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考勤制度NO.006_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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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06管理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人员考勤制度,强化管理人员的纪律观念,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希望每位管理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一、考勤与审核

1.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出勤一律以指纹打卡为薪资结算依据,故所有管理人员均应遵照此规定办理上下班打卡事宜。

2.凡因公出差不打卡者,视其为漏打卡。当事人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予人事行政部留存,待其出差返回公司后应于当日内填写漏打卡《补签到证明单》,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交予人事行政部作为本月考勤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补签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凡个人原因不打卡者,皆将视其为漏打卡处理,每人每月向部门主管领导申请补签证明不得超过二次(正当理由),除因公漏打卡以外,凡超过一次扣5元/次,超过两次扣10元/次,以此类推,且当事人均应在2日内填写《补签到证明单》,呈请其部门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签核,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补签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4.因公出差,部门主管领导应在其《补签到证明单》上签章“公”字以示区别。

5.因个人原因导致漏打卡者,部门主管领导应在其《补签到证明单》上签章“漏”字以示区别。

6.公司各管理人员须带头执行好公司的考勤制度,秉公办事,若发现有谎报和包庇行为的,一经查明各罚款50元。

7.行政人员每天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打卡情况。

二、请假与审批

1.每个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向部门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未经审批或口头请假,视之无效,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部门主管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指令改期。

3.不得用电话或委托他人等方法进行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请假期满应及时回岗,有特殊情况无法赶回时,应事先联系说明,并于回岗后补办请假手续,理由不充分,按旷工论处。

三、相关规定与处罚

1.如有旷工、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行为,视情节依下列规定处理

(1)上班时间迟到(1-3)分钟警告一次,警告三次以上每次乐捐5元,上班时间迟到(3-15)分钟记一次迟到另加乐捐5元,迟到(15-30)分钟记一次迟到另加乐捐15元,迟到一次达到30分钟以上的记两次迟到另加乐捐30元,迟到三次取消当月满勤奖,迟到一次达到2个小时以上,取消当月满勤奖,另加乐捐30元。

(2)缺勤因偶发事件经核实,按请假处理。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平均三天工资计算扣除,连续旷工超过三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没收其全部工资。

(4)早退、擅自离开厂区按次数,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批评、乐捐(5-100元)或旷工处理。

(5)早、中、晚班由管理人员执勤监督打卡。

2.请假规定

(1)请假两个班,取消全部满勤奖(一个班扣50元)请假三天以上,推迟工资发放时间,当月缺勤(旷工三倍计算)缺勤3天以上工资推迟4天,以此类推;缺勤7-10天推迟15天工资;缺勤15天以上的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2)因故必须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好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紧急事件,需要亲自处理时,应于一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与厂部联系。事后,应出据相关证明。

(3)公司每个月工资按30天计算,如果一周内请假的天数超过2天(含2天),那么本周的星期天就不计算在本月工资之内。

福州市万业服饰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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