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总工会干部日常管理制度_县总工会民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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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总工会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2011年11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沙党办《关于开展“抓作风、强队伍、保稳定、促发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沙党办„2011‟165号)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上下班工作制度
1、干部必须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不准迟到或早退;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必须向单位领导书面请假。
2、干部上下班实行考勤登记。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为“迟到”,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以上为“早退”。超过上班时间2个小时未到岗,又不能说明正当原因的,视为旷工。
3、干部因公不能按时上下班的,事后需向单位领导讲明事由,否则按缺勤论处。
4、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迟到或早退累积10次以上,年底取消评优资格。
5、坚持对干部实行日考勤、周通报、月公布,并将考勤结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请事假2个月以上的,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请事假3个月以上的,定为不称职。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1、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进行,其它形式无效。
2、干部因婚事、丧事、探亲、休假、生育、等原因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向单位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办公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按缺勤论处。
3、干部因病请假,必须凭县级医院证明(附病情诊断及建议治疗时间),向单位领导办理请假手续。
4、单位干部因私事请假半天的,可由单位副职审批,1-2天的由单位正职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单位正职审核后,报县人事劳动局按规定审批。
5、干部未经请假,擅离工作岗位,一律按无故旷工处理,矿工1天罚款50元,连续矿工6天的,年底不定等,7天以上的,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建议清退。
6、干部请假时请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人要严格遵守请假的规定时间,不得擅自超假,无故擅自超假视同旷工。在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
三、严格坐班制度
单位干部职工上班时,必须坚守岗位,着装整洁,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得在工作期间发生下列行为:
1、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到其他办公室串门、闲聊;
3、擅离工作岗位;
4、上网炒股、聊天、玩电脑游戏等;
发现上述行为之一,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翻倍。
四、严格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坚持学习制度,做到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做好读书笔记,并按要求写好心得体会。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每月交由分管领导定时批阅。
五、严格例会制度
每周五下午召开单位工作例会,会上每名工作人员要对本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并对下周的工作提出计划。
六、严格值班制度
单位干部职工要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离岗,未经主要领导同意,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找人代班。
七、社会化聘用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
八、本制度自2011年11月1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