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学生学生公寓自管会考核制度_学生公寓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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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学院学生公寓自管会考核章程及评优制度(试行)
为加强院自管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增强院自管会学生干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院自管会成员的整体素质,特此制定宿迁学院学生公寓自管会考核章程及评优制度。
一、思想品德考评
(一)基础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纪校规及院各项规章,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关心国内外大事,积极参加院,校及社会活动,杜绝个人英雄主义,发扬吃苦耐劳互助互爱的精神,满足以上条件均可得满分。
(二)加分项:
1.在公共场合有优良行为(如拾金不昧等)并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者,视影响程度加3—8分;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学院表彰者分别加3—5分;
3.勇于对自管会成员的违纪或不良行为进行举报,经核实无误,揭发者每人每次加3分; 4.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分别加3,5,8,10分; 5.所在寝室被评为院、系文明宿舍的分别加5、3分;
6.参加公益活动(宣传环保知识、走访福利院等)组织者加6分,积极参加者加3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减分(清退或劝退)项:
1.所在寝室在院级宿舍检查中不合格者每次扣5分,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作劝退处理; 2.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者每次扣10分。
二、学业成绩考评
(一)基础分:
基础分为100×(1- 专业名次/专业总人数)(以上一个学期的学分成绩乘积排名为准)。
(二)加分项:
1.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者加3、5分; 2.通过英语四、六级者加5、8分; 3.获得院级三好学生者加10分;
4.获一、二、三等奖学金者加10、8、5分;
5.学生个人参加院、系科研活动获奖者加3—8分。省级及以上获奖加8—15分。
(三)减分(清退或劝退)项:
1.有一门次不及格者扣10分, 若两门(含两门)以上不及格,作劝退处理; 2.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者每节次扣8分
三、日常工作考评 例会考核
(一)会议要求:
1.接到会议通知应及时回复; 2.提前5分钟达到会议现场; 3.会议中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 4.会后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二)加分项:
1.会议过程中能认真思考并积极发言加3分; 2.对发言人的会议内容提出正确的见解加5分; 3.对会议话题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加5—8分。
(三)减分(清退或劝退)项: 1.会议迟到每次扣5分;
2.无故不到者每次扣8分,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作劝退处理; 3.开会时态度散漫、随便每次扣2分;
值班考核
(一)值班职责:
1.爱护办公室公务,保持办公室清洁,必须做好清洁和管理工作; 2.如有事情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并协助相关人员完成工作; 3.如有人借办公用品,应认真做好纪录; 4.确保关闭办公室电灯,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穿戴整齐,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要热情; 2.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嬉戏,大声喧哗; 3.不得利用电脑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 4.值班人员有义务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5.准时到岗,值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岗
(三)减分(清退或劝退)项: 1.值班迟到每次扣5分;
2.无故不到者每次扣8分,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作劝退处理; 3.用电脑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
巡楼考核
(一)巡楼要求:
1.接到巡楼通知应及时回复; 2.提前5分钟达到巡楼集合点; 3.按照要求进行巡楼统计工作;
4.遇到突发性事件第一时间向负责人反映。
(二)加分项:
1.工作认证负责,统计工作详细认真加3分;
2.对于突发性事件能及时汇报并且做力所能及的处理工作加5分。
(三)减分(清退或劝退)项: 1.巡楼迟到每次扣5分;
2.无故不到者每次扣8分,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作劝退处理; 3.巡楼过程中态度散漫、随便每次扣2分。
常规检查考核
(一)检查工作要求:
1.接到检查通知应及时回复(注意工作保密性,一旦发现泄露工作信息作清退处理); 2.提前5分钟达到检查集合点; 3.严格按照检查要求进行检查工作; 4.遇到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负责人反映
(二)加分项:
1.工作认证负责,统计工作详细认真加3分;
2.对于突发性事件能及时汇报并且做力所能及的处理工作加5分;
(三)减分(清退或劝退)项: 1.检查工作迟到每次扣5分;
2.无故不到者每次扣8分,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作劝退处理; 3.工作过程中态度散漫、随便每次扣2分; 4.工作过程因违反纪律性,作清退处理。
其他
(一)工作要求
