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各项制度参考_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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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理事工作职责
1,配合理事长、副理事长的工作,按照本社的分工各司其责,协调配合,负责做好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解决好社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热心帮助社员、专业队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3,研讨项目,并负责对社员、专业队进行技术培训。
4,代表社员处理有关事务,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决定社员入社、退社、奖励、处分、除名、继承等事项。
5,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社员大会交给的其他工作。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1、通过和修改本社章程,决定有关本社的解散或与他社合并、联合等重大问题;
2、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审查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财务计划、财务报告;
4、审查批准本社生产经营方针及发展规划;
5、决定本社各项业务部门的设立或停设,以及对外重要合同的签订等问题; 6,接纳新社员,审查和通过对本社社员的奖励和处分(含除名)决定;
7、讨论决定社员决定总额,每股金额,每个社员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合作社秘书长工作职责
1,在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社的日常工作。
2,负责起草与制定本社的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3,负责本社人事、文书、文印、档案、印章等日常管理事务。4,组织督促工作计划的实施。5,负责接待处理来访等联络工作。
6,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合作社的议事制度 社员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遇有下情形之
一,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
一、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提议;
二、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出席方可召开。社员大会表决实行按股金数表决制。
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2名社员。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应邀请监事长列席,必要时可邀请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监事会议由监事长主持,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应在接到通知10日内作出响应,否则为理事会失职。
监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通过,方能作出决议。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的,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合作社的办社宗旨
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㈠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四、收入管理制度
㈠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㈡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五、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
①日常办公费;
②本社经营性支出;
③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④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
⑤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⑥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
⑦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
六、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合作社档案包括:
①合作社章程、内部各种制度文本、社员登记表和社员入股资金清册等资料;
②合作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记录;
③合作社的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工作决议;
④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⑤合作社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⑥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登记和装订成册,做到专橱存放,专人管理;
⑦档案保管人员离任要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
七、民主管理制度
1、合作社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员推选,一般3至5人为宜。民主理财小组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督重点为: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
2、合作社要定期公布账目,至少每季公布一次。
3、合作社重大事项需经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本制度解释权归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