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电法超前物探防治水管理制度_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直流电法超前物探防治水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盂县恒泰常顺煤业有限公司
物探防治水管理制度
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必须遵照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治水等管理规定,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探治结合”的防治水方针,在矿井巷道开拓、掘进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使用直流电法仪物探技术手段。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直流电法超前物探范围规定
1、主要掘进煤巷在掘进期间必须使用直流电法仪物探技术手段进行超前探测。
2、水平及采区大巷,必须对超前的一条巷道进行超前探测。
3、在预测巷道前方存在构造异常或富水异常的情况下,必须进行超前物探。
二、物探前对掘进巷道工作面的要求
1、开掘巷道工作面后140米范围内严禁有积水浮煤,物探通知单下发队组后必须把积水浮煤清理干净。否则,每有一处积水浮煤处罚队组200元。
2、开掘巷道工作面后500米范围材料必须摆放整齐,以利于物探布线。否则,每影响布线一处处罚队组100元。
3、物探前,巷道迎头必须达到成巷标准要求,严禁有空
顶现象。
4、开始物探时,严禁工作面综掘机、皮带等电器设备运行,应停止掘进,队干按排干临时性的任务。否则,不听从物探人员指挥,对跟班队干处罚100元。
5、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要注意保护物探布桩、线,严禁拿、碰、踩、压所布线、桩。否则,造成物探布桩、线及仪器丢失、损坏队组照价赔偿。
6、在物探时,队组队干必须有一人紧盯现场积极配合物探人员物探作业。否则,队干不亲临现场对队长及分管技术员各处罚50元。
三、允许掘进距离的规定
1、进行超前探测的巷道,掘进期间必须执行允许掘进通知单制度。
2、按照《水文地质规程》,结合矿井实际留设防防水煤柱:煤巷留设30 米,岩巷留设20米。
3、对进行物探的巷道,严格以导线点控制允许掘进距离,并要求生产队组到位置后及时通知地测科再次进行超前探测。若队组施工到位不进行汇报处罚队组技术员50元。
四、直流电法物探技术管理规定
1、根据矿井生产计划安排地测科必须及时编制季、月物探作业计划,确定全月物探工作任务。
2、地测科必须每季末编写本季度、本月物探工作总结,经科逐级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3、地测科物探后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及相关科室下发物探成果通知单。物探成果通知单经科长审核报矿总工审批后签发。
4、巷道物探后,经物探成果分析前方有异常区需进行钻机防探水时,地测科必须向有关领导及单位下发停掘通知单、防探水技术设计书,施工队组技术员编制防探水安全技术措施。
5、当队组掘进对巷道物探段揭露后,地测科派专人及时到现场观测分析物探情况,并填写验证结果报矿总工。
6、地测科物探资料必须建立专门台帐,并有目录和编号。
五、直流电法仪防探水管理制度
1、机电科全面负责注浆机、钻机、钻杆、钻头等防探水设备的保养、完善和存放管理工作。
2、调度室全面负责防探水设备的运输协调工作。
3、地测科全面负责防探水期间技术业务把关工作。
4、安全科、技术科全面负责防探水安全技术把关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5、施工队组在防探水前必须按设计安设空口管,严格执行防探水安全技术措施。
六、奖罚制度
1、直流电法仪超前探测使用钻机防探水期间地测科必须
排出跟班表组织进行跟班,跟班一次奖励50元,一次不跟班处罚100元。
2、直流电法仪超前探测每月坚持定期按计划开展,探测成果准确率在50%以上,对地测科每月奖励1000元。
3、地测科不按规定使用直流电法仪超前探测,对地测科一次处罚200元,对物探责任人处罚50元。
盂县恒泰常顺煤业有限公司
“三对口”物探管理
物探“三对口”指的是井下现场物探动态施工牌板、施工队物探进度台帐记录表、调度室物探进度台帐记录表三处的数据相一致。
地测科物探人员现场采集完成后,必须在现场作出明确的要求,并在物探现场动态管理牌板中“本次物探情况现场简述”、“本次物探控制范围”栏中写明意见;每次探测后24小时内将物探成果形成《物探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相关矿领导、科室和施工队,施工队严格根据 《物探通知书》填写并控制距离。施工队值班队干根据物探进度台帐记录表的情况在排班时按物探通知书要求交代施工探眼方式并做好记录。当班施工完毕,由施工现场跟班队干或正、副班长收集当班掘进度,填写“现场物探施工动态牌板”,并分别向矿调度室和队地面值班队干汇报。矿调度室和队值班队干分别作好台帐记录。每班施工前,施工队现场负责人核实剩余物探进尺,并向值班队干汇报,然后根据物探通知书要求施工探眼,并填写物探现场动态管理牌板。值班队干根据每班施工前所收物探进尺与台帐对比,有出入时应进一步核实,查找收尺错误原因,及时改正。实行物探的掘进碛头,矿调度室要每班收集和掌握动态变化。施工队在上次物探进尺余尺10米左右通知地测科,地测科物探组接到通知后在上次物探的控制范围内及时到碛头进行第二轮物探。
该办法还对不规范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掘进碛头实际进度与物探管理牌板不符,对牌板填写人罚款50元。发现实际进度超出物探控制范围或处于物探圈定异常区范围内时继续减少探眼的,按严重“三违”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值班队干在排班时没有根据物探通知书要求安排探眼施工或在排班记录上没有体现的,处罚排班队干50元。“三对口”数据不一致,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接到通知后地测科未及到碛头进行物探,处罚地测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