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外派财务经理管理制度_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集团外派财务经理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资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规范内部单位会计核算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是外派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管理机构,有权对派驻单位的财务负责人进行选拔、考核,对集团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受委派单位有权向集团财务部门如实反映,委派财务经理的越权和失职行为,负责对委派财务负责人进行劳动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向集团财务部门报送考勤等情况等。

第四条 委派财务经理在人事关系和业务上接受集团财务部门领导。第五条 委派财务经理全面负责受委派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第六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

第二章 委派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七条 委派会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敢于坚持原则,严守财务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二)办事能力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持有会计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熟悉经济、财务、会计、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上。

第三章 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委派财务经理的职责

(一)委派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部门负责

(二)委派财务经理按照和集团有关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所反映的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完整。外派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三)负责派驻单位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所有经济业务处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所在单位会计、出纳及其他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和可能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指出或纠正,纠正无效的,应当向派驻单位行政领导或集团财务部门报告。

(五)参与制定单位财务方面的重大计划、方案,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弥补方案,内部经济指标考核方案。

(六)参与单位实施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的决策和执行。

(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资金收支和资产运营情况。

(八)遵守集团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请假须经派驻单位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应报集团财务备案,赴外地出差、开会、学习的,事先需向集团财务报告。

(九)委派财务经理在处理经纪业务和派驻单位行政领导意见不一致时,应及时向集团财务请示、汇报,并按答复意见执行。

(十)服从集团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按要求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定期向集团财务汇报工作,参加集团财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

第九条 委派财务经理的职权

(一)依法实施会计核算监督、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二)依法组织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三)参与委派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的编制。

(四)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的其他人员的配置、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审查单位重大经济合同和内部经济责任书。

(六)有权审阅单位内外各项经济合同和有关资料。第十条 委派财务经理在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不得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

(三)不得对外泄露派驻单位的商业秘密。

(四)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五)不得串通委派单位弄虚作假、隐瞒派驻单位重大经营、财务问题。

(六)遵守集团财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委派财务经理对下列事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在履行职责中对所脸前的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失误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随意改变资产、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虚列资产、负债的。

(三)虚列或者隐瞒企业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的。

(四)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不列、多列或少列成本费用的。

(五)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的。

(六)发现违反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事项不予拒绝或纠正的。

(七)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委派单位严重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四章 委派财务负责人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 委派财务经理由集团招聘,各子公司推荐或个人自荐,经集团财务考核、考试合格后,由集团聘用后委派到集团下属子公司。

第十三条 委派财务经理实行聘用制,聘用一届任期两年,聘用期满可续聘;经考核聘用的委派财务经理,其工资关系从原单位转入集团人事管理。

第十四条 受委派单位发现委派财务经理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时,可以写出书面报告送交集团财务,集团财务应当审查核实,必要时可进行人员调整。

第十五条 需要调整的委派财务经理,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监交。

第五章 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考核和奖惩

第十六条 委派财务经济实行季度业绩考核制度。第十七条 考核工作由集团财务负责,在听取派驻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

第十八条 年度考核结果由集团人事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驻单位和财务经理本人。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委派财务经理任用、奖惩的依据。

第十九条 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委派财务经理,集团财务将取消其任职资格,由集团另行安排工作,并按绩效考核规定扣减当年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对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办事,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委派财务经理,由集团财务报集团总经理予以表彰或奖励,作为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考核的主要指标,根据每年年初签订的绩效书确定。第二十二条 委派财务经理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奖励和表彰。

(一)给集团或派驻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二)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玩忽职守丧失原则,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派财务经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取消委派资格,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集团下属各公司领导应当支持委派财务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对依法履行职责的财务经理打击报复的,集团公司应进行调查核实后,报请集团总经理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集团外派财务经理管理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集团外派财务经理管理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财务经理 集团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财务经理 集团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