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目录及制度_实验学校制度汇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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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普实”档案建设目录说明(参考): A1队伍建设
A1—B1“普实”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⑴普及实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政府行文); ⑵实验教学领导小组; ⑶实验教学教研领导小组; ⑷实验技能操作考核领导小组。
要求:实验教学、教研、操作考核领导机构,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必须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职责明确,分工具体。
A1—B2实验教师资料
⑴专(兼)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统计表;
⑵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毕业证、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A1—B3“普实”师资规划、简介
要求:完成“普实”巩固阶段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工作,包括实验教师调整、培训;时间近三年;简介:按撰写简介的要求重点写开展“普实”工作方面的情况(验收当年完成)。
A1—B4师资培训计划、方案、意见
要求: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普实”规划制定每年师资培训计划、方案、意见(含学科教材骨干教师培训和新教材培训)。
A1—B5理、化、生、科学校本培训资料
要求:收集教师参加各级组织培训记录,校本培训讲稿、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
A1—B6教师学习“普实”文件记录
要求:学习资料,省、市、县关于开展普及实验教学文件 A1—B7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考核评比资料 要求:⑴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考核评估表; ⑵考核成绩统计表;
⑶考核评比方案、细则、标准、总结以及相关考核资料。A1—B8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待遇落实情况要求:⑴学校制定对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待遇落实的相关资料;
⑵待遇兑现情况的记载(评职、晋级、劳保、补助、奖励)等方面印证资料;
A2实验室建设
A2—B9“普实”十二五规划
⑴制定“普实”十二五规划的方案,分年完成规划情况统计表; ⑵“三室”建设和实验室相关配套设施统计表; ⑶专职实验教师统计表;
说明:“三室”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必须完善基本达标,专职实验教师必须调整配齐。
A2—B10经费投入 ⑴经费投入统计表;
⑵经费投入主要从以下几项体现:“三室”建设、配套设施、仪器配备、药品购买、师资培训、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福利(评职、晋级、劳保、补助、奖励)、活动开展、其他(实验教学资料费、实验教研教改经费等);
⑶以上经费分政府投入和自筹两表统计,最后汇总; A2—B11实验常规记录 A3规范管理 A3—B12文件、通知
⑴各级下发的开展实验教学相关文件、通知、实施意见和责任状; ⑵按文件级别和时间先后顺序分类装档 A3—B13计划、奖惩、总结
⑴学校每学年度“普实”管理意见、规划、方案、细则; ⑵学校教务处工作计划(教务处拟定学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包括本期实验教学目的、“三室”管理、实验教学管理、教研教改、教师培训、经费投入、规划、考核考试等),总结;
⑶“普实”分月推进计划表;
⑷奖惩实施意见(制度),检查记录(含奖惩实施记录); ⑸收集每级、每班年度实验完成情况统计表;A3—B14“普实”工作自查资料 ⑴“普实”示范学校申请; ⑵“普实”自查报告、评分表; ⑶ “普实”汇报材料;
⑷“普实”工作简讯(简报),收集每学期不少于4期装档。A3—B15开放性实验
开放性实验计划、分级分班日程表、开展工作的相关记录、总结。A3—B16总帐、分类明细帐 A3—B17危险药品领用单
要求:填表时按名称、规格、单位、用途、申请数、实发数等项目填写,签字手续必须齐全,并附有未用完药品和用后废药品的处理说明。
A3—B18实验登记表
⑴登记表中相应栏目一定要填写完整,签字手续必须完善; ⑵教师演示和学生分组实验登记表应分开装订; A3—B19仪器借还登记表(教学仪器借用表)⑴2008年9月使用省下发的《仪器借还登记表》;
⑵借用登记表必须填写完整,签字手续必须完善,注意表与表之间相应的逻辑关系;
⑶凡是从实验仪器保管室借出的仪器必须先填登记表,再借出;属教师自制教具的要在“备注”栏内说明“自制教具”,不是从实验仪器保管室借出,而属学生自备或教师自备的不必在《借用登记表》内填写;
⑷实验教师兼仪器保管的,借本学科实验教学仪器时可以不填《教学仪器借用表》。
A3—B20仪器设备报废报损表
如有仪器报损报废,实验技术人员要及时填写,相关领导签字手续必须齐全,同时在相应帐册上注销。
A3—B21实验通知单
要求:按表说明填写,同时要注意表内时间的填写。A3—B22实验室使用登记表说明:此表是指实验室使用的情况记录,包括本次实验时间、参加学生人数、实验名称、开展实验情况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实验效果等。
A3—B23仪器维修记录表
要求:⑴是对仪器防尘、防潮、防锈、防变形、防变质、防腐、防热、防虫等方面保养记录;
⑵是对已坏仪器的维修记录; A3—B24仪器使用说明书
要求:各校实验技术人员(保管员)要认真收集仪器使用说明书,为实验教师正确使用仪器,完成教学任务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奠定基础。各学校要分科分类别存放实验仪器使用说明书,对遗失的说明书要到其他学校复制,力争使仪器使用说明书保存齐全。
