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生活检查制度及细则_团组织生活细则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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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生活检查制度及细则

团组织生活是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保证和促进团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基本措施,也是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团组织生活公正公开的开展,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校团委对本校团组织生活的指导和检查,同时为了加强监督力度,杜绝活动过程中的讲形式、走过场等行为,我部特制定此检查细则。细则如下:

第一条:此细则适用于除研究生、成教院之外的所有院系、年级。

第二条:本检查制度及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议。

第三条:此细则作为《西南政法大学团员违纪处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违反该细则的行为除扣分外,同时也参照上述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校团委授权校学生会组织部负责团组织生活的检查。

第五条:检查采取定期的抽查方式进行。

第六条:各年级应坚持开展团组织生活。

一、二年级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团组织生活,其中一次必须为较大型的活动;三年级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团组织生活。对于一年内累计达三次不召开团组织生活的年级,取消该年级该年内的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第七条:团组织生活内容应根据校团委的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展现新时代团员的精神面貌

第八条:对校团委已经指定主题的团组织生活,各年级必须按时开展,否则取消该年级该年内的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第九条:若团组织生活在校外开展,则检查人员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活动单位承担。

第十条:团组织生活开展流程

1、各年级团总支须在开展团组织生活至少两天前通知校学生会组织部,每月活动主题自定(校团委指定的除外)。

2、活动开展前,请活动负责人交与组织部检查人员一份活动策划以及本活动参与人员名单,以便工作人员熟悉活动并对活动进行打分。

3、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在检查表上签字。若团支书有异议,都应当面解决,一经签字即属实。

4、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活动负责人或团支书需向组织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书面搞或者打印稿)。

第十一条: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应当思想健康,积极向上,紧扣当代主题及反映团员青年精神气质和道德风貌。其中,校团委指定的主题,要如期完成。如有较好创意的团组织生活主题,活动负责人需提前一星期上交一份较为详细的策划书到学生会组织部,并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上交一份活动总结给检查人员或者团组织生活检查总负责人,其将作为年级评优的依据。

注:除必须进行的活动主题外,各分团委可自行决定丰富多彩的团组织生活活动主题,对次数不作硬性要求。

第十二条:考评细则

1、团组织生活检查实行量化制:总分100分,活动主题5分、活动创意10分、现场气氛15分、活动现场纪律15分、考勤20分、内容35分。扣分标准依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2、团组织生活应准时开展,延迟一次扣5分,扣满10分为止。

3、活动参与面狭窄,缺乏创意,检查人员酌情扣分,扣满10分为止。

4、依据提交名单,有请假者时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应在团组织生活开展前向组织部检查人员交请假条,否则以缺勤论处,缺勤、迟到、早退者每人次1分,扣满20分为止。

5、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同学应穿着整洁,举止文雅。团组织活动期间,如有与团组织生活无关的行为发生,检查人员酌情扣分,扣满15分为止。

6、在寝室开展团组织生活时,应注意寝室整体形象;如有外出活动应注意自身及集体形象,保持组织性和纪律性。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组织部酌情扣分,扣满20分止。

7、团组织生活开展时气氛应活跃,各位同学应积极踊跃发言,否则将酌情扣分,扣满10分止。

8、各年级团总支书在开展团组织生活后三天内须向校学生会组织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规定时间内未上交的将视为未开展活动,总结内容应属实,否则酌情扣分,扣满5分止。

9、团员对检查人员应充分尊重和理解,对于检查人员的适当批评和建议应虚心听取,否则检查人员将酌情扣分,扣满5分为止。

10、各院系、年纪的团总支,团支部共同开展团组织生活检查人员将酌情加分,加满5分为止

11、该次团组织生活创意较好,现场气氛活跃,且深入贯彻主题,并着实增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检查人员将酌情加分,加满5分为止。

12、各院系、年级团总支、团支部应向组织部检查人员提供出勤人数,学习内容、纪律等情况,不得虚报,否则一经查实,取消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第十三条:此制度及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属校团委。

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27日

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关于2011年上学期团组织生活具体内容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及各团支部:

根据《团组织生活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2011年上学期团组织生活将于4月初开展,现将团组织生活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校级团组织生活开展形式

(一)必选形式:

1、户外活动(社会实践)

2、团内讲座

(二)建议形式:

1、辩论赛

2、文艺晚会

3、学习交流会

二、校级团组织生活主题:

(一)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明确团员身份

内容: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开展相关爱国爱党主义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团员对中国共产党的了解与认识,明确团员身份,激发青年团员成才报国的情怀。

(二)择业与创业,遥看人生之路

内容:引导大学生在“十二五”新形势下从自我认识、专业学习、社会实践、人际技能、情感体验、投资理财、健康生活七个方面进行规划和行动,为实现创业就业目标奠定能力基石。帮大学生树立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日常行动中的自我管理,让同学们抓住“十二五”规划这个大机遇,为母校输出更多的复合型人才。

(三)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全面认识“十二五”规划

内容:让团员们认识在新形势下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全方面认识“十二五”规划,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强烈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实际学习、生活、工作的能力,珍惜当前良好的社会环境,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四)全面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深化创先争优

内容:结合我校共青团实际,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各级团组织争先创优活动中全面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团组织生活要结合“一讲二评三公示”内容,深化共青团争先创优活动。

三、《记忆》如清泉,《信念》为我们导航

《信念》、《记忆·我爱你中国》节目(光碟)已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园中热播了半个多月,在我市学生和青年教师中掀起了一股追求“信念”与“记忆”的热潮。

要求:根据《信念》、《记忆》两部宣传片所表达的主题,开展一次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团组织生活。其内容必须包括影片观

看,团内交流,观后感等环节。其开展按照《团组织生活检查制度》的规定严格进行,各团总支或团支部自选优秀观后感(打印稿)两篇,随团组织生活总结(此次为打印稿)在活动开展完毕三天内一起上交。特别注意各学院团总支及团支部必须在4月20日前将此团活各项内容进行完毕。

四、注意事项:

(一)须在活动前两天联系组织部负责人(张俊健 ***)

(二)组织部工作人员去现场检查团组织生活时,请活动负责人交与检查人员一份活动策划及参与人员名单,以便工作人员熟悉活动并对活动进行打分。

(三)活动打分表需在组织部工作人员打分完毕后活动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活动后,活动负责人需在三天内上交一份电子稿形式的活动策划与一份活动总结到邮箱。(邮箱 suzzblife@163.com)

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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