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yi_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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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也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重要途径,为保证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特提出以下规定。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教代会具有审核讨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的权利。适用范围主要指听取校长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建设项目、改革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教代会对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聘用制、超课时津贴、教职工奖惩办法、绩效工资发放细则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改革方案,进行审议并通过,然后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教职工福利事项、公益金等,由教代会审议决定,具体实施和管理仍由学校组织运作。
(四)评议监督权:适用范围包括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表扬、批评、奖励和任免的建议;参与教育部门组织的民主推荐学校行政人员活动。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次和召开时间、参加人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原则上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一致。各基层工会应明确规定该单位教代会代表任期时间(如三年或五年),杜绝换届的随意性。
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大会进行选举或表决,必须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应自始至终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作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起草、筹备方案,报请学校党支部研究审批,审批后,工会发出关于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的通知,同时作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成立筹备委员会。工会主席任筹备委员会主任,规模大的可下设组织组、宣传组、提案组、文件组、会务组。
(三)组织教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四)收集整理提案。与学校党政协商,确定大会中心议题。
(五)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其主要任务:①工会主席报告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议题及筹备情况。②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③确定大会议题和议程。④组织代表对大会文件及重要议题进行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单位负责人。⑤决定大会事项。
五、教职工代表的选举
做好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教代会筹备工作的重要一环,是正式召开教代会的重要前提,具体做法如下。
(一)拟定代表名额:教职工百人以下的学校可按30%左右比例确定,名额确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各选举小组。校党、政、工领导中的代表名额,可以放到小组选举。在代表总额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60%,青年教职工、女职工应有一定比例。
(二)代表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应具有以下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关心学校和教育的发展,积极发表意见,讨论问题,参加表决。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及职责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一般由工会提出初步名单(按规模大小,以9—17人为宜),主席团成员中,一线教师和职工代表应超过50%,经代表团联席会议民主协商,报党支部同意,大会预备会选举通过。主要职责是:①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②听取、综合各代表组、专门工作小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③讨论、审议大会议案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④主持选举。⑤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程序
(会前执行主席核实大会代表人数,向大会报告法定代表人数)
(一)宣布大会开幕,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二)上级领导或有关方面致辞;
(三)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
(四)副校长作分管工作报告;
(五)提交大会审议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六)工会作教代会工作汇报;
(七)提案工作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中途可安排一定时间让教职工代表讨论)
(八)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九)教职工代表发言;
(十)学校领导讲话;
(十一)宣布大会闭幕。
以上教代会会议程序供参考,各校可以视具体情况作适当增减。
八、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与研究。
(二)咨询和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采用“座谈会”、“恳谈会”、“咨询会”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代表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和学校普遍关心的问题,直接进行沟通。
(三)代表检查和视察制度。组织代表或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代会决议的贯彻及提案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视察。
(四)民主管理接待日制度。规定每月的哪一天或哪几天为民主管理接待日,由学校工会或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接待教职工代表和教职工来访。
(五)教代会报告制度。在召开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后两周,向上一级工会填报召开教代会报告表,教代会决议报告表。
(六)提案评选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提案专门工作小组对一届或每次教代会的提案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提案给予奖励。
(七)代表培训制度。对换届新选出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八)代表述职制度。每次教代会上可安排1-2名代表就履行教代会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九)立卷归档制度。教代会的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九、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设置
