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汇报管理制度_工作请示汇报管理制度
请示汇报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作请示汇报管理制度”。
湖北**置业有限公司**分公司
请示汇报管理制度
第一条 请示汇报的形式
请示汇报的形式分为书面请示、口头请示二种形式,对能采用书面形式的,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请示汇报的要求
以下情况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可通过电子邮件): ①、在经营活动中的各种计划; ②、各种业务方案的报批; ③、各种款项支付手续;
④、调拨各种人、财、物等资源;
⑤、传递统计数据;
⑥、上级下达的各种通知、命令;
⑦、下级需要上级解决的事情;
⑧、需要领导审阅、批示的各种请示和报告;
⑨、各种合同、签证、价格的审定。第三条 请示汇报原则
①、下级不可越级汇报,上级不可越级指挥;
②、上级在接到下级请示后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不得迟延;
③、在请示超过答复期限或遇到特别重大事件时可越级汇报,在事件未得到及时处理时,上级可越级指挥;
④、对上级请示汇报是口头的,上级领导可以口头答复;对上级领导请示汇报是书面的,上级领导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回复;
⑤、在下列情况下,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和汇报: A、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B、紧急又无法联系上直接主管领导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C、领导需对某一方面特殊事项要求单独请示或汇报时。第四条 信息反馈规定
湖北**置业有限公司**分公司
(1)、凡属各部门员工提出问题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和决定。超越职权范围的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要避免越级请示和多头请示。
(2)、遇到下级请示或汇报工作,本权限不能解决、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逐级向上反映,直到所请示事项有明确的答复。
(3)、公司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给予答复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问题应尽快向上级请示报告。
第五条 罚则
1、按照各岗位权限该请示(报告)而未请示(报告)的,每次罚款50-100元,造成损失的按员工奖惩制度追究损失责任;
2、不按规定乱越级汇报的给予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给工作增加难度的给予罚款50-200元;
3、各级领导在请示(汇报)回复时间内未能按时(24小时)回复的(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相关人员),给予相关领导50-20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未回复的责任领导负责。