A4实验教学
A4—B25实验教学教研工作 ⑴实验教学教研组名单;
⑵实验教学教研活动登记表,实验教学教研工作实施意见、教研计划、总结;
⑶教研活动记录资料; A4—B26实验教学考查
⑴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计划、总结; ⑵年度实验教学要求(实验教学计划);
⑶年度实验目录:各校根据上级下发目录结合教材与本校仪器,调整编制年度实验目录;
⑷年度实验目录计划表,实验教师根据年度实验目录制定实验目录计划表。
A4—B27师生自制教具机构、计划 ⑴师生自制教具组织机构; ⑵师生自制教具计划、方案; ⑶师生自制教具评比细则;
A4—B28自制教具登记、借还登记表(领用表)
⑴2008年9月后按省下发《自制教具借还登记表》填写,以前填写不变。
⑵收集自制教具时要注重质量和适应性,自制教具要服务于实验教学,要有自制教具的帐;保管和使用好自制教具,并做好借还登记;要有自制教具精品展示台。
⑶自制教具应多做中学理化生和小学科学(自然)教具(含动植物标本)等。
A4—B29课外科技活动
⑴课外科技活动有小组名单、计划、方案、总结;
⑵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操作,应有实验教学登记表、活动登记表、报告单等资料印证;开展科技制作,应有学生作品、登记表和活动过程记录;
⑶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应有学生小论文(日记)、调查报告、心得体会,要求每次活动收集学生5人以上资料存档;
A4—B30课外实验
⑴制定实验室课外向学生开放计划、附时间轮流表;
⑵课外实验要有《仪器借还登记表》和《实验教学登记表》以及《实验报告单(册)》等进行印证;
⑶学校要定期开放实验室,多为学生提供实验场所; A4—B31学生考核及成绩统计
⑴学生实验操作评比方案、教师评分记录、操作评比总结; ⑵学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统计表; A4—B32实验教学成果
⑴师生表彰情况登记表,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⑵实验教师获奖教学论文和论文证书复印件存档; A4—B33年度实验教案 A4—B34实验教学研究
⑴收集相应机构人员的实验教学优质课听课记录;
⑵实验教学以开展(公开课、研讨课、汇报课、实验操作探讨课)等多种形式课的活动记录;
⑶实验教学课堂评价表(收集时必须与前面举行课型一致); A4—B35实验教师考查⑴实验教师理论、实验考试试卷; ⑵实验教师理论、实验考试成绩统计表; A4—B36实验教学检查、管理记录 ⑴学校实验教学检查记录; ⑵实验教学管理专题会议记录等; A4—B37实验练习册
要求:每级每班收集学生5人装档。
二、学校图书管理部分
F1—01组织机构、制度、文件、通知 ⑴图书管理组织机构;
⑵收集各级文件、通知,按从上到下按文件级别和时间先后顺序分类装档。
F1—02图书管理计划、总结
F1—03图书总目录(含图书室所有图书)F1—04图书借阅登记册
要求:
1、要有各班借阅次数统计表,按年级从小到大按学年度收集装订成册;
2、图书室要有上岗台(含组织机构)、图书管理制度必须上墙。资料收集必须做到:帐帐相对、账物相符、前后照应、符合常理、查缺补漏、规范统一、佐证有力、印证充分。
实验室规章制度
1、《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开展科技活动的重要基地,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二、实验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
三、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药品未经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取用。
四、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则,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定期保养仪器设备,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五、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仪器和设备,断开电(气、水)源,确保安全。
2、《贵州省中小学校学生实验守则》
一、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进行实验。
二、认真作好实验前的预习准备,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中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预习不充分的,不能参加实验。
三、实验准备完毕,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实验中要独立思考,细心操作、认真观察、如实记录,提倡求实精神,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五、注意安全,节约水、电、气及有关消耗性器材、药品;如遇事故,应立即断开电(气)源,报告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六、实验中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动用与自己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各类药品。
七、实验结束后,须经教师检查实验记录和所用仪器设备、工具等,并将所用器材安放妥当,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实验中有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工具者,均要检查原因,填好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
3、《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了事故,使仪器设备受到了损失,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1、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实验、学习;
