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制度_管理制度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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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制度
1、生产科室的汇报制度:凡与生产有直接影响的工作,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包括巷道准备打钻、地质变化、材料准备、设备安装、支护方式及运输工作的改变,更换工作地点或施工队组,停开工通知单等各种交底,专项工程的进度情况、生产区队要求生产科室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临时工程的准备及落实情况等工作。
2、辅助区队的汇报制度:凡有中断生产的检修或故障必须事先(紧急情况除外)向调度室汇报(包括日常检修):如停压风、水、电、溜子、皮带、风机、绞车运输及提升,换绳及维护、副井升降长物料;机电月检各项检修进度及验收结果等项工作。
3、生产区队的汇报制度:实行每班三次汇报,特殊情况及中断生产如采煤溜子不能正常运转、掘进迎头地质变化等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1)跟班副区长或班长要在接班后先检查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在接班后一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内容为:现场情况、存在问题、处理落实情况、当班出勤情况及当班工作计划。
(2)班中由跟班副区长或班长汇报现场生产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处理了哪些问题。
(3)交班前一小时由跟班副区长或班长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个班次应注意的事项等。并在交班时将当班完成情况汇报调度室(掘进区队要汇报当班配给车皮数量)。
4、调度员要认真核对并记录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将各类信息汇总在班前会汇报矿值班领导,以便班前会安排工作。
5、各单位的工伤事故和侥幸事故必须及时汇报。
6、区队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本区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落实矿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7、各单位对上级领导、调度室安排的工作按时完成的在完成后立即汇报;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以及没有按时完成的原因。
8、班中进尺汇报:
(1)班中进尺汇报要及时,各掘进队验收员在交接班后一小时内必须把各迎头本班进尺,准确的上报调度室,即早班16:00前、中班24:00、夜班8:00前。
(2)验收员汇报态度要认真,数字准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进尺者,一次罚款30元,每月汇报的进尺累计数与技术科收尺数误差超过10%的,每误差一米罚款10元。
9、单项工程的完成考核: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交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专业组进行验收,一次验收不合格罚主要责任人50元,每拖后一天罚主要责任人50元。重新规定完成时间再次申请验收,验收不合格罚100元。验收结束后专业组将验收情况以书面的形式(负责人签字)向调度室汇报备案,否则罚验收负责人20元。
10、临时交办任务:凡安排的临时任务,完成后必须向调度室及安排任务的矿或科室领导汇报,不按时完成的每次罚责任人(主要领导)50元;不汇报的,一次罚款50元。
11、调度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将对特殊作业程序和特殊作业地点进行重点调度(例如撤面、过断层、新面安装、顶底板水等)。
(2)各单位接调度室重点调度指令后,必须由区长或现场跟班区长以书面形式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① 新面安装时,本班安装进度、转入新面的材料设备以及待转入的材料和存在的问题。
② 撤面时,本班撤上井的材料、设备,转入新面材料,设备数量,本班结束后面上剩余的材料、设备数量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③ 对重点开拓工程重点调度进尺情况以及是否有影响进尺的因素,并有分析处理措施。
④ 过断层时,本班支护形式、地质条件是否有新的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⑤ 顶底板有水时,本班涌水量的变化,采取的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10、凡违反汇报制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罚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罚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
11、罚款单由调度室出据,由调度室主任在调度会议上通报。
班组长、安监员班中汇报制度
1、班组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安监员对当班分管范围的安全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2、班组长、安监员必须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隐患,班组长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安监员严格监督整改情况,并将各自分管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班组长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得少于三次(接班、班中、交班)。跟班区长、安监员、班组长在遇到安撤面、过断层、老空区、顶板淋水、初次放顶、巷道贯通、现场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清楚。
4、凡未执行上述要求的,按下列规定处罚:汇报每少一次罚款20至200元,汇报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者,罚款50元。
运搬工区汇报制度
1、掘进区队下料所占用的矿车按供应车皮计算,采煤辅助工区用车由下井口把钩工负责记车号、考核使用时间,下班后以书面形式报调度室考核。
2、各区队使用车皮装矸必须按规定装满,凡出现欠装现象,每辆车罚责任单位20元,由运搬工区把钩工监督报调度室。
3、严格计划使用矿车,各用车单位根据当班工作计划安排,每班班前会向运搬工区提前报使用车皮计划数量,计划用车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用车数量的30%,因计划用车数量不实造成车皮积压闲置的,每闲置一辆车皮对计划用车单位罚责任单位20元;运搬工区要根据各区队的用车计划分期分批的合理供应车皮,并负责对用车单位实际用车量和积压闲置量进行监督考核。交接班后,运搬工区以报表形式分别向调度室汇报用车情况。
