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评优评先”制度_学校评优评先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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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评优评先”制度

一、评选先进团支部的条件

1.工作有计划,班子健全,团结协作,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2.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团员整体素质较高,团支部凝聚力较强。

3.组织生活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内容充实丰富,记录详细,组织生活每月不少于两次。

4.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补考人数低于班级人数的10%。

5.团员发展工作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培养,协调发展。”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时,支部能把好质量关。

6.支部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活动,支部团员积极支持和参加校团委、系分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7.团员的组织观念性强,无违纪现象,团员主动交纳团费,按时注册。

二、评选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1.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团干,热爱本职工作,有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及团委中心工作。

2.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3.工作勤奋踏实,有创新精神,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团组织工作,并卓有成效。

4.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5.勤奋学习,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三、评选优秀团员的条件

1.必须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活动,思想政治素质好,在团员青年中确能起表率作用。

2.在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表现突出。

3.作风正派,助人为乐,深受广大同学信赖。

4.热爱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先进团支部

由各团支部向团委申报,团委再召开各团支部书记会议,在已申报的团支部中按名额评出较为优秀的支部,报校团委会审批并报校党委。

2.评选优秀团员和团干

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时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方式,由团支部先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然后召开团支部大会(候选人应符合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条件)进行选举,根据团员大会大多数人的意见,经支部委员讨论后确定名单,报校团委审批,并将评选结果报校党委。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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