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_团总支学生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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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全体学生干部必须遵守《药学院学生章程》以及团总支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二、主席团、各部部长及成员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详见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团总支学生会的干部管理制度实行量化考核,奖励工作积极者,淘汰玩忽职守者。
四、各部门应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准时参加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例会。
第二章考核办法
一、具体形式
(一).组织建立学生干部考核委员会,由团总支副书记担任委员长,组织部负责各项事务,团总支书记及主席团监督委员会的考评工作。以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能力和规范学生干部的日常工作为根本宗旨,开展有效的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工作。
(二).考核实行加减分制,即有成绩者则加分,有失误或错误者则减分的原则。采用“基准分+奖惩分=实际得分”的形式,计算每位学生干部的最后得分。考核分数分为优(80分以上),良(70-80分),中(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三).考核实行两周统计一次,一月一公示制度。学期结束时,以每月实际得分的平均分对学生干部的工作进行总评。
二、考核细则
(一).对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的考核:
各学生干部要结合所在部门的职责,积极地、富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能完成任务并达到学院要求者,得基准分80分。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干部须按时参加例会以及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部长请假须经团总支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批准,部员请假可直接由部长批准禁止由他人代假,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请示,)。会议考勤由组织部严格执行,规则如下:
(1)无故缺席者-3分/次,三次后自动退出
(2)迟到者-2分/次,其部长-1分/次
(3)公事请假(如其他社团活动,参加比赛等)不扣分,私事请假者-1分/次,其部长-0.5分/次,请假超过三次留下查看两周.2.学生干部须按时参加晚值班,如遇事情不能参加者必须与他人换班,保证当晚值班人数与统一安排的人数一致。由组织部和纪检部负责每天检查值班情况,主席团的人不定期到值班室查看
(1)钥匙保管者迟到按-2分/次,其他人-1分/次;
(2)无故缺席者按-3分/次;
(3)值班结束之后,钥匙保管者没有锁好门、窗户等按-3分/次;
(4)有遗失钥匙者,当事人按-5分/次
3.对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不关心、不配合,分配到的工作任务逃避、敷衍了事,爱找借口或因工作不力而影响活动效果者按-10分/次
4.对有损院团总支学生会形象,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良好者按-3分/次;情节较重但认错态度较好者-5分/次;情节恶劣且无认错意识者-10分/次,并另行处分。
5.各部门开展活动之前,须向有关老师提交一份工作计划书,并得到有关领导老师的批准。否则,该部门相关负责人-2分/次。重大活动未向上级请示,擅自做主或事后请示,造成不良影响者-5分/次。开展活动之后,相关负责人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对于不交者按-3分/次,迟交者-1分/次。
6.在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中,由活动组织者推荐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2分/次;由学生会主席团推荐的组织者+5分/次;在活动中宣传了药学院形象并被校级组织表彰者+10分/次。
7.对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提出成文的建设性意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意见付诸实施、效果较好者,按+3分/次。
8.以药学院名义参加团体活动获得校级表彰者,按+5分/次;获得省级表彰者,+10分/次。
(二).对学生干部自身素质的考核:
年终考试没有补考现象,且在所在班级能起到学习上的带头作用。对于有补考现象者-2分/科,对于获得学校奖学金者+2分/次,获得“安捷伦”或“求是”奖学金者+3分/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4分/次,获得“国家奖学金”者+5分/次。注:在每个学期的第三个月份加上该项分数,不可累加(每个学期只能加一次,对于获得多项奖学金的同学只能加一项)。
(三).对学生干部品行素质的考核:
1.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
受院级通报批评者-3分/次,表扬者+3分/次。受校级通报批评者-5分/次,表扬者者+5分/次;受到校风纠察队通报者:上课不认真者-1分/次,迟到者-2分/次扣分,无故旷课者-3分/次;受到宿管队通报者:寝室内务不整者(即使不是本人,照扣不误)-1分/次;使用大功率电器者-3分/次。
2.带动宿舍其他成员,构建良好的寝室文化,争创“文明寝室”。所在寝室获得“文明寝室”者+1分/次,所在寝室受到批评者-1分/次。
附 则
一、本考核制度是从各学生干部的办事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个人素质三个方面出发,全面考核学生干部的基本情况。本考核制度对学生干部工作做出的评价将作为学生干部评优评先以及综合测评加分的主要依据。
二、每周例会开始之前,由组织部负责点名,点名之后未到者按迟到处理(请假除外),无故缺席者按旷会处理。
三、学生办公室晚值班负责人须提前10分钟到达办公室开门,值班人员须爱护、保护好办公室财务。
四、对于考核有异议者,三天内向学生干部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可复查考核记录。
五、所有学生干部奖惩情况由学生干部考核委员会反馈到院团总支学生会。
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