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_学生会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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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优秀干部”评选:
评选范围:校学生会全体干部
评选方式:校学生会组织部对所有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后提出候
选名单、考核记录、人事档案,呈报主席团筛选。条件:
1、期内应有明确的工作目标,端正的工作态度。学生会
各部门部长在每学期初主动拟定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写一份工作总结,交由校秘书部进行审核
2、按要求定期把阶段性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还有
活动材料、部门工作材料交到校秘书部处。各部门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写好总结,并在指定时间内交到秘书部处。(任期内未及时交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
3、要有组织性,纪律性,并依时参加各种工作会议。(无
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两次记为一次缺席)一次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
4、学校的下达的任务应及时完成。
5、所在宿舍内务要符合《金陵科技学院宿舍管理条例》的要求。(在日常纪检中,干部所在宿舍被批评累计三次,或个人被记名批评累计两次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
6、学生干部应尽职尽责。(如出现工作不负责到位、失
职或因工作不公正引起学生群体情绪失控等不安定因素,或有损学院声誉,不能完成任期内的目标和各级领导下达的任务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
7、学生会干部应以身作则,模范带头,遵守校规、校纪
(如受校批评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
8、候选成员部门工作成效显著,能得到大家肯定。
9、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现象。
(二)“优秀干事”评选:
评选范围:校学生会全体干事
评选方式:校学生会组织部对所有干事进行定期考核后提出候
选名单、考核记录、人事档案,呈报主席团筛选。
条件:
1、候选成员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2、要有组织性,纪律性,并 依时参加院各种工作会
议。(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两次记为一次缺席)三
次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
3、所在宿舍内务要符合《金陵科技学院宿舍管理条例》的要求。(在日常纪检中,干部所在宿舍被批评累计
三次,或个人被记名批评累计两次者,取消个人评优
资格)
4、候选成员工作成绩优越,能得到大家肯定。(如出现
工作不负责到位、失职或因工作不公正引起学生群体
情绪失控等不安定因素,或有损学院声誉,不能完成任期内的目标和各级领导下达的任务者取消个人评
优资格)
5、候选成员综合素质优秀,为部门、学生会集体作出显
著贡献。(如受校批评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个人评
优资格)
6、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现象。
奖励办法:
1、在校学生会例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并通过海报、文件、网络等形式向全校公布。
2、在校年度学生会先进个人及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曾获学生会优秀部门称号的部门成员。
(三)干事“每月之星”评选
第一条、各级学生会一般干事的评分由各部部长负责和指导,并且正副部商议得出,根据每月工作表现情况,评定出每个成员的成绩并汇总到组织部。
第二条、各部一般干事应认真填写每月工作日志,以此为评选月之星的依据
第三条、组织部对各部部门会议进行考勤,每个干事的会议出勤情况应汇总到考勤表中。
第四条、各部门干事得分第一名为该部本月月之星,次月在学校公告栏、学生会网站、校学生会校内帐户上登录公布月之星名单,并且及时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审议签过字后公布。
第五条、部长对部门干事考评内容包括自身优缺点、过去的成绩和发展潜能,及在学生会、学生分会中的工作状态,组织参加活动中的具体行为等进行累计、评价等。
(四)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评选
第一条、评选办法及指标
(1)“优秀青年志愿者”每学年评选一次,由校学生会志工部统一组织评选。
(2)评选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并按照实事求是的态度。
(3)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具体名额由团委根据年度工作总体情况,在进行评优工作时予以研究、明确。
第二条、评选条件
(1)优秀志愿者须为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注册志愿者。
(2)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坚持参加服务活动在半年以上,参加服务次数及服务累计时间在志愿者总人数中位居前列。
(3)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组织纪律观念,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
职工作,志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
(4)积极主动热情,在服务中受到好评,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无违法违纪记录。
(5)积极为志愿者活动出谋划策,在学习、活动等方面起表率作用,在志愿者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第三条、奖励办法
(1)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每年召开全校性的表彰大会,分别授予优秀志愿者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证书由负责评定工作的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各院分会统一制作;
(2)获奖者名单及时报上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备案。
二惩罚制度:
1、根据所犯错误程度,主席团对所犯人员采取警告、记过、停职察看,严重者经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决议后给
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2、多次违反校学生会制度者,将在校学生会例会上受到公开批评,酌情给予相关处分;
3、由于个人原因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者,将在校学生会例会上进行公开自我检讨并接受记过处分;
4、过于缺乏上进心、责任心、工作消极懒散者,所犯错误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5、所有处分都将以文件、海报或网络等形式向全校公示。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会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