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学生联合会女生部规章制度_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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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学生联合会女生部规章制度
为使女生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便于日后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女生自身发展和特殊利益的需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
出相适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女生自身素质,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
3、关心女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反映。
4、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实学院女生的校园生活,并引导女生以良好的心态去迎接生活的挑战,树立我院女生“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面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部门之间的合作。
6、部门内所有工作资料需存档备份。
二、部门成员职责:
1、部长:全面统筹处理部内事务及各项活动,开拓工作思路,调
整工作方法,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人员管理,达到工作效率最优,进一步提高女生部的影响力的号召力。
2、副部长:积极配合部长工作,落实具体活动细节,了解女生需
求,收集提出各项建议、意见,改进工作质量,及时汇总部内动态,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
3、干事:应服从部长副部长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三、会议制度:
1、每周部长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部长级以上例会,副部长可轮流
参加学习。
2、每月至少举行2次以上部门例会,具体时间地点视实际情况而
定。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到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并说明原因。
3、开会时做好会议记录,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言,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4、会议期间应确保手机振动或静音,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四、活动制度:
1、女生部应及时开展活动。活动开展前应及时提交活动策划书,包括细化活动内容、活动预算、辅助支持等,经由老师和主席团修改、批准后方可实施。活动前应做好宣传工作,活动中做好照片等活动材料收集,活动后应及时提交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归档,并及时进行宣传。
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活动。
3、活动开支须有正规发票予以报销,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开支
详细表格,不得虚报。
4、女生部及学生会各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我部成员需提前10
分钟到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
长事先说明。到场后进行活动签到并于活动收场完后进行活动签离,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未签到者按缺勤处理。
5、活动举办过程中,成员应认真负责细心友好,时刻维护好警察
学院学生会形象,不允许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五、奖惩制度:
1、部长及副部长必须以身作则,认真对待工作,按时汇总工作情
况。
2、对屡次无故缺席,并未能讲明原因者,公开提出批评。
3、对于本部门表现优秀成员,给予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表扬并作好
记录。
4、其他方面按照学生会考核制度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