根据教代会职权和各校实际情况设置,常设工作小组一般有:规章制度小组、生活福利小组、评议监督小组、技能竞赛小组、教学管理与改革参与小组。各小组组 3 长应由熟悉业务、有专长、有经验、有组织协调能力的教职工代表担任。
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校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各单位应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单位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资料收集管理。主要监督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公开后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公开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及时公开、注重实效。
(二)分类公开、分层分开。
(三)坚持“五个利于”:即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利于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建设;有利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加强;有利于解决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有利于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内容
1、学校发展规划、概况、办学成果;
2、学校收费项目、标准;
3、评选各级各类优秀学生条件、结果;
4、学校科研项目、课题;
5、教师职业道德规定;
6、伙食团每周菜谱、购食品价额、数量。
(二)对内公开内容
1、重大改革方案;
2、财务预、决算,经费使用情况;
3、分配制度方案、办法;
4、岗位设置、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绩效奖发放细则;
5、评选各级各类优秀人员政策、条件、名额、结果;
6、教职工职称评定,晋级条件、名额、结果;
7、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8、派出学习进修名额、条件;
9、民主评议干部办法、程序、结果;
10、设备设施购置;
11、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根据公开内容而定,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
(一)专题通报会制度:通过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专题通报(50人以下的单位召开全体职工大会);
(二)行政接待日,每月确定一天为行政接待日,确定专人接待教职工或学生、家长来访。
(三)校务公开栏:分别设置对内对外公示栏,公示栏应与校园文化建设同步,做到固定、美观、耐用。对内公示内容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对外公示内容每年更换不少于2次;
(四)校园闭路电视或校园网;通过校园闭路电视或校园网及时向师生员工公开学校重大事项、最新消息。
(五)校务公开简报(自定);
(六)校刊(自定);
(七)校长信箱。校长信箱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确定专人及时收集、整理。
五、公开程序
(一)调查研究,确定内容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要按各自职责,深入到广大师生、家长以及社会各层面人员中,调查了解他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列出准备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公开的内容和方式。
(二)严格审核,及时公开
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要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公开方式适当。公开内容经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及时公开。
(三)及时反馈,认真整改
每次公开后,监督小组都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教职工以及学生和家长提出的疑问、要求,要及时反馈,出现问题要请学校领导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并予以回复。
(四)整理材料,归档备查
校务公开的每一次材料都要进行认真整理,材料应规范,并分类归档备查。
六、校务公开奖惩制度教育工会根据各学校各单位校务公开情况,向教育局党组汇报,提出以下奖惩建议。
1、对校务公开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对校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学校或单位,追究行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3、对校务公开过程中教职工意见大而不整改的学校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并追究其责任。
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是教代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途径之一,也是教职工有组织地对行政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议,考核和监督的一种制度,现将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民主评议的范围
各学校、单位中层以上在职在岗干部(包括正副校长、正副主任和工会主席)。
二、民主评议内容
以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评议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三、民主评议的基本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准备:成立民主评议工作小组(由工会负责评议工作具体事宜),制定评议方案,对教职工代表和被评议干部进行动员。
(二)被评议干部述职:被评议干部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联系个人实际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参加教职工大会人数不低于80%,规模大的学校可以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述职。
(三)民主测评:组织本单位不少于85%的教职工,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测评,由民主评议工作小组统计测评结果。
(四)民主评议:组织不少于80%的教代会代表,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背靠背、心连心”的评议,教育局下派对口科室到各基层单位听取民主评议。
(五)整理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将代表意见进行整理,形成书面意见报本单位党组织,并指定专人与被评议对象交换意见。
(六)结果公示:评议工作结束后,应将评议结果和教职工无记名测评情况如实向广大教职工公示,公示期内,教职工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本单位党组织或教育局、教育工会投诉。
四、民主评议原则
1、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讲实话,正确、全面看待干部的成绩和缺点;坚持“一分为二”,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问题;坚持看主流、看大节;
3、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原则;
4、坚持及时反馈和落实整改原则。
通过评议,达到既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又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增强干部与群众关系的和谐度,增强学校向心力、凝聚力。
五、评议后整改
1、学校被评议行政领导针对评议意见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和办法交民主评议小组;
