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镇务实管用制度_务实管用的措施清单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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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镇基层组织建设年务实管用制度

—— “村官+第一书记、组团帮扶”制度

刘浩镇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年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第一书记”选派驻村帮扶工作,大力推行“村官+第一书记、组团帮扶”新机制,纵向推动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联动,横向联合帮包部门互动,抱团帮扶薄弱村,确保村级班子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富民增收、民主民生、社会稳定等五个新突破。

一、建立“一室一本”工作抓手,在行动协调上统一“大步调”。

1.设立“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工作室。为加强“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交流经验,便于集中活动,开展工作,在镇政府专门设立了一间办公室,室内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专项橱柜,摆放各村帮扶规划方案,驻村工作日记、考勤本、上级各项文件等。

2.制定工作日志。主要包括2012年帮扶计划,所有薄弱村需要帮扶的共性问题,明确各阶段活动主题、开展时间、具体任务等,并提交选派驻村干部派出单位讨论、研究、拍板确定联动方案,联合部门采取“共治”与“分治”相结合。开展“三看三比”活动,即看村容村貌变化、看项目发展多少、看社会稳定情况,比班子素质、比群众增收、比集体经济,激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积极性。

二、建立“一团一组”联动组织,在工作方式上形成“大联合”。

1.建立服务团队。为了使帮扶工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市选派干部的资源、技术优势,建立了“第一书记”专家服务队,由市选派的3名“第一书记”、镇分派的“驻村干部”和8名大学生村官组成,制作驻村干部联系卡,印制选派干部技能专长、派出单位、任职村等,方便全镇群众联系帮扶。服务团队接到群众联系信息后,发动所在单位人员,发挥部门职能,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同时,将所有信息汇总到“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活动室,活动室传递给其他相关帮包部门,让其他帮包部门给予协助解决。

2.成立帮扶组。为提升村班子素质,理出一条富民强村之路,专门成立了选派“第一书记”帮扶组。在村班子建设上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党建与扶贫的关系、“输血”与“造血”的关系。建立“农民大讲堂”,通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引导和帮助他们掌握1-2门实用技术。组建招商引资小分队,设立“第一书记”争取项目资金奖,引导大家为村多谋项目、多联系招商引资。组建专家会诊组,会诊村级发展共性问题,出思路,给与解决。三是实施扶弱救助。对致富无能力的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

三、推行特色服务,在资源优势上实现“大分享”。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挥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和大学生村官作用,打特色牌,做好联动文章。一是发挥部门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特色帮扶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和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沟通,邀请种养殖专家不定期到田间地头开展科技支农活动,加强群众科技种养殖知识。二是发挥部门资源优势,开展计生服务暖万家,提高村民幸福指数。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利用镇卫生院现有医疗资源、医疗服务小组,到各村为群众进行免费量血压、查血常规、做心电图等,并按村分类建立健康查体档案。三是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支农助农小额放贷,农技知识进村入户,实现富农增收。第一书记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邀请金融机构进村入户,现场提供资金授信服务,为全镇种养殖农户、个体工商户、村办企业,解决发展资金短缺问题,普及农村金融知识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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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镇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务实管用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刘浩镇党委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重大决策:全镇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财务公开、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党委政府的预算和决算;重大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重要干部任免奖惩: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的任免、重大项目负责人的任免、以及向上级推荐干部的事项;镇村后备干部的选拔、使用;公务员、事业人员岗位的调整;镇村机关干部的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全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项目;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执行“三重一大”的基本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党委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都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部门工作与党委政府整体工作的关系、关心下属与对上一级负责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利正确行使。

决策程序:会前准备。需要提交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根据事项的内容和性质,由镇党委会或行政干部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在会议召开前,一般由分管领导组织调研,提出初步设想。并将召开会议时间、议题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会议讨论。讨论时充分发扬民主,每位班子成员都要围绕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发表自己的意见,阐明观点。会议表决。经过充分讨论后,根据讨论事项的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讨论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讨论,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决策形式:上述“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由镇党委会或行政干部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决策。其中涉及需要由党员大会或机关干部会议讨论决定的,经镇党委会或行政干部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员大会或机关干部会通过。

结果公开:凡集体决策通过的事项,一般在党务公开栏或镇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未按规定集体决策、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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