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站规章制度_校广播站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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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之声”广播站章程

“校园之声”广播站

2011年7月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之声”广播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之声”广播站是学院重要宣传机构之一,是我院新闻宣传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广播站日常工作有序进行,充分发挥其“喉舌”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广播站宗旨:准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的政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第三条:广播站人员要牢记“志高、笃学、有为、创新”的校训,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协调合作,积极踏实,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四条:关心学院改革与发展,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报道和放映学院党建、教学、科研、后勤管理、学生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第五条:利用广播让学生认识到什么是“真 善 美”。本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通过广播提高学生社会活动能力;通过广播来弘扬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本着对学院负责,对师生负责的精神,做节目一定要精益求精,除特殊情况外,每日要按时提高质量地播出当日的节目,把学院的教育指导思想通过广播及时传给在学院的每一个人。

第二章 广播站成员 第六条:广播站设有站长、主任、各部部长及各栏目采稿、编辑、播音等工作人员。

第七条:广播站站长、主任由团委在广播站工作人员中选拔任命。

1、广播站站长对院团委负责,处理全站日常事务。日常事务包括招聘、任免工作人员、播音安排、节目制作、清理财务等;

2、主任直接对站长负责,主抓广播站的考勤、财务清理工作,并协助站长领导管理全站日常事务;

3、部长直接对站长负责,主抓播音安排、节目制作及稿件审理工作,并协助站长领导管理全站日常事务;

第八条:各栏目采稿、编辑、播音等工作人员依条例做好本职工作对部长负责。

第三章 成员选拔

第九条: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广播站进行纳新,选拔范围为大一年级的学生。

第十条:入选广播站的基本条件:

1、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热爱广播事业;

2、思想上进,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纪律性、时间观念和集体主义观念;

3、采编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和组稿能力,思路开阔,见解新颖,有敏锐的观察力;

4、播音人员:要求普通话标准,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与灵活应变能力(英语播音要求英语口语流利、发音标准)。

第十一条:经选拔入选的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成为正式工作人员。

第四章 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根据每周不同的栏目设置,将广播站成员分组,每组成员轮流值班(普通话测试期间值班另行安排)。

1、值班组负责全天的播音工作;

2、值班组负责全天广播站清洁卫生、公共设备安全的任务;

3、组长填写该天值班纪录,包括到站离站时间、正式播音时间、设备运行情况、站内卫生情况等纪录。

4、值班人员负责每天的取信工作并登记。

5、普通话测试期间值班事项见附则。第十三条:播音工作细则

1、播音时间早上7:00-8:10中午12:00-12:30下午17:10-19:30 值日人员必须准时到位,因迟到、缺勤造成播音事故者,依据后果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2、本站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经批准,不得带其他人进入广播站;

3、播音采取采、编、播一体化,播音员根据节目安排自行采稿,播音员的播音态度必须端正,认真发现错误,并及时改正;

4、播音材料必须完整,各组每周由组长负责将填好播音员播音情况评定的播音纪录上交、存档。

5、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正确使用广播器材,播音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告知技术部并立即排除故障。播音结束后关掉话筒开关,及时整理器材。

6、广播内容审查)“点歌”内容严格遵守“院广播站点歌制度”,所播出内容要由当日播音员认真审查后方能播出,出现问题追究播音员的责任;

2)学院各部门若有通知等需在本站播放,必须经院团委批准。否则,广播站有权拒播。

第五章

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爱护站内物品,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站内物品,丢失或损坏站内物品,值日组每天必须检查机器是否有损坏,碟、磁带是否有缺漏等,并详细记录,所有设备用完后放回原处。

2、严禁私自改装电路,存放易燃易爆品,擅自改变机器工作状态。

3、当日工作结束后应检查一切电源是否关好,设备归放原处。

4、每天都应该打扫广播室,注意保持广播室的卫生,使大家能在一个清新而又干净的环境中工作;若不打扫或清扫不彻底,一经发现必须处罚。第十五条:财物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院广播站点歌制度收取点歌费用,所有点歌均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由点歌栏目执勤人员认真填写、执行,由主任监督管理;

2、财务收支要求每周结算一次,所有财务收入由广播站主任代为保管,院团委不定期对所有收入和支出进行查帐;

3、所有支出由各栏目负责人申请,并开具收据,由主任借支,并登记入账;

4、所有光盘、磁带等物品均须定期清查,损坏(经验证为自然耗损除外)、丢失须由当事人赔偿,不能确定当事人时,由财物负责人赔偿。

第十六条:点歌制度(夏季)

1、每天点歌数目必须控制在7首歌曲以内(6+1),按点歌者登记的先后顺序,前6首为“单点歌曲”,每首收费一元;后来的所有点歌在征得点歌者同意后均列入“共点歌曲”,每首收费一元。所得收入为广播站日常开支所用;

2、点歌程序:

(1)点歌者须在歌曲播放前,到1号教学楼二楼院广播室办理点歌手续(广播室值班时间:每周一——周五早上7:00-8:10;中午12:00-12:30;下午5:10-7:30);

(2)点歌者需向工作人员提供点歌双方个人资料、歌曲名字、及符合规定的祝福词;

3、点歌内容要求:

(1)歌曲歌词及祝福词内容均须积极进取、健康向上,适合在校园广播中播出;

(2)不能出现“老乡会”、“哥们”、“老大”等学校有明令禁止的称呼和江湖黑话性质的词句;

(3)不得出现有关男女间的暧昧词句;

(4)不经院团委批准不得以学生会、社团、网吧、酒吧等团体的名义为个人或集体点歌;

(5)不得播放匿名点歌;(6)不得播放模糊不清的内容;(7)不得播放重金属、舞曲等激情音乐;

(8)一位同学一次最多只能为另一位同学点两首歌曲;

4、办理点歌手续的广播站工作人员职责:(1)保管好点歌费用,出现意外丢失,自行赔偿;(2)要在收点歌时对点歌词现场进行审查、修改,如内容存在与规定相违又拒不接受修改者,取消本次点歌服务;

(3)每天晚上的点歌台节目如无特殊情况,在原则上不得超出10:00,违规者将批评教育。

第十七条: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每单周周五下午5:20;

2、会议地点:广播站或教室(具体另行通知);

3、每周例会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

4、每位成员必须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格式及会议记录本须统一。

第十八条:人员考核制度

1、每批新成员将由相关负责人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依情况而定),以确定新一届广播站成员。

2、党委宣传部将对成员进行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对成绩显著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3、无故不到三次者直接开除。第十九条:请假制度

1、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须提前请假,无故两次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退出处理。

2、请假时使用广播站专用请假条,并且有相关部长签字方可有效;如果相关部长已请假,由站长签字,其他部长不可代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普通话测试期间值班事项

1、每天安排的值班人员必选按时到岗,由组长负责考勤工作。

2、无故不到两次以上者将取消所有奖励机会。

第二十一条:以上所有考勤将计入换届选举。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之声”广播站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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