2、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行政班子整改情况应主动接受民主评议小组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六、干部民主评议结果运用
公示结束后,各工会将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工会主席的述职报告及“民主评议考核干部情况表”上交教育局党委办,党委办统计后撰写书面报告上交教育局党组,作为年终评定行政和校长职级以及选拔聘用干部的主要依据。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工会财务管理任务
依照工会性质和职能的要求,依法最大限度地筹集工会资金和财产,科学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独立管理原则:按照《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教育工会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二)严格预、决算原则:每年年初教育工会编报本工会预算草案,并向教育局党组、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经工会委员会审查后,报上级工会审批备案,按照预算方案执行,接受监督,每年年末应编制年度决算草案,做到收支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决算草案审批程序与预算审批程序相同。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预算管理原则,造成损失浪费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为教职工服务原则:尽可能把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群众方面,让职工满意。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
(四)遵纪守法原则:为了保证依法治会,依法办事,工会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财经纪律、反腐倡廉。
(五)即时结办原则:工会每次活动经费支出应做到即时结办,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结办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六)票据报销原则:票据签字应有经办人、现场证明人,经工会主席签批、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报销。
(七)物品采购原则:凡采购大宗物品须成立5人采购小组(教育工会至少有2人,教育局其他科室3人),通过比价或招标转帐支付。
(八)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做到精打细算,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杜绝铺张浪费。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根据工会任务和活动内容以及相关政策,确定以下开支范围。
(一)会员活动:用会员交纳的会费,组织会员参观、联欢等集体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
(二)职工活动:开展教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
(三)工会业务: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
(四)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体、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必须的补助支出。
(五)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
(一)认真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如数收缴工会资金。切实贯彻工会财务规定、制度和财经纪律,使工会各项财务收支和财产的购置、保管与使用,合法合理、做到手续完整、凭证齐备、账目清楚、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二)学区工会经费
学区工会活动经费由教育工会下拨到学区组,由学区组长、副组长安排学区工会活动支出。学区工会活动应先报计划、活动方案,开支应立足于学区职工大型活动,计划需经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批后执行,开支情况应向学区成员单位通报,年末接受教育工会经审委审计。
(三)学校工会经费
教职工缴纳的会费和下拨的工会经费,由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由工会主席安排教职工活动支出,由学校法人签字列支。
五、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
(一)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工会经费预、决算草案,须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通过;坚持一年一次的审计制度。
(二)加强工会委员会对工会财务的管理和领导,年初向工会委员通报经费预 8 算情况,年末通报经费使用情况。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制度
合理化建议活动是教职工作为学校(单位)主人翁参加学校管理,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一项创造性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会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为保证合理化建议活动成为一项经常性、规范化的工作,特制定合理化建议活动制度。
一、成立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机构。由行政、工会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或单位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小组。
二、成立合理化建议活动评审委员会,由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名优骨干教师、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
三、建立健全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程序
(一)做好建议的征集、登记。
(二)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例会,研究分析教职工的建议,进行筛选、评审。
(三)及时采纳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有利于学校管理的合理意见,对已采纳的建议,工会应协助行政督促负责部门实施、推广。
(四)对教职工合理化建议在教育教学以及学校管理中卓有成效的,应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各校自定)。
(五)工会负责成果资料的汇总、归档和保管。
工会组织建设制度
一、基层工会组织机构设置
(一)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
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基层委员会。25人以下,设主席或组织委员1人,主持工会工作;200人以下,设委员3—7人;201—1000人,设委员7—15人。我市中小学原则上设委员3——7人(工会主席1人、经费审查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
(二)建立工会小组
规模在30人及以上学校,应按工作单位划分,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培训工会小组长,交流总结小组经验。
(三)建立和完善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制度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教育工会批准。会员代表人数比例不少于会员的30%。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条件、名额及选举办法按《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执行。
