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户管理制度_超市门店管理制度
超市商户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超市门店管理制度”。
商户场内管理规范
一、商户场内管理规范
1、商户进场时间:如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着我方规定的统一工装并服从我方统一规定。
2、调货规定:商场允许商户将专柜货品调出商场,但为保证商户货品安全,货品调出商场必须经楼层主管签字认可,否则商场一律不准放行。
3、进出货规定:商户进出货使用本商场专用货梯或步梯,不允许使用客用电梯。
4、销售规定:本商场实行统一收银,各商户不得在卖场内不经收银台,私收顾客现金或进行场外交易,各商户也不得将团购业务介绍到其他商场或专卖店。
5、商品规定:商户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品牌经营,所上货品必须与合同所签订的品牌相符,商户不得将合同约定以外的品牌拿进商场销售,同时所提供商品不得有假冒伪劣及私自更换商标的商品。
6、装修规定:商户柜位装修必须按照商场规定进行,货架高度、摆放位置、柜内动线等必须严格按照商场的装修规范执行。
7、经营规定:商户在本商场统一规划管理之下自主经营,自主承担经营盈亏与风险。商户不得私自转让、转租。8、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
9、处罚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商户将处以50—5000元的罚款,罚款由商户货款中扣除,有另行管理规定者并行处罚。
10、举报规定:凡对以上行为进行举报者,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罚款金额40%的奖励。
二、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
1、品牌进场或移位必须填报区域《装修方案审批表》,备有平面图(标出商场原有设施位置)、效果图、电路图(标出灯具、电气线路、开关箱等),并提供灯具、电线及PVC管的合格证。由店长签字,而后护损部、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审批时,必须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工程部方可审批合格。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防损部报消防部门审核。
2、办理动火、动电手续,交防损部安排并签署安全责任书(附)。
3、商场通知工程部安排现场监护指导和接电人员。
4、商场、工程部和防损部监护人员共同验收,最后接火营运。
商场品牌装潢十二大禁令:
1、严禁不经审批私自装灯、接电。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处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2、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3、严禁在防火卷闸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4、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5、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200-500元。
6、严禁在地板上、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罚,最低200元。
7、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8、严禁私自移动监视器。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9、严禁私自移动收银台和电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10、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1、严禁施工前不使用公司统一工程布进行遮挡。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1
2、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货柜制作用材料为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刷防火涂料,否则,不予验收接电。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化,必须合乎相关标准,违反标准者立即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500元。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区域装修所用木龙骨、木工板必须刷防火涂料,确保防火安全。
2、油漆工艺施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并在防损部认可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
3、区域装修如需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品时,必须通知商场防损部,工人下班后交给防损部监控人员妥善保管,且集中定点存放。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处理,并处罚款500-1000元。
4、进场搬运铁制材料或成品,需倍加注意,不得损伤已完成的装修面,否则视情节扣除一定数量装修保证金。
5、施工人员离场,必须对现场进行清除,防损部要对其所携物品例行检查,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楼层值班管理人员签字认可方能出场。
6、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规程。
7、施工单位应配有安全员,确实做到防火、防触电、防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交防损部统一管理。
8、各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公司统一的指挥,不经允许不得动用明火,不得乱接临时线路,私接电炉及其它电热设备。违者要从严惩处。
9、厂家上货、调换商品、撤出货柜必须经楼层业务经理或公司领导批示,向执勤防损出具手续方可出入,严禁在地面上拖拉商品、货柜,如人工搬运,必须走员工通道。
四、专柜人员管理
1、上岗
(1)、各新进品牌厂商、商户在正式营业前一天须办理完毕导购员的聘用及上岗手续。
(2)、导购员可以由商户自带或从人事部储备导购员中挑选。
(3)、上岗手续(要求商户及导购员必须同时在场):
(A)、导购员交验两证(学历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B)、经人事部经办人面试合格后填写应聘表。导购员持登记表至所在楼层,楼层主管签字后,返回。
(C)、商户工作人员至财务部交费。厂商(商户)需按聘用人数交纳管理保证金1000元/人(品牌撤场后退还),工装费、培训费、工牌费。
(D)、实习导购员参加每周一、周四安排的应知应会部分培训及考核,每月月底安排服务意识内容培训及考核。
(E)、实习导购员在一月内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健康证。
(F)、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健康证,即可换正式导购员工牌。
2、辞职
(1)、辞职手续
(A)、员工提前30天至人事部领取辞职申请表并填写。
(B)、30天后,经商户、楼层经理、助理签字同意后,至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C)、辞职员工将辞职表、工牌、导购员管理手册一并交回人事部备案、存档。
(2)、未交回工号牌者,处罚10元;未交回《专柜导购员管理手册》者,处罚50元。
3、工装
(1)、工装穿着规定
(A)、导购员上岗须着百惠统一应季工装,工装费用由商户负担,商户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形式由导购员自行负担,但如导购员为商户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应由商户承担工装费用。
(B)、如果商户需要着品牌全国统一形象工装,必须经人事部审批备案后方可着装上岗。
4、劳资纠纷的仲裁规定
为了维护厂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甲方)及其所聘导购员(以下简称乙方)的正当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1)、管理保证金(1000元/人)由甲方交付商场。甲方如收取乙方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必须给乙方
开据有效收据(加盖甲方公章)、严禁打白条。乙方辞职时,若无经济问题或违约(书面)行为,甲方必须在15天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2)、岗前培训费(80元/人)由甲方先行交付商场,乙方为甲方服务已满双方约定的最低工作期限而辞职、或人员调整等甲方的原因辞退乙方及未到约定期限甲方撤场时,岗前培训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服务未满双方约定的最低工作期限,或因违纪等原因被甲方或管理人员辞退时,岗前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3)、在职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无书面约定不得转嫁于乙方。
4)、工装费、工牌费及由商场、楼层组织的培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无书面约定不得转嫁于乙方。
5)、乙方工资、提成由甲方于双方约定日期定时发放;如甲方撤场,则必须于撤场之日起15日之内结清乙方工资。
6)、乙方办理辞职手续时,辞职申请表“商户”一栏必须由甲方亲自签批。楼层主管或助理在确认核实后方可在“楼层主管”一栏签字,人事部则认定其账物及各类手续已移交清楚。如发生纠纷,人事部以甲方和楼层主管、助理签字为准予以责任认定,并追究其责任。
7)、如甲方无故克扣、拖欠乙方服装保证金、工资、提成,经人事部查证后,甲方必须在人事部对其下达催办通知后指定的有效之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商场将从其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代发并处以甲方所欠员工总金额一倍的罚款。
8)、甲乙双方于《商户用工确认书》签字、盖章后,人事部则认定其相约条款有效,纠纷裁定以商户用工确认书为准,如不在上述范围内导致纠纷发生,人事部不予支持
五、货品进出管理
上货管理
1、商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上货,凡合同之外的品牌未经许可,一概不允许上货。
2、商户必须保证所上货品的质量,凡因质量引起的投诉与损失由相关商户负责。
3、商户商品的安全在营业时间由当班导购员负责。
出货管理
凡进入我商场的货品需调出者,必须经商场规定的手续办理。
1、填写《物品出门单》。
2、由所在楼层管理人员签字。
3、由指定出口出场。
4、出场前必须接受商场防损的检查,无问题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