4、运搬工区接班后按各单位车皮使用计划在1.5小时内将首批车皮供应到使用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各单位车皮的连续供应。用车单位通知运搬工区运送车皮超过15分钟仍不供应车皮的,要向调度室汇报,并以此统计影响时间,按影响时间对运搬工区给予经济处罚,并承担影响区队的损失,处罚标准: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60分钟,罚款50元。一次影响时间超过60-90分钟,罚款100元。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90-180分钟,罚款200元,并由调度值班人员进行分析处理。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180分钟,造成施工单位误工的,由运搬工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由调度值班人员进行分析,对相关责任人及运搬工区严肃处理。
5、区上下山内各片盘配车:运搬工区配一名把钩人员负责分配车皮,按顺序分配车皮,各片盘口处掘进区队派至少两名把钩工负责摘、挂车,以重车换车皮,车皮放入前,要事先将重车联接好,并推到起钩位置。钩头在每个片口停留时间要控制在5分钟以内,超过5分钟,运搬人员负责汇报调度室;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区队不需车皮时,必须提前通知运搬分车皮人员,不需车皮又不通知运搬把钩人员,每次罚款20元。无故不按顺序配车,罚款20元。影响生产按第七条处理。
6、物料升井后,小料(除较多较重的物料外)由运搬工区负责按指定地点卸车、码放,皮带、溜头、溜槽、开关、支柱等较重较多的材料及设备由运搬通知有关工区卸车,工区超过一个小班不卸车的设备由运搬工区交机厂,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记录作为月底考核机电科(设备库)、材料小组、通防科或工区的依据。
6、入井设备、材料,由工区装好车或运搬凭工区材料计划单装车,运搬工区按照材料(设备)入井单的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电话通知调度室和有关工区卸车。工区接到材料或设备运到通知后,必须在8小时之内卸车,8小时不能卸车或卸不完车的工区值班领导必须向调度室说明原因,否则,按照占压车皮扣罚。
如果不按以上规定汇报或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采掘工区汇报制度
1、区队带班干部下井后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两次各头面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接班后1小时汇报一次,交接班前1小时汇报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
2、正常情况下,不准延点打疲劳战,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确有特殊情况需延点的,向调度室汇报,批准后方可延点,但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下列时间升井视为延点:早班:17:30,中班:1:30,夜班:9:30。
3、贯通前20米,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并完成下列工作:由技术科地测部门准确测量贯通距离和标高,并下达贯通通知单,在现场准确标出透点位置,并在透点位置悬挂警示牌,通知有关区队;贯通通知单一式五份,送调度室、安监处、通防工区、施工区队;施工区队要编制贯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完毕,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施工区队负责转移或保护透点附近的设施,排除支护、通风、积水、火灾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同时,通防工区要做好调整通风系统准备工作;技术科提供贯通图和贯通进尺表,放在调度室,区队每班由班组长如实汇报当班进尺,技术科每天对贯通距离进行校对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负责及时填、绘,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矿值班人员、调度室人员,根据贯通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布置好于此相关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贯通;每天早会上由值班人员通报贯通情况。
4、贯通前5米,每次打炮眼前必须首先用2.0米以上的长钎在措施规定的位置、按照规定的角度打探眼,探眼个数不得少于两个;每次循环进尺控制在1.0米以内,区队要预计贯通时间,汇报调度室,贯通时由调度室通知通防工区派一名干部和安检人员一起在现场指挥贯通。
5、探眼打通以后,要立即汇报调度室,说明探眼深度、剩余距离,经调度室允许方可放炮贯通。贯通时每个炮眼应少装药,每次少放炮,特殊情况还要采取特殊的贯通措施。
6、皮带司机发现含矸石率高或有大矸石上皮带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停止皮带。由调度室通知采煤面或掘进头跟班领导带人处理,皮带司机认为已处理好,报调度室后方可开启皮带。皮带司机发现矸石多不汇报,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发现大矸石(500*400*300mm)上皮带发现一块罚当事单位负责人50元,因处理矸石停皮带影响生产的由当事单位承担损失。
7、皮带司机如发现出煤期间,掘进工区偷放矸石仓,要立即停下皮带,查找放矸石单位汇报调度室安排责任工区处理。停皮带影响的损失由责任工区承担,并罚责任工区区长100元、当日值班干部100元、当班带班区长200元、班长100元。
8、如采区运输皮带司机发现在放矸石期间,采煤面强行出煤混放,采区皮带司机停掉皮带查找放煤的皮带司机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处罚该责任皮带司机200元,挂罚皮带工区值班领导100元。
9、掘进单位接到调度室放矸石仓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到矸石仓漏斗处等待,当信号灯给出“放矸”时才准许放矸石仓。放矸人员放矸时注意观察放仓信号灯的变化,当放仓信号灯打到“放煤”信号时,掘进工区放矸石人员立即停止放矸石仓。否则,皮带司机停下皮带查找责任单位,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处罚责任放仓人员500元,责任工区当日值班区长300元,因此影响的产量损失由责任区队承担。
10、清理煤仓上口矸石,主井底煤仓由采二工区负责清理,二采煤仓由采一工区负责清理,对未按要求及时清理仓顶矸石的单位,每次罚单位负责人50元。清理结束后,将绞车绳及时收好,由皮带司机验收向调度室汇报清理矸石车数。否则,对责任人及皮带司机各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