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十二中教师考勤工作制度.9_教师考勤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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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十二中教师考勤工作制度
(校务会议2012年9月3日讨论通过)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参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教师考勤工作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和其它假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到教导处填写“请假条”,门卫要管好大门,见请假条方
可开门放行,请假结束回校后,要办理销假手续。教职工自行延长的假期视为旷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否则视为旷工。
三、请假一天的,由教导处审批,请假二天以上15天以内的事假,由校长室审批;超过
15天的,按教职工管理权限上报教育人事部门批准。
四、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外出要事先向校长室请假。
五、教职工因病休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药费单据和病志(3天以
上)到校请假,不能及时请假的,病愈后(3天内)及时凭上述手续向学校补假,否则视为旷工。对谎报病情或出示与病情不符的相关材料,一经查实,其病休假时间视为旷工。
六、教职工病假的时间计算不扣除节假日。
七、对重症患者经治疗后,仍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学校可以给予照顾。
八、对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尚未批准而擅自离岗或超假不归未经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九、原则上有课时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请假前须安排好相关工作。
十、教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干私
活,严禁上班期间利用电脑网络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炒股等,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同时大会点名批评。
十一、对旷工的教职工,每旷工一天,扣发本人2倍工作日平均工资额(本人月工资除以
22天),按每天200元计算。
十二、对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及擅自离岗等违反劳动合同及法律的教职工,视其情节由学
校自主对其扣发或取消校内所有津贴。
十三、教职工事假累计每月超过1天的(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每超过1天扣20元。一
学期内累计事假超过七天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一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旷工1天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或降一等级,而且扣发校内津贴500元,学校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
十四、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超出三次者,每超一次扣10元(包括下午,迟到早退时
间界定30分钟内)。一学期累计迟到、早退达到15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十五、教师课间无故不请假外出者,一次视为旷工一天,门卫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没有
请假条开门放行的要对门卫罚款。
十六、值班领导负责当日迟到、早退的考核,请假需到教导处登记。学校领导每天不定期
抽查出勤情况,若发现擅自离校者每次扣200元。
十七、严格遵守上下课纪律和时间,上课铃响教师必须进教室,凡发现或通过问卷调查提
前离堂或在课堂上接打手机的,一次扣100元。
十八、学校设立满勤奖,一学期中没有病、事假和迟到早退的,奖100元。
十九、考勤情况原则上每周公布一次,教导处负责。
二十、本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
庄河市第十二初级中学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