二、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产生及任期
(一)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教育工会,由教育工会批准。
(二)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时间
学校或单位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或5年,任期满后应按时换届,换届选举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按《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教职工与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教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一次群众文娱活动和群众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四、基层工会会员工作
(一)入会条件:凡在本校、本单位工作,无论编内编外,都有入会的权利(包括依法签订合同的临时工)
(二)入会程序:职工入会,经本人自愿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学校或单位工会委员会批准,上报教育工会,由教育工会上彭州市总工会,市总工会颁发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义务以及会员相关规定按《工会章程》第三条、第四条及其他条款执行。
(四)会员登记和教育工作
1、会员登记工作:入会的教职工应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经批准加入工会的教职工的入会申请表、会员登记表应作为会员档案,由学校或单位工会保管,各学校、单位要建立会员电子档案。
会员工作调动,其会员组织关系随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由学校或单位工会组织办理。
2、会员教育工作
一是按《工会法》、《工会章程》加强对会员进行工会性质、地位、作用的教育以及新时期工会职能、方针、任务的教育,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
二是结合当前形势,加强对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目标管理考核与表彰制度
一、程序
年初将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下达给各基层工会,半年各基层工会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教育工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年末组织考核评估小组对各基层工会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二、内容
主要工作目标为:
1、工会教代会制度及执行;
2、校务公开;
3、“创争”活动;
4、为教职工做实事,如互助保险工作、困难职工建档送温暖工作;
5、“建家”活动;
6、各种活动开展(三八节、重阳节对女职工、老年职工的关心;校内职工文体活动开展等)。
三、方式
自查与抽查结合,学区交叉检查与教育工会检查结合;过程性单项检查与终结性综合评估结合。
四、表彰奖励
对当年工会工作突出的学校或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教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制度
一、教育工会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教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细则另定)
二、各学校根据实际建立教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制度
(一)建立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二)制定竞赛方案,方案应明确竞赛目标、竞赛形式、竞赛内容、竞赛时间及表彰奖励方法。
竞赛形式:单项竞赛与综合竞赛相结合;个体竞赛与小组竞赛相结合,做到实用、易操作,具有吸引力。
竞赛内容:抓住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或当年中心工作,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提高育人水平,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注意先进性、效益性、针对性、可行性。
(三)竞赛总结和表彰奖励
竞赛领导小组作好竞赛总结,并对优胜个人或优胜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工会负责对竞赛中产生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进行提炼、宣传和推广。
困难职工建档与送温暖制度
建立困难职工长效帮困救助机制,推进全市教育系统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大”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精神,根据上级工会要求,特建立“困难职工建档与送温暖制度”。
一、摸底建档范围
1、职工人均月收入低于295元,即:家庭人均年收入3540元的;
2、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扣除“三险”个人缴费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低于295元;
3、困难职工(月收入低于295元)子女当年上大学的;
4、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
二、摸底建档内容工会组织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档案具体内容见“彭州市教育系统困难职工档案建档表”。
三、建档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学校(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申请表》。
2、教职工所在学校(单位)工会调查审核,对符合条件加盖公章,的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出具残疾、重大疾病以及灾害等证明材料,报教育工会。教育工会调查核实后再上报市总工会,市总工会调查核实确认。
四、建立困难职工救助机制
1、就业救助:帮助确认的困难职工子女或配偶再就业。
2、医疗救助:进一步办好职工互助保险,协助行政继续完善医疗补充保险。
3、生活救助:继续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和扩大工会送温暖基金。
4、坚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因患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致贫的职工给予救助,将温暖送到最需要关怀的困难职工家中。
彭州市三界镇小学
教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开放对象:全体教职工
一、开放时间:星期一、二、三、四、五,每天:12:30—14:00,16:00—17:20
二、进入活动室活动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三、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将易燃易爆和有害等化学物品带入室内。
四、禁止赌博和搞其它不健康或违法的娱乐活动。
五、注意保护室内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饮料瓶等废弃物;禁止宠物入内。
六、自觉爱护活动器材和各项设施。活动室内各种活动物品用后请放回原 13 处。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物品带出室外。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七、节约用水用电。活动结束后,要随时关闭各种电源、门窗等。
八、活动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活动室的管理与服务、清洁卫生、案例保卫等工作,并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