主席团借取.不经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或外借.(外借宣传部的物品,必须先由宣传部部长允许)3.各部使用物品时,务必小心,如有损坏,丢失等,视情节严重由主席团讨论处理.4.物品外借时,须经主席团或值班人员同意,并且要有借条,重要物品外借,须报请系批准.附:宣传板使用要求
各部门,各班级若需使用宣传板,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写好借条,内容包括:使用期限,展出位置,交给宣传部部长,由宣传部部长统一备案,在归还宣传板时,由宣传部部长检查宣传板后方可归还借条,若有损坏或丢失需赔偿相应金额,在展出期间,如遇天气变化(下雨或下雪)必须及时将宣传板移至妥善位置保管好。
第九章 资料汇编归档制度
1.各部门在组织开展活动之前部长应提前拟定工作策划与经费预算,并经分管主席同意后一并将经费预算以及策划书上报团总支书记处,获得批准后各部门按照计划开始实施活动。
2、活动过程中具体活动过程由部长指定副部长负责统筹安排,要求有详实的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作为支撑,活动结束后的工作总结以及“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学院学生活动登记表”由部长来完成。(注意所有材料要求是电子版的格式,部长自己保留存稿,并且符合要求)
3、为督促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及时发现在活动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整个材料汇编的完成工作需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完成。
4.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进行宣传。
5.各部门在总结自己的活动与工作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不足,哪些方面在今后工作中还需要改进和加强,同时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6.办公室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材料汇编,本届学生会结束时应及时进行总结,汇编成册,供下一届参考借鉴。
第十章:学生干部的任免与考核制度:(一)团委学生会成员干部的聘任制度:
原则上实行学生办聘任主席团、部长。副部长以及干事由主席团和部长聘任。
(二)学生会成员干部的解聘制度:
1、各部长有权对不服从管理的本部副部长及干事予以解聘。解聘后需将被解聘人员名单报送给部门分管主席以及组织部。
2、主席团有权对影响团委学生会整体工作进度的部长解聘。解聘后需将被解聘人员名单报送到学工办以及组织部。
3、学生办有权对主席团各位成员进行工作监督和解聘。
(三)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1、纳入学生干部考核的常规工作包括:会议出勤、活动出勤、部门会议记录、部门活动策划与总结等。
2、学期结束由团委和学生办对主席团进行打分,主席团对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副部长打分,部长与副部长对干事打分制度。
(四)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考核制度:
1、纳入各部门考核的常规工作包括:部门会议记录,部门活动策划与总结,部门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等。
2、学期末,由学工办、主席团、组织部、学生代表共同为各个部门打分。
(五)学生干部奖惩制度:
1、学院组织的学生干部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需先请假,经副书记、辅导员同意后方可不参加。如无故缺席,则按照会议制度惩处。
2、学生干部对学生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院辅导员汇报,对知情不报者和违纪人员有连带责任,并加倍处理。
3、学生干部必须服从领导,分配的任务按时完成,并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因学生干部耽误而造成的问题,由学生干部负责。
4、学生干部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通过,报院副书记审批。
5、学院要有计划、按党员标准把优秀的学生干部优先输送到各年级学生党支部,推荐入党。
6、积极参与并主动举办全校性活动和学院的活动,视活动举办的效果在年终给予相应的奖励。
7、在奖学金评定及综合测评中,学生干部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劝其辞职:(1)在校有违纪行为者。(2)本部门工作出现一次以上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者。(3)一学期有两门以上不及格者。(4)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能完成任务者。(5)因局部矛盾或个人恩怨,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职处理:(1)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者。(2)不服从领导、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不遵守纪律者。(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活动、重大工作不能配合者。(4)经查处有擅自挪用公款,私吞钱财者。
10、凡受撤职处理的学生干部,在下一学年中不得参评奖学金,不能参加各种评优,不能再担任学生干部。
11、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学生办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