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制度_图书室各种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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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借阅、查阅资料,必须经校长批准。

2、图书管理员必须做好借阅记录。

3、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最多一次借阅2本,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照赔偿制度赔偿。

5、调离人员必须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不得在图书上写字、划线、批注、折叠书角或撕毁书页,借书前请自行检查书籍是否完好,如发现有圈、折、划等任何损坏现象,应告知图书管理员,双方备录,否则还书时一经发现,且未经备录,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5、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照赔偿制度赔偿。

6、学生借书必须服从管理员管理,排队有序的借书。

阅览室规则

一、阅览室均实行开架阅览,凡本院师生,在开馆时间内,均 可凭借阅证直接选取自己需要的书刊,在室内阅览。

二、每次选取书刊时,必须正确使用代书板,以便书刊准确归位。

三、选取书刊时,每人每次只准选取一册,不准多占书刊。阅后放回原位,不准乱放。

四、读者对报刊应加以爱护,如发生以下损坏现象,则按罚款处理。

(一)请勿勾画、圈点、批注、污损。请勿将书刊携出室外。违者罚款。

(二)读者选取书刊时,须自己检查书刊内有无裁剪、撕页、污损、勾划等问题,如发现以上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检查注记,否则由本人赔偿。

(三)爱护室内设施,保持良好学习环境,严禁破坏桌椅,违者按公物原价加倍赔偿。不准在桌面上写画,座椅轻拉轻放,不准用任何物件占用座位,要进行批评教育。

五、严禁用衣物裹带书籍出馆,违者罚款。

六、在阅览室内,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赃物等。

七、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

八、发现异常现象,请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图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心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一线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耐心、服务周到,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好图书管理知识和技能。

二、制定每学期图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及《赔偿制度》。

三、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做好图书的清理和更新工作,提供教工阅览室内报刊杂志,资料的预订要求。新书到校,要在一周内做好登记、分编、上架工作。分类、编目力求规范化,科学化。

四、做好新书的借阅工作。新书整理完毕,立即投入流通,不得无故积压。积极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做好新书的介绍推荐工作。做好新书介绍和读书心得交流工作,图书橱窗布置的内容,每月更换一次。

六、指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期末组织一次读书心得交流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读书知识讲座。

七、认真做好每天的图书出借工作和学生的阅览工作。

八、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清洁工作每日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做到窗明几净。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遗失书刊,按照赔偿制度赔偿。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七、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九、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损失、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能找回原书无污损,可持收据去

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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