2、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或有关人员指导错误或指导不及时,管理员保管不善;
3、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设备器材;
4、粗心大意,大手大脚,造成损失浪费;
5、盗窃或巧立名目骗取器材;
6、有意制造事故,或故意违反操作规程。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鉴定且由有关负责人证实,只赔偿部分损失或不予赔偿。
1、耐用期满仍在使用中的设备器材,在正常使用中发生了损坏。
2、仪器设备易坏部件,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发生了损坏;
3、仪器设备使用和存放缺少必要的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后仍造成了轻微损失;
4、确因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在正常操作过程中造成了损失。(以上制度需要学生遵守,需张贴在实验室内)
4、《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
1、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2、对危险品的装运必须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车上严禁烟火。严禁随身携带危险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危险品进出仓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做好单据交接及收发登记工作。
4、危险品保管员要严格检查危险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包装不可靠,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5、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6、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危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7、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新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主管校长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后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
8、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
9、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
5、《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一、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和执行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教研组,拟定订实验目录、编制实验仪器的购置计划,做好实验登记,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作好统计,引导学生自制教具开展科技活动。
三、对分管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按科分室,依类定柜、柜内定点、件件有标签,柜有目录卡。危险药品有专室或专柜保管,帐物清楚。
四、实验前认真准备,密切配合,上好实验课。实验完毕,检查清点仪器,填好实验记录存档。
五、遵守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设备。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六、保持实验室、保管室内外整洁。
6、《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一、物资的报损报废必须填写“报损报废单”,及时报物资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后,按下列手续办理;
1、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物资报损报废处理由主管校长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单价在200元以上者由所属教育局审批,报地、市教育局备案。
2、给予经济赔偿处理的,根据损坏、丢失等事故情况和具体鉴定意见,由物资使用单位填写有关表册,签注具体处理意见(包括赔偿金额)报教导处,经审批后,确定要赔偿者,再由所在单位填写“赔偿通知单(四联式)”,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科,一份送物资主管部门,一份交赔偿人。赔偿人在收到通知后应主动向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
3、对于耐用期满,又已丧失效能或因客观原因等造成的报损报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盘点物资时,由使用单位填制有关表册,其审批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二、报损报废审批手续完毕后,其物资残值由物资主管部门回收利用,统一处理。
三、校内外借用物资,除按照借物制度办清手续外,交接双方应当面验证质量情况,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借方应照价赔偿或修复后归还。
(以上制度需要教师遵守,需张贴在保管室、准备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