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假制度_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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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完小教师请假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5天以内的,须经校长批准。5天以上的由教育局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视为照顾性事假,但照顾性事假不顺延,并计入个人事假天数累积。

三、病假

教职工因病请假,1-5天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报请校长批准。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

四、其他类型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单;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导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凡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视为旷工。

4、事假每天扣其绩效考核分0.5分,病假每天扣其绩效考核分0.3分。

5、教师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伤假、产假外,其承担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一般由请假者自行负责安排,确有困难的由学校协助安排。

6、教师请假工作由校长负责管理,教导处发放、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绩效考核.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①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②全年累计事假90天以上者。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①离职进修者;

②全年累计请假4个月以上者。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评先,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①有旷课的教师;

②事假超过一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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