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优秀]_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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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卫生院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建设标准化、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简称“三化”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管理形式,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乡镇卫生院“三化”建设为目标,通过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创建服务环境舒适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信息网络化,明确乡镇卫生院任务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是乡镇卫生院所在任务。
三、加强各项工作制度的管理
(一)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2. 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
人,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二)会议、学习制度
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并要结合实际,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三)、设备管理制度
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全体医务人员均需要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
1.为严格考勤,医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2.有事必须向院领导请假,准假后交接好工作方可离开单位。3.有事请假3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4 .对违犯医院考勤制度,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和日平均工资。
(五)、药房工作制度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4.不能私自收费,更不能欠费或不交费取药。5.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6.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六)、奖惩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2.职工必须服从院领导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项任务。3.职工必须完成考勤天数,旷勤1天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天以上扣三个月岗位津贴,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贴,10天以上报县卫生局处理。
4.对没有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罚,并视具体情况扣除一定的津贴。
5.对因打架、赌博等行为触犯法律者,拘留期间按旷工计算,并在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也不得调整工资。
6.在值班期间,因脱岗造成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并扣除一季度的津贴。
7.全年认真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业务按额完成部分的2%奖励,评选为优秀工
作者可优先晋升职称。(七)、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
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八)、出院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生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5.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6.对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要加以说服劝阻,由病员和家属出具手续,并在病历中记录清楚,告
知病人家属预后。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九)、出诊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医院安排院内工作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2.遇到出诊病人,医务人员不得推诿,要做好随时出诊的准备。3.出诊前须带齐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4.出诊可按路程远近收取适当的出诊费用。5.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须病人随叫随到,不得措故推诿。
(十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院领导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5.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十、护理工作制度
1.病房由护士全面负责管理,其他医生积极协助。2.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舒适安全,注意通风保暖,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并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新入院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处置或按医嘱执行。
4.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房的物品与设备,要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如有遗失,须及时查找原因,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备药中查、备药前查、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6.护士随时观察病人情况,随叫随到,对病人要热情。及时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7.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并定期征求病人意见,改进病房工作和相关服务。8.病人出院后,及时整理病房,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为传染病人,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十七、治疗室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门诊病人的注射和各种处置工作,复杂伤口须在外科医生有指导下进行。
2.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要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做好开诊前的准备,消毒好各种器械,备齐各种用品。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凡注射(处置)应按处置单医嘱进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严格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如发生注射药物间反应或意外情况,立即报告院长,并及时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心、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6.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剧毒药品与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各类器械用具要定期消毒或更换,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时间要符合要求,每周大消毒一次。
8.消毒和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或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须重新消毒或灭菌。
9.治疗室要储备一定的抢救药品,以及时抢救使用。
十九、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上报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2.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疫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命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4.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
5.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6.列入被消灭、消除或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新生生儿破伤风、麻疹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按卫生部的特殊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
二十三、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2.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开支。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3.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4.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5.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6.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7.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二
十四、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及时掌握本乡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基本资料,及时反应情况,向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工作。
2.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3.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安排部署工作。4.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或妇保医生。
5.要及时深入村级相关卫生组织检查指导工作。6.积极宣传妇幼保健有关方针政策、普及妇幼保健知识。二
十五、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每天至少清扫1次,不得有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酗酒和随地吐痰。
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病人要爱护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高水平物品要照价赔偿。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5.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诊疗。
创建评比方法
实行绩效工资制,内部考核公平,公正,完善“示范乡镇卫生院”的创建采取申报制,各县当年按照乡镇卫生院总数的30%比例组织申报一次。各乡镇卫生院可对照评比条件和“评估标准”组织创建活动,自查达标后向县或区卫生局申请考核;县或区卫生局对各申请单位统一组织考核后,将达到评估标准的,向市卫生局推荐并提出书面评估申请;市卫生局接到申请后,先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依据“合肥市示范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试行)”组织现场评审;评审合格的乡镇卫生院,需在当地乡镇卫生院和市、县卫生局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局予以命名表彰并给予奖励。
五、几点要求
1、创建“示范乡镇卫生院”是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的基础工程。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指导,积极组织创建活动。
2、各乡镇卫生院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出发,按照创建要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病人为中心,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及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水平。
3、各级在组织“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中,要确保创建质量,既要注重硬件建设,更要注重内涵建设。我市将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农村卫生院发展上新台阶。
我乡即将联网,我乡医院需购置一台电脑,建立相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