1.自管会会议及活动要求自管会成员准时到会。特殊情况确须请假者,需书面向主席团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否则作无故缺席处理)。
2.每学期初自管会干部根据学院重点和学生处要求,制定出各部门工作计划。
(二)加分项
1.对所做工作有周密计划,方法妥当,工作出色,成绩公认者,酌情加1—5分; 2.以书面形式对自管会工作提出实质性建议,认可并采纳者,由主席团商议决定对其加5-20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者(获奖者)加5-10分; 4.工作能落实到人,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者加3-5分; 5.在任职期间获得院校以上荣誉者加5-10分。
(三)减分(清退或劝退)项
1.会议或活动迟到每次扣5分;无故不到者每次扣8分,开会时态度散漫、随便每次扣2分;
2.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者扣3分;
3.因个人原因工作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没有达到一定成效者,扣3-5分;
4.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10分;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造成较大失误者作清退处理;
5.自管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团及指导老师汇报的扣负责人3分; 6.各部门每学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门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并未存档的扣负责人4分;
7.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的,对文件,资料,图章等办公用品造成破坏,未按照原先安排的顺序整理好放入档案本的扣4分;
8.丢失公共财产者需照价赔偿,并扣5分。,若丢失公共财产拒绝赔偿者作清退处理。9.在各种聚会或活动中有损干部形象,扣10分,影响恶劣者,作清退处理; 10.不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受到学校各类处分者作清退处理。
四、鉴定考核
(一)考核说明: 1.院自管会月末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的总分为100分。
2.考核工作主要由主席团、外联部负责。各部门要做好统计工作,最终考核的数据由外联部负责汇总。汇总后将数据公示一个星期,如没有疑问,数据上交主席团和自管会领导。3.考核的时间为每个月底。
4.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各部门和主席团监督,如有疑问主席团和外联部随时解答。5.附考评表。
6.本规定解释权归自管会主席团和外联部。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自管会学生干部考核由两个部分组成:“综合测评”、“日常工作测评”、“组织鉴定”分别占30%、30%、40%%的比率。
考核一:每项 10分,满分30分,结合实际情况,按标准给分。5分为基本分,低于5分表明工作态度差,给予劝退处理; 6分:表明工作态度一般,有时表现出不负责;
7分:表明工作态度良好,责任心还可以,但很难说是认真负责; 8分:表明工作态度优良,工作热情比较高,责任心比较强; 9分:表明工作态度优秀,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 10分:表明工作态度无可挑剔。5分为基本分,低于5分表明工作质量差,给予劝退处理; 6分:表明工作质量一般,没做过什么工作,尚待挖掘; 7分:表明工作质量良好,工作成绩没达到标准,但比较努力; 8分:表明工作质量优良,工作努力,略有差错; 9分:表明工作质量优秀,工作出色,几乎不曾出现差错; 10分:表明工作质量无可挑剔。
5分为基本分,低于5分表明工作能力差,给予劝退处理; 6分:表明工作能力一般,几乎没做过什么工作,尚待挖掘; 7分:表明工作能力良好,工作积极努力,但仍有欠缺; 8分:表明工作能力优良,工作能力比较高,做事效率比较高; 9分:表明工作能力优秀,工作能力高,做事效率高; 10分:表明工作能力无可挑剔。考核二
此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其中不合格的要另附说明,填在备注一栏,酌情处理。
考核三
日常工作测评(严格按照考核条例第三点执行)
(三)考核结果: 1.考核等第:
(1)考核成绩排名占部门前10%为优秀;(2)考核成绩排名占部门前50%为良好;(3)考核成绩满60为合格;(4)考核成绩60以下为不合格。2.劝退或清退处理:
(1)严重违反日常考核条例要求;
(2)考核中有不合格的,情节比较严重的,将做劝退;(3)辅导员提出劝退意见;
(4)考核等第为不合格(60分以下)。
3.将各项考核成绩按比率累加,低分给于批评,高分给与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在自管会备案。
五、考核评奖评优
(一)评奖评优注意事项:
1.自管会成员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取消其在自管会评奖评优资格; 2.所在寝室在院级宿舍检查中不合格者,取消其在自管会评奖评优资格;
3.上课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超过四次者或有旷课行为者取消其在自管会评奖评优资格; 4.若考评成绩在同等级中排名50%以外的,提干不予考虑;
5.在计算机二级、三级;英语四级、六级加分项中取各项最高分,不重复累加,可循环加分;
6.各项成绩都以百分制乘以所占比例乘积为该项最后得分;
7.经考核后,如部门(除主席团)所有成员平均得分最高,则该部门授予“自管会先进部门称号”;
8.此细则作为自管会评优主要依据,未尽事宜,有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思想考核20%; 2.学业成绩考核考核30%; 3.工作考考核50%;
4.考核总分的排名将作为院优干及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三)院自管会“先进部门”评选办法
1.部门成员的平均考核成绩在所有部门的前三名(包括思想考评、学业成绩、工作考核); 2.对宿舍管理创新性课题有所突破;
3.由学生处和自管会主席团代表进行答辩,最终评定审核出先进部门; 4.先进部门获得一定活动经费奖励,部门优干名额增加一个。注:
1.本制度实施期间,主席团和外联部有最终解释权,修改权。2.附件1:宿迁学院学生公寓自管会成员考核表。
宿迁学院学生